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elee 发表于 2004-7-11 14:38

关于“咫尺天涯”指控,我并不认同!

本着被封ID的风险,在这里我对“咫尺天涯”指控不甘苟同!
1:我只是但但解释“S”的意思,你可以当我是水帖,但不能当我对该帖楼主不尊重!(相信HOPE也清楚广东话的“S”是何意)
2:我说的“有比它轻的,有比它薄的,有比它性能好的”这句话是事实,我觉得并无不妥
所以我并不认同你在我的回帖上的修改,你可以删掉我的回复,但你不要更改,你是对我的不尊重!

neo1211 发表于 2004-7-11 14:54

不知道删掉了什么话?

咫尺天涯 发表于 2004-7-11 14:57

咫尺天涯 发表于 2004-7-11 15:01

咫尺天涯 发表于 2004-7-11 15:08

yansy 发表于 2004-7-11 21:40

不知道什么事情,也不知道缘由。

但是楼主的话“你可以删掉我的回复,但你不要更改,你是对我的不尊重”,这是不可能的。版主的职责就是维护论坛的正常运转,包括删除,移动,修改任何不符合论坛规则的帖子。
换句话说,你既然发表了帖子,如果有不符合论坛规定的内容,就要做好被修改的准备。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09:31

"yansy"你要先明白我的意思,你要先确定帖的内容定义,水帖你删没问题但你有什么原因要修改水帖?这说不过去.
如果你定义那帖是侮辱,你可以修改或删除,这没什么好说的.
但我只是对"S"的解释,和对本本的评价我觉得我没牵涉到该楼主上去,并不能说我是对楼主不尊敬,那你的修改就是不应该了.
还有的就是,如果你说我妨碍论坛的正常运转,而删除,移动,修改任何不符合论坛规则的帖子。我想权力也太大了吧!说东西做东西也得有个理才行,对于版主我可不会盲目的支持,如果我有说错的,请你不要笼统的说"符合;不符合规定"!
这里我帖个原话: "S"=短路,痴线(广东话)对于你的电脑,有比你包轻的(SONY),有比你薄的(东芝),有比你性能强的,所以没什么好晒的!"原话大概就是这样,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至于那9个NB我没什么所谓,因为到现在我还不清楚NB有什么用途,所以就算你全扣了我也不觉得怎么,只是不服务那口气!

liu263 发表于 2004-7-12 09:35

你觉得没有什么不妥,可是我觉得不好。看着刺眼。

汉唐 发表于 2004-7-12 09:36

支持斑竹的认真俺是非常推崇D...:D

yansy 发表于 2004-7-12 09:42

Originally posted by howelee at 2004-7-12 09:31:
"yansy"你要先明白我的意思,你要先确定帖的内容定义,水帖你删没问题但你有什么原因要修改水帖?这说不过去.
如果你定义那帖是侮辱,你可以修改或删除,这没什么好说的.
但我只是对"S"的解释,和 ...
我不知道修改的是什么内容,我也不关心这个问题。
我只是告诉你,版主修改帖子内容是很正常的现象,谈不上尊重不尊重作者。至于帖子内容是否违规,具体的实施是版主来判断,不是大家来投票的。每个版主判断的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你觉得版主操作失误时可以投诉,这也是本版存在的理由。但是版主修改你的帖子,并不是对你的不尊重,这是他在论坛履行正常版主职责而已。

HOPE 发表于 2004-7-12 09:46

在技术论坛上,以 "S=短路,痴线(广东话)对于你的电脑,有比你包轻的(SONY),有比你薄的(东芝),有比你性能强的,所以没什么好晒的!"这样的内容来回应该帖主的问题:
Mobile Intel Pentium III-S后面这个”-S“代表什么

这明显是不尊重提问的网友,同时也是不尊重论坛规则和资源的行为。对于这个情况,版主删除或修改(以警告的内容代替),都是维护论坛正常秩序的合理操作。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09:54

哈哈,那没话说了,既然你说你的权利最大,还谈什么版务站务嘛,干脆就直接删掉,然后帖个"就是这样,你没得说的"
没办法,谁叫我在人家的论坛里发帖?唉~难为我还是深圳的.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09:58

还有的是"S=短路,痴线(广东话).对于你的电脑,有比你包轻的(SONY),有比你薄的(东芝),有比你性能强的,所以没什么好晒的!"
原话中间还是有句号的,所以"S=短路,痴线(广东话)."是对于S的解释
"有比你包轻的(SONY),有比你薄的(东芝),有比你性能强的,所以没什么好晒的!"是对于帖图的意见.

w0017 发表于 2004-7-12 10:01

有什么样的观点,只要在规则允许范围内,都可以求同存异。

既然想投诉,想改变版主的管理决定,把你认为能够说服版主的理由拿出来。

撂这样一句话能起什么作用?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10:32

那就是咯,说服一个版主又有何用呢?你们有多少个版主吖?我看出动我的脚指还不一定数得完.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10:37

"YANSY"既然你说的版主会判断,但你又相信他没错,这不是太绝对太跟风了吗?这样的话相信也不太多人认同
这样没说服力的话撂一句话能起什么作用?

yansy 发表于 2004-7-12 12:04

Originally posted by howelee at 2004-7-12 10:37:
"YANSY"既然你说的版主会判断,但你又相信他没错,这不是太绝对太跟风了吗?这样的话相信也不太多人认同
这样没说服力的话撂一句话能起什么作用?
我没有说我相信谁,我只是强调版主有修改贴子的权利,这并不是不尊重你,而是履行版主职责.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12:20

