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极 发表于 2004-8-6 20:52

专门网为什么二手区新手不能贴,这是人格污蔑

论坛发表人人有权,为什么要一百天,这是人格污蔑。强烈建仪取消掉。*n**~**~*>_<>_<^.^l^.^l

95004 发表于 2004-8-6 21:01

要是骗子来的话怎么办?发完就走人的那种!!!!!!!!!

lali2002 发表于 2004-8-6 21:02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
既然来这里就要遵守这里的规定,
又没有人强迫你!

GifMa 发表于 2004-8-6 21:05

请问楼主到专门网来到底是做什么。。。!!!
下了网好好反醒一下!!!

maxi2000 发表于 2004-8-6 21:07

现在商家太多,这样的规定当然没问题拉。

梦兰 发表于 2004-8-6 21:08

三思而后行

ati725 发表于 2004-8-6 21:09

你要是来专门网就是为了卖东西,那么专门网不欢迎你。专门网是使用IBM笔记本网友进行技术交流的地方,为非商业性,不是纯交易性质,开的二手区是为了在网友之间进行笔记本及其配件的交换,互相体验Thinkpad的真正魅力。
请你对你个人的言论负责,和人格侮蔑没有任何关系。

小极 发表于 2004-8-6 21:21

我知道会有商家会来,但也不需要设的那么长时间吧,要三个月才能进,我想一个月半就行了,贴子到50贴也够了。我想没有一个商家会有这种耐心的!。那我要买配件怎么办呢?在别的地方发要被删贴啊。论坛是大家言论自由的地方,不应该这样,我倒宁愿手机付费形式,让论坛变得更好更快。商家是不可能出钱来摆设商品的。而且商家一摆就是十多件商品,一看就看得出来了。

Claud 发表于 2004-8-6 21:48

eachnet上可是一片JS的说,那可是要付费

maxi2000 发表于 2004-8-6 21:56

到这里来守这里规矩啊。

95004 发表于 2004-8-6 21:59

楼主说出这话,看的出人还小...........大家宽容点就是了

bd4ni 发表于 2004-8-6 22:01

Originally posted by 95004 at 2004-8-6 09:59 PM:
楼主说出这话,看的出人还小...........大家宽容点就是了
一看就是小毛孩,呵呵

HOPE 发表于 2004-8-6 22:27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极 at 2004-8-6 21:21:
我想没有一个商家会有这种耐心的!。

呵呵,这正好。

cayman 发表于 2004-8-6 22:36

这是为了大家好,要你和一个在论坛上的陌生面孔交易,你放心吗?慢慢来吧,不要急

T21-user 发表于 2004-8-6 22:48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极 at 2004-8-6 09:21 PM:
我知道会有商家会来,但也不需要设的那么长时间吧,要三个月才能进,我想一个月半就行了,贴子到50贴也够了。我想没有一个商家会有这种耐心的!。那我要买配件怎么办呢?在别的地方发要被删贴啊。论坛是大家言论自 ...



规定定出来了自然有他的道理,管理层这么多人的决定总比你一个人的要全面的多吧.

cxmsw 发表于 2004-8-6 22:54

楼主是不是一个JS啊?如果是,那就不要再来了。如果不是,那请你耐心点!!!

小极 发表于 2004-8-7 00:57

你看看我发了多少帖子就是知道是不是JS了!我只是提个议建,要三个月才能发贴,那很多的网友都要忍上三个月,看好的东西不能买,眼睁睁的就飞了!不是很残忍的事情嘛

corps 发表于 2004-8-7 01:03

就是就是,我也想卖东西,可惜不够数量

凌晨的爱 发表于 2004-8-7 01:42

动机不纯啊!!!可悲可叹也

ION_ImmOrTaL 发表于 2004-8-7 01:44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极 at 2004-8-6 21:21:
我知道会有商家会来,但也不需要设的那么长时间吧,要三个月才能进,我想一个月半就行了,贴子到50贴也够了。我想没有一个商家会有这种耐心的!。那我要买配件怎么办呢?在别的地方发要被删贴啊。论坛是大家言论自 ...


