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ron1975 发表于 2004-7-7 16:37

【求助】请求管理员能够恢复我部分论坛功能

3周前由于我出次登陆本网站,不知要求苛刻,就跟了几个帖结果被立刻判刑!现在悄悄话的上线是一条,不允许改头像;想想本来互联网就是比较自由的,重申请个马甲就行了!但我不想这么做,我绝不是什么小人。再次恳求您至少能保留我正常交流的权利,至于买卖我是不想贴了,没多少钱的东西,没意思。既然二手规矩严(可能对维护坛友利益有好处,不至于很陌生的ID骗大家),可我又比较自由就不去那里“捣乱”了。谢谢!请您考虑!
                                          BYRON1975敬

tingyu 发表于 2004-7-7 17:15

诚恳,若中国的贪官不管大贪小贪,见一个杀一个,现在还会有那么多贪官吗?

dwh126 发表于 2004-7-7 17:24

这个逃学生是怎么来的啊!我不过是10天左右没有登陆,怎么就变成逃学生了。奇怪!
谁给我解释一下

wangzipsuper 发表于 2004-7-7 17:33

Originally posted by dwh126 at 2004-7-7 05:24 PM:
这个逃学生是怎么来的啊!我不过是10天左右没有登陆,怎么就变成逃学生了。奇怪!
谁给我解释一下
这么惨啊

dwh126 发表于 2004-7-7 17:40

问题主要是我现在连被处罚的原因都摸不清楚。
法院判刑也需要公开审理和犯罪嫌疑人在场啊。

yansy 发表于 2004-7-7 17:56

Originally posted by byron1975 at 2004-7-7 16:37:
3周前由于我出次登陆本网站,不知要求苛刻,就跟了几个帖结果被立刻判刑!现在悄悄话的上线是一条,不允许改头像;想想本来互联网就是比较自由的,重申请个马甲就行了!但我不想这么做,我绝不是什么小人。再次恳 ...
当你的nb不再是负数的时候就不是逃学生了。
但是不要灌水,请参阅置顶的论坛发帖规则。

yansy 发表于 2004-7-7 17:59

Originally posted by dwh126 at 2004-7-7 17:40:
问题主要是我现在连被处罚的原因都摸不清楚。
法院判刑也需要公开审理和犯罪嫌疑人在场啊。

http://www.thinkpad.cn/forum/viewthread.php?tid=135056&fpage=1
已经有网友答复你了,请不要到处重复发帖问同一个问题,谢谢。

要知道自己怎样变逃学生了,可以在小黑屋查到记录的。

byron1975 发表于 2004-7-8 08:35

也罢!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我这个帖子是发在北京坛里的,连斑竹转移帖子的通知都看不了,到是可笑!不知刑量如何裁定,有无标准,以及是否只是一人裁决就可?厉害!

yansy 发表于 2004-7-8 09:14

Originally posted by byron1975 at 2004-7-8 08:35:
也罢!既然如此,那就算了!我这个帖子是发在北京坛里的,连斑竹转移帖子的通知都看不了,到是可笑!不知刑量如何裁定,有无标准,以及是否只是一人裁决就可?厉害!
有标准的。
请参考本区置顶的论坛规则。

ION_ImmOrTaL 发表于 2004-7-9 17:41

这个...也是啊,我突然想起来,想请版主和管理员们注意一下,我虽然没被关过小黑屋,但上面的兄弟一说,我也想了起来,一旦变为逃学生,连登陆都不能登陆,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不是鼓励大家用马甲么. 不好吧.

建议惩罚后能登陆但不能浏览,这样多好啊... 起码可以收到悄悄话,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啊.

HOPE 发表于 2004-7-9 17:50

逃学生可以登陆的,并且可以正常发帖。具体权限参阅置顶的论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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