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tg 发表于 2012-2-18 11:27

100亿的iPad侵权案 苹果OR唯冠你支持谁?

<P>  当第三代iPad离我们越来越近之时,“iPad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树大招风的苹果败诉,从而再一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此时,iPad 3究竟会是什么样似乎已经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了,因为能不能继续叫iPad还是未知数。炒的沸沸扬扬的iPad商标侵权案究竟会如何收场?苹果、唯冠(深圳)你支持谁?</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www.ibmnb.com/batch.download.php?aid=34438"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http://www.ibmnb.com/attachments/2012/02/4392_2012021811234712203.jpg"></A></P>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 按中国大陆法律来讲 苹果的确侵权了</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left">  在中国商标网查询注册号1590557和1682310显示,IPAD、iPad均由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2000年注册。IPAD专用权期限到2021年6月20日,iPad专用期限到2011年12月13日。商标所有权并非苹果所有,而苹果的确使用了iPad这个名称在中国大陆销售自己的平板电脑,所以从法律程序来讲,苹果的确是侵权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www.ibmnb.com/batch.download.php?aid=34439"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http://www.ibmnb.com/attachments/2012/02/4392_201202181123472tGvZ.jpg"></A></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www.ibmnb.com/batch.download.php?aid=34440"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http://www.ibmnb.com/attachments/2012/02/4392_20120218112347376vJ.jpg"></A></P>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 双方争论的焦点:台湾唯冠iPad商标转让权的有无</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left">  如今,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苹果认为当初台湾唯冠出售的iPad全球商标权包括中国大陆,而深圳唯冠则认为中国大陆iPad商标权是自己所有,台湾唯冠并无权转让。</P>
<P></P>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 漠视中国市场 苹果收购iPad商标出疏忽</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left">  按常理来说,当初苹果收购iPad商标之时本意应该是想收购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所有商标,只是由于没有调查清楚才出现了遗漏的情况,很多网友认为,苹果一向漠视中国市场,此次纠纷理应受罚。</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nbsp;<A href="http://www.ibmnb.com/batch.download.php?aid=34441"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http://www.ibmnb.com/attachments/2012/02/4392_201202181123474IU29.jpg"></A><BR>唯冠厂址“满目疮痍”:图片来源于&lt;&lt;广州日报&gt;&gt;</P>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 100亿巨额索赔事出有因 苹果至今缄默</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left">  深圳唯冠狮子大张口索赔100亿也是事出有因。如今,深圳唯冠债台高筑,只有iPad商标这个唯一的救命稻草了。据唯冠公告显示,深圳唯冠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对中国银行等8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45亿元。索赔100亿顺利的话,自己的债务问题就能得到完美解决。</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www.ibmnb.com/batch.download.php?aid=34442"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http://www.ibmnb.com/attachments/2012/02/4392_201202181123475000L.jpg"></A></P>
<P style="TEXT-ALIGN: left">  事实上,作为iPAD商标在中国的所有者,深圳唯冠的这种维权无论走到哪个国家都是合法的。在此之前,很多中国企业在国外因为侵犯别人的商标按国际法也被罚了很多钱,此次深圳唯冠按照国际法律对商标这种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索取赔偿,这是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的胜利。</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www.ibmnb.com/batch.download.php?aid=34443" target=_blank><IMG border=0 src="http://www.ibmnb.com/attachments/2012/02/4392_201202181123476SxOc.jpg"></A></P>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 2月29日商标侵权案终审 维持原判可能性很大</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left">  很多网友也表示支持唯冠:这是商业竞争,没有对错之分,用这种方式索赔很正常。唯冠并没有恶意抢注,而是在苹果平板电脑上市前10年就注册了该商标,现如今是合理利用游戏规则,合情合理。国外用类似手法打压中国厂商的情况可能更多,这次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P>
<P style="TEXT-ALIGN: left">  本次商标侵权案件的终审将在2月29日进行,很多业内人士推测,维持原判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苹果极有可能要面临退出中国市场或者高价买下iPad商标两种情况。此外,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有,深圳唯冠目前已经表示,与苹果达成庭外和解将是最好的方案。</P>
<P style="TEXT-ALIGN: left">  当然也有站在苹果一边的,他们表示,深圳唯冠明显是冲着钱而去的,而并不是真心想保住iPad这个商标,倘若苹果iPad不火,也就没有今天这场官司。</P>
<P style="TEXT-ALIGN: left">  除了苹果与唯冠商标之争外,细心的网友可能也发现了另外一个现象,有关部门对于此次下架配合非常积极,很多网友表示,之前出现奶粉事件、油事件之时,怎么就没见到他们进行积极的下架处理呢?我们只能说这是中国特色了。</P>
<P style="TEXT-ALIGN: left">  唯冠与苹果之争还没有尘埃落定,争论也自然不会停止。苹果树大招风,在很多情况下成为众矢之的也在意料之中吧。这场纠纷案到底如何收场?苹果大放血还是退出中国?亦或双方庭外和解?究竟是谁的iPad,你支持谁?</P>

andyrave 发表于 2012-2-18 11:34

冲着乔布斯当初拿IOS商标时候的无耻相 坚决让APPLE大出血!