一个半月加50贴?
50贴我只要一个小时就可以灌出来了,而且不会被管理员发现. 至于忍一个月也不是什么大事,如果连这都做不到也就别当JS了,你做得到么?

三个月怎么了?大家还不是都忍过来了...如果你连这都忍不了,根本就说明你来这里的动机不纯.二手区 在开设之初就只是为了给网友们在网上一个交换自己使用设备的空间,为了保证安全和信誉,当然要有一定的防范措施. 连在这里发贴的数量和时间都不能保证,还有什么能保证你的信誉?
倒着说这句话: 想卖东西,最好还是不要在这里,TOMPDA上卖得比这里快.

论坛是言论自由的地方,如果你觉得这里不够自由,你可以不到这里来,没有人强迫你来的.
在你家里的机器上自己做个论坛最自由,想说什么都可以.你骂国家领导人都没人管.

ION_ImmOrTaL 发表于 2004-8-7 01:47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极 at 2004-8-7 00:57:
你看看我发了多少帖子就是知道是不是JS了!我只是提个议建,要三个月才能发贴,那很多的网友都要忍上三个月,看好的东西不能买,眼睁睁的就飞了!不是很残忍的事情嘛


才发了66贴,注册了两个月就可以在这里理直气壮的说自己不是JS?那我岂不是成了圣人了^c^...

你根本就没搞清楚这里的规矩就乱说话.规定是不满三个月,不满100贴的话,就不能开新贴买东西或卖东西.但如果照你所说,看到有人在卖好东西的话,你回贴是完全可以的,根本不用忍,东西也不会飞,有什么残忍的?

waterbluer 发表于 2004-8-7 04:30

呵呵! 猫狸XD倒是个版主的苗子!

ayu 发表于 2004-8-7 07:08

潜水久了,回个帖试试!
楼主还是再耐心点吧!

yansy 发表于 2004-8-7 07:22

Originally posted by ayu at 2004-8-7 07:08:
潜水久了,回个帖试试!
楼主还是再耐心点吧!

真正潜水艇,在这里浪费了一帖。

ION_ImmOrTaL 发表于 2004-8-7 09:55

Originally posted by waterbluer at 2004-8-7 04:30:
呵呵! 猫狸XD倒是个版主的苗子!

谢了..不过不是那块料,想都不想了. 当版主好累的,说话都得跟个圣人一样,哪像老百姓,想说啥就说啥,骂了人大不了被封个ID就算了.

以前也做过Q3ACN的版主,觉得真麻烦...

monica 发表于 2004-8-7 10:12

Originally posted by ayu at 2004-8-7 07:08 AM:
潜水久了,回个帖试试!
楼主还是再耐心点吧!
牛。。。。佩服。。。

蜡笔 发表于 2004-8-7 17:51

Originally posted by 小极 at 2004-8-7 00:57:
你看看我发了多少帖子就是知道是不是JS了!我只是提个议建,要三个月才能发贴,那很多的网友都要忍上三个月,看好的东西不能买,眼睁睁的就飞了!不是很残忍的事情嘛


买东西没有限制,使限制卖东西,你理解错误

Claud 发表于 2004-8-7 18:02

Originally posted by ayu at 2004-8-7 07:08 AM:
潜水久了,回个帖试试!
楼主还是再耐心点吧!

开山级的厉害,一直闭关来着吧?

ION_ImmOrTaL 发表于 2004-8-7 19:38

Originally posted by ayu at 2004-8-7 07:08:
潜水久了,回个帖试试!
楼主还是再耐心点吧!

**\新一代的潜水怪啊... 潜得也太久了,不憋得荒么?

waterbluer 发表于 2004-8-7 20:59

Originally posted by ayu at 2004-8-7 07:08:
潜水久了,回个帖试试!
楼主还是再耐心点吧!

打死俺都不相信         :o:o:o

还有这样的老红军      :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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