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0017 发表于 2004-4-21 11:22

如果楼主把自己卖东西的钱,都捐助来发展专门网,
我想hope也会同意你卖东西捐助本站的帖子在二手区置顶的。

另外楼猪==楼主,和版猪一样,都是网络上习惯性白字,再普通不过的用语。

[ Last edited by w0017 on 2004-4-21 at 11:25 ]

lonnn 发表于 2004-4-21 11:34

**\**\**\
存在既合理,本版有规则,人人平等,再说百日百贴防的是捣乱。楼主小气。

cxj_2000 发表于 2004-4-21 11:47

liu263 发表于 2004-4-21 11:49

百日百贴完全是为了防止骗子js的
百日百贴是用来证明你的id不是一个随便注册的dummy.
虽然百日百贴并不能完全防止骗子,可是确实是一个有一定效用的规矩。

HOPE的帖子当然是符合51NB的规矩了,否则也发不出来的。

bmt 发表于 2004-4-21 11:54

晕啊。。。。看样子要灌灌水了,不然连东西都买不了,哈哈。。。。同情和我一样的潜水者

csd918 发表于 2004-4-21 11:59

Originally posted by T21-user at 2004-4-21 07:56:



EMTF是什么意思啊?JJ解释一下:D



估计是

阿弥陀佛

cqgx 发表于 2004-4-21 14:53

这里好激烈呀,算了一下,100贴,我们还真打了不少字啊,不少人斗可以出书了

T2688 发表于 2004-4-21 21:19

使劲的灌吧,凑够100

casterbn 发表于 2004-4-22 01:12

潜水到现在,感觉老大的规矩挺好。:)

才开始有楼主一样的想法;
潜水到现在,感觉老大的规矩挺好。:)
忍不住,灌灌水,也好早点满帖

彪彪侠! 发表于 2004-4-22 01:39

看来潜水员要行动了,多为论坛做点有意义的事情,HOPE怎么做我可以理解的!

[ Last edited by 彪彪侠! on 2004-4-22 at 01:40 ]

掐死你的温柔 发表于 2004-4-22 10:25

new174 发表于 2004-4-22 10:31

Originally posted by csd918 at 2004-4-21 11:59 AM:




估计是

阿弥陀佛
     厉害啊,这都猜得上,不愧是偶肚里的蛔虫,HEHE
  

zzz123 发表于 2004-4-27 00:47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对于权力是必须有监督的,也许这种监督是无理的,但它至少告诉我们,权力更多意味着责任和义务,需要小心地行使。当然,我这样说绝没有指责谁的意思。

ThinkPad R32 发表于 2004-4-28 11:24

这个的规矩也是为了大家好。

l_fy 发表于 2004-4-28 11:39

Originally posted by jiansong at 2004-4-20 12:08 PM:
我潜水也快半年了,就是昨天搭车转让DVD刻录机,SONY的2X DVD+RW,1X DVD-RW,HOPE把帖子删了。而天数已达到,帖子没到达,无法发帖。本人懒人一个,谁会去发那么多帖,累死。可能各人情况不一样,但要尊重个 ...

论坛规定
人人必须服从

lufreeking 发表于 2004-4-28 12:05

Originally posted by T21-user at 2004-4-21 07:56 AM:



EMTF是什么意思啊?JJ解释一下:D
阿米拖佛

beizp 发表于 2004-4-28 12:27

百日是为验友恒心,百贴是为验友真心!

ZeRoSiLence 发表于 2004-4-28 12:46

楼主没有信誉!大家不要相信他!我倒,没有注意这个帖子,不知道算不算是中了他的标?败了他的DVD,结果有些问题,也不知道是我搞定不了,还是就是有问题。后来QQ,短信都不理人了,FT,俺是学生,这种人说一个月包退包换的,现在是鬼影儿不见啊……
在此也向ThinkPad R32道歉!差点儿我又出给他,看到这帖子我就同ThinkPad R32说明了情况,不出了,俺自己留作纪念吧,纪念第一次上当!!!

minibar 发表于 2004-4-28 12:52

专门网又不是二手市场。
网站是交流IBM笔记本各方面资料信息和技术的地方,二手交易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还且HOPE老大,原先一度取消了这个版; 目的很显然了。
楼主还是在其他方面为做些贡献吧,不要一发帖子就是卖卖卖。

gehen 发表于 2004-4-29 11:31

楼主说得过激,反而使自己的id保留下来了。

gonghuawei 发表于 2004-4-29 12:04

Originally posted by hsz76 at 2004-4-20 01:17 PM:


请先去阅读版规,百日百贴就是限制那些只为买东西JS的,如果你已经懒到连100贴都不愿意发,而且认为在网络上就可以不考虑他人让自己为所欲为的话,很抱歉,专门网不欢迎你。
个人意见,你说得比较有道理,自由是相对的,也是要有保障供给的

gonghuawei 发表于 2004-4-29 12:13

Originally posted by new174 at 2004-4-22 10:31 AM:

     厉害啊,这都猜得上,不愧是偶肚里的蛔虫,HEHE
  
不是吧,这个俺一眼就能看出来了,这样一说,你肚子里的蛔虫不少呀(可以,这样子一讲,俺好像就沦落到蛔虫堆里了)

gz669 发表于 2004-4-29 14:16

大家和气,解释说明了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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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由HOPE的顶置,再联系我的情况大家就明白什么是“只许官州放火,不许百姓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