yungty 发表于 2012-2-18 11:35

支持正义的一方,呵呵

HEYETANG 发表于 2012-2-18 11:38

依照中国的法律,iPad商标至今还在唯冠深圳手中,并没有完成转让。

    “退一万步说,即使法庭判定唯冠台湾合同合法。也必须商标局转让批准公示完成之后,苹果才有权使用这个商标。”马东晓指出,简单说就是“过户”完成之后才能使用。这一过程包括: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去商标局办理转移,申请要经过商标局核准,然后公告。

    这被律师认为是苹果犯下的致命错误。马东晓认为,依照这样的逻辑,现在各地的工商局去查扣iPad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工商局不查反而是一种不作为。”

einherjar 发表于 2012-2-18 11:42

嫣然玲珑笑 发表于 2012-2-18 11:49

^u^ 乔布斯当年用这招对付比尔盖茨救活了苹果,而如今他老人家上船了唯冠用这招对付他,哈哈,风水轮流转啊,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全中国工商部门很积极啊,城管也一起上吧啊

zzye 发表于 2012-2-18 11:53

事实上,作为iPAD商标在中国的所有者,深圳唯冠的这种维权无论走到哪个国家都是合法的。


谁合法我支持谁

pioneer 发表于 2012-2-18 12:43

维冠的行为合法性毋庸置疑,不过好像刀磨得有点快而已

minmark 发表于 2012-2-18 13:10

说实话,我不太相信中国有法律,因为似乎只是印在纸上的字,我并沒有看到ZF守法啊,至于商标权认定,中国一向不跟国外接轨,所以很多国內商人出去才发现死定了,ZF沒有起到幫忙的作用,大家想想現在唯冠的主要持股人是中国几大银行,就知道为什么有关部门配合的好了,于国情说我觉得很痛快,但我觉得这就是中国造不出IPAD的原因,中国沒有研究者生存环境,只有商人狗咬狗的场子。

水龙头 发表于 2012-2-18 14:00

同意5楼观点,转让协议中10国包括中国,只是没有办理转让手续,这被视为苹果的过失.
苹果的确侵权,唯冠的确无耻.

apricot 发表于 2012-2-18 22:48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中国商人终於明白现今世界的游戏规则!

pptppm 发表于 2012-2-19 08:07

说得很好,当鸡贼苹果用规则保护自己利益的时候,还能不让别人用同样的规则保护自己?
因为维冠要价高就指折人家的一点道理都没有,2000年注册的商标,连点抢注的嫌疑都没有,这个商标案里维冠合理合法,人家自己的财产要价多少、卖不卖得掉是人家自己的事。
Posted by apricot on 2012-2-18 22:48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中国商人终於明白现今世界的游戏规则!

pi_david 发表于 2012-2-19 17:55

说实话,这个案子实在看不懂,也许我本人对商标法不太了解吧。

现今看来争论焦点在于:台湾唯冠有没有转让深圳唯冠的权利?

如果没有,那苹果当年的商标购买就有疏漏,现在要被罚也是自尝苦果,虽然感觉于情理不忍,但是法律就是法律。

如果是有,虽然没有履行商标转让手续,苹果完全可以同时打两个官司,承认自己现在侵权了,但是追究当事人台湾唯冠的责任,一切损失由唯冠的左右手互换一下。

cslqt 发表于 2012-2-19 21:27

:D 苹果的确侵权,唯冠的确无耻.:D

apricot 发表于 2012-2-20 09:54

洋奴最无耻!

你们常说天朝税多重;你可知关税已下调,但那些洋些品牌的价仍向上扬,为什麽?

就是他们看准你们崇洋心态!

布纳纳 发表于 2012-2-20 10:28

Posted by pi_david on 2012-2-19 17:55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实话,这个案子实在看不懂,也许我本人对商标法不太了解吧。

现今看来争论焦点在于:台湾唯冠有没有转让深圳唯冠的权利?

如果没有,那苹果当年的商标购买就有疏漏,现在要被罚也是自尝苦果,虽然感觉 ...
唯冠下面分TW唯冠+深圳唯冠。
TW唯冠有除大陆以外的ipad商标权。
深圳唯冠有大陆的ipad商标权
同属一个老板一个集团。
据说乔布斯在英国注册了一个公司。通过这个空壳公司拿到了TW唯冠的商标。金额是3.5W英镑(或美元)。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深圳唯冠上台演戏了。
总之,apple的这个我认为取得TW唯冠的那部分,手续是正常的,但手法,有点低俗。商场如战场,这个可以理解的。
深圳这块吧,其实都是银行在折腾。深圳唯冠已经破产了,结果银行一看。靠,你还有ipad的国内商标再手嘛。
然后就是狮子大开口了。

oxygen427 发表于 2012-2-22 09:03

侵权必须依天朝法律制裁MD这些跨国公司在中国攫取最大的利润 却一直歧视兲朝果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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