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家到期后转为个人卖家,当月不能发卖贴的疑问。
碰到个这样的问题,因为9月份和朋友一起弄了一批x61s在51nb上卖,
考虑到机器台数超过3台,就按二手区规则交了“保护费”,申请成为了商家,当时考虑到机器也就30台,就只申请了1个月的商家期。
如今一个月的商家租期已到,也已经转为个人卖家了。
现在还有个别配件需要卖掉,去二手区发帖,却发现系统提示我这个月已经发了3个交易帖,不让再发帖了。
现在的问题是,前3个交易帖都是在商家期内发的,
如今转为个人卖家了,为什么那3个交易帖还要记在头上?
咨询过东乡版主,说这个是程序无法识别,除了等到下个月,没有别的办法。
个人认为这样很不合理!
难道商家到期后,做为商家发的帖子还要记在转为个人卖家的头上? 路过 不发表意见 3天了,也没人回复则个。
╮(╯▽╰)╭ 楼主淡定! 同问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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