他有权修改,但他没理修改.你认同他有"修改贴子的权利,这并不是不尊重你,而是履行版主职责."这不是盲目的支持吗?
这样的的盲目的支持会有大多数人认同吗?
就算履行职务也要有依据嘛!
到现在还没给我的帖定义,水帖?侮辱?

cliffwang 发表于 2004-7-12 12:32

争什么嘛!天气热了,去游泳,降降温凉快凉快。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14:08

删帖的我是不会争(不知道谁删也争不了),改帖就不同,等于你点了个饺子,服务员却给你上了个炒面一样,难道要硬着头皮吃吗?
如果你说没有那最多我点另外的或者不吃咯,这个可是硬塞你吃的哦!
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cliffwang 发表于 2004-7-12 14:20

Originally posted by howelee at 2004-7-12 02:08 PM:
删帖的我是不会争(不知道谁删也争不了),改帖就不同,等于你点了个饺子,服务员却给你上了个炒面一样,难道要硬着头皮吃吗?
如果你说没有那最多我点另外的或者不吃咯,这个可是硬塞你吃的哦!
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老大们不是服务员,点菜的不是你我,我们不是付钱买单的人,你懂不懂?

如果你象在饭馆一样会掏钱的话,可能打广告都行,我相信老大们不会的去删啊改啊的。

[ Last edited by cliffwang on 2004-7-12 at 14:26 ]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14:25

"没办法,谁叫我在人家的论坛里发帖?"
这就是我总结的咯,将自己的知识库里对"S"的解释贴上来也会搞成这样,说实的我真的很气!

cliffwang 发表于 2004-7-12 14:28

Originally posted by howelee at 2004-7-12 02:25 PM:
"没办法,谁叫我在人家的论坛里发帖?"
这就是我总结的咯,将自己的知识库里对"S"的解释贴上来也会搞成这样,说实的我真的很气!

劝你一句:你心态不对。来这个地方我们很高兴,才会如此计较,我们都应该有感恩的心理才对。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白吃枣不要嫌胡大。我觉得这网站已经办得很不错了

有些人可能要骂我,没关系,我确实很感谢这个地方。

[ Last edited by cliffwang on 2004-7-12 at 14:30 ]

HOPE 发表于 2004-7-12 14:32

Originally posted by howelee at 2004-7-12 14:08:
删帖的我是不会争(不知道谁删也争不了),改帖就不同,等于你点了个饺子,服务员却给你上了个炒面一样,难道要硬着头皮吃吗?
如果你说没有那最多我点另外的或者不吃咯,这个可是硬塞你吃的哦!
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在上面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这里再重申一次:
版主清除了整个帖子的内容,以“请尊重网友的发言!!! ----咫尺天涯”代替,而不是修改了该帖的个别文字,其意义与删除帖子是相同的。
根据专门网公布的论坛规则,版主有修改会员帖子的权利。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21612

如果楼主再视论坛规则于不顾,将根据论坛规则作相应处理。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14:34

哈哈,老兄你真会说,有空多联络QQ:6116273不过我把我公司的QQ封掉了(只有我自己能上)所以大多时间是上MSN:howelee@msn.com
你是做什么的吖?

hss7 发表于 2004-7-12 14:38

支持HOPE老大的说法,现在专门网的繁荣全靠大家的支持,来之不易,要好好的珍惜,国家网管严厉,不要等被封了才来后悔。(个人看法,如有不当请及时删除,请5分钟后删除。)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14:39

"请尊重网友的发言"这罪名我担当不起,如果我就这不出声了就算我对他的不尊重,我没对他不尊重,所以我说你删帖可以,但不要改成这样,这是原则.
还有的是,我已经本着被封都开这帖,我相信谁走到这步也不会退缩隐让.

cliffwang 发表于 2004-7-12 14:41

Originally posted by howelee at 2004-7-12 02:34 PM:
哈哈,老兄你真会说,有空多联络QQ:6116273不过我把我公司的QQ封掉了(只有我自己能上)所以大多时间是上MSN:howelee@msn.com
你是做什么的吖?

cliffwang2003@hotmail.com
我原来是销售经理,现在是采购、业务、技术。。。
其实论坛也是一个小社会,不怕你笑话,我来这里就想锻炼锻炼协调能力、管理能力

HOPE 发表于 2004-7-12 15:07

Originally posted by howelee at 2004-7-12 14:39:
"请尊重网友的发言"这罪名我担当不起,如果我就这不出声了就算我对他的不尊重,我没对他不尊重,所以我说你删帖可以,但不要改成这样,这是原则.
还有的是,我已经本着被封都开这帖,我相信谁走到这步也不会退 ...

唉,你真是牛皮灯笼。自问一下,你问东,我答西,你会觉得被人尊重了么?这种现象蔓延,论坛还有何秩序可言?况且版主都已经用了“请尊重”的字样了。

howelee 发表于 2004-7-12 15:31

如果我问东怎走,你答东就是向东走咯,那我问来干什么呢?虽然我的答案可能没什么用,但我上面已经说的,你可以当水帖(当我吹水咯)那样删掉.
而现在是我说我抽烟,你把我说成是贩毒哦,对不对?

[ Last edited by howelee on 2004-7-12 at 1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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