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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tucom on 2009-3-12 23:21
看了大家的回复,我觉得我有必要说下.
在坛子上出了3批X41T.多多少少也有百来台,承蒙大家关照.给我扣个高帽子.
关于这件事,我也有做的不到位的.但事主这种处理方式未免有些过激.
1.我不是卖垃圾的,大家也不会花钱买垃圾.在这里也不是只卖你一台.大家有目共睹.
2.你朋友定这台机的时候第3批已经全部定出,是你朋友要求想想办法,说是年前就说好的给他留台.我回复没有办法了.在你朋友再三要求下.我答应想想办法.之后也就出现上海的兄弟我没发货,电话告知自己去上海经销商处取X41T,淘宝我退款处理.(为此事也有兄弟专门发贴发一通的牢骚 ).还有我发这台之前就电话你朋友,已经告之屏幕保护膜有划痕.成色不是很好.但屏幕很好是雪白的.在征的你朋友的同意才发的货.
3.你高谈你的义务和权利.但你把你应有的义务和权利都丢那去了?我承认我是JS,我因二手电脑而生存.我索取我合法的利润.我问你,发现问题你是否有义务第一时间告诉我?你有退货的权利?而你只是说指纹有问题,电池不能用了被锁了.对外观什么都没说.我给你这些权利为什么不用.有兄弟不满意,机器退回来都是到付,立即退款的.你用义务服兵役打比方,不知道有义务履行过没!我有履行.2000年77298部队服役...
4.严格来讲你不是从我手上买的机器,是你朋友买我的,这机器的主人是你朋友.你朋友再转卖给你.你没有和我有淘宝交易记录.也就不存在这是我的机.是你朋友的机.这是你和你朋友交易的过程.好象和我没关系吧.这二手本本几经转手如果按你的逻辑和说法,那我是不是要找着机器的原主人或者IBM公司来讨个说法!我批发给上海的给深圳是不是还要找我呢?换了主人还要到处咬人...
5.我要求你为此事产生的不良后果负责,哎.其实你拿什么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