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柯梦
发表于 2011-10-28 00:26
模仿哥,老子是不会模仿你的。
kindlyer
发表于 2011-10-28 00:33
既然都是现实联谊露过面的人物,应该有些脸面并且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吧
zrbf
发表于 2011-10-28 08:49
别抱幻想了,还误会,删除qq号,信息不回,手机停机
但愿楼主能追回
爱乐先锋
发表于 2011-10-28 09:53
还没结果吗
salaam
发表于 2011-10-28 10:05
温故而知新
http://www.ibmnb.com/thread-1075511-1-1.html
【公告】◇认证交易区◇禁止先款、先货行为说明
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网购被越来越多的网民接受,51nb.com专门网◇认证交易区◇也日益活跃起来。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例如:交易双方不在同一城市、从未见过面、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及地址、同时对产品的新旧程度认知不同,等等特殊情况),由此造成一定的交易纠纷,更有个别、别有用心之徒利用进行网络诈骗。为了保障专门网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尽量避免交易纠纷的发生,专门网特意开发了一套中介交易系统,免费为网友提供服务。
( 中介使用说明:http://www.ibmnb.com/thread-655297-1-1.html )
备注:51nb专门网◇认证交易区◇禁止先款、先货行为,如果发生后果自负。
某些网友在互联网上与,从未见面的网友聊的比较爽,就放低的警惕性,导致先款、先货的事件发生。当对方收到款或收到货后、找不到人,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这时就到网站发布被骗的帖子。为了保障网友的个人利益不受侵害◇认证交易区◇禁止先款、先货行为,如果因为先款、先货受骗,(由于没有通过专门网中介完成交易,货款不在专门网账)。
专门网有权按下面几点进行处理:
1:专门网有权删除此类受骗帖子;
2:专门网有权不插手此事,保持沉默;
3:专门网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有权选择是否找买卖双方进行协调;
4:如果被骗方报警,专门网将全力配合警方办案;
5:专门网有权对买卖双方按网站规则进行处理;
备注:51nb专门网◇认证交易区◇禁止先款、先货行为,如果发生后果自负。
51nb.com 专门网
2011年4月19日
mac小黑
发表于 2011-10-28 11:45
当时我差点就联系卖家了。。。
junlin88
发表于 2011-10-28 12:01
基本确认受骗,快递也不会要那么久,准备去联系GA局的几位哥们
zhangyy1979
发表于 2011-10-28 20:13
看来卖家跑路了。
citroenc5
发表于 2011-10-28 22:13
去年聚会见过模仿哥,应该不是那样的人
citroenc5
发表于 2011-10-28 22:13
楼主再耐心等待几天,估计会有个圆满的结果
mmingli
发表于 2011-10-28 23:17
为什么先款,既然先款就得承受后果!一声叹息!^x^
toobusytofuk
发表于 2011-10-29 11:47
是不是他刚搬家的缘故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1135914&extra=&highlight=%2B%B8%E7%D2%BB%D6%B1%B1%BB%C4%A3%B7%C2&page=1
toobusytofuk
发表于 2011-10-29 11:49
我个人觉得他不敢这么做
他在论坛上留下的痕迹太多了
试着联系一下他的朋友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1132426&highlight=%2B%B8%E7%D2%BB%D6%B1%B1%BB%C4%A3%B7%C2
cenzhihui
发表于 2011-10-29 17:15
既然有这个468075167956的申通单号,就能顺藤摸瓜找出卖家的地址电话和姓名,运单上应该有记录
光宇达
发表于 2011-10-30 19:08
强烈关注。
秋水霸刀
发表于 2011-10-30 20:51
等ls散nb来了
luntan
发表于 2011-10-30 22:25
关注留名..
topnb
发表于 2011-10-30 22:48
zzy_man
发表于 2011-10-30 23:52
路过 再次顶起。。:D
小黑鱼儿
发表于 2011-10-31 00:31
联系他的朋友:13951906314,他的朋友玩摩托的出名的,好活跃的,………………
跟他朋友说说情况,如果误会,能解决,如果是真,他在朋友圈内就没有脸面了……6
联系了再说
小太刀
发表于 2011-10-31 09:04
祝早日解决
shidisong
发表于 2011-11-3 11:44
还没有消息吗?
turtlerock
发表于 2011-11-3 14:15
LZ可以根据黑鱼人肉的消失报案了。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1137048
primroses
发表于 2011-11-3 18:30
恭喜你可以报案了这么久了都没有出来澄清 还发帖人肉别人先款是罪
渝老虎
发表于 2011-11-3 20:06
论坛是实名的啊只要有身份证啥都能查出来
dawensger
发表于 2011-11-5 02:36
1K块就把自己给卖了?至于吗?
等解释~~~
mrldt
发表于 2011-11-5 07:28
还没有处理好啊,顶起。
FUCKY
发表于 2011-11-5 09:05
^x^ ^x^ ^x^ ^x^
zjm1228
发表于 2011-11-5 13:45
曾经需要一个东西,对方要求先款,说什么以前...的,意思就是其信誉十足。我没理会,坚持淘宝支付宝,对方不答应.....
先款的,99%是骗子,所以一定不能先款,因为,你无法知道他是那1%中的。
lijinnz
发表于 2011-11-5 21:45
支付宝都出来这么久了,怎么还有人前仆后继的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