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ID名:“奇蠢无比的T42”
我相信除了此 ID 后面的人以外,没人喜欢这个 ID 所可以代表的含义。 严重同意 这个...我倒觉得用这个ID无何不可,虽然言语粗俗了些,但应该也是个人爱好.况且他也没有攻击到其它人的名誉或人身自由,应该没有必要对此过于计较吧(除了手里有T42的同志^^)
就跟很多人骂日货一样,他愿意骂T42就让他骂去好了. 骂日货的人99%是要大家不要买日货,并非说日货蠢吧?但是如果说买日货就是卖国,性质就是不一样的了。
他如果说T42蠢,能找出证据来,我们也不说什么,但是现在的帖子反而证明是他自己的问题,怪不得T42,那就要把当时生气而注册的ID换掉,还算对得起被他冤枉的T42,包括我等买了T42的众XD~
当然,虽然这是个感性问题,但是作为一个论坛来讲,蠢这个字本身就不应该作为其ID的一部分使用,这也是我管理论坛的经验,呵呵。就算建议吧。 我同意楼上的话,个人喜好没关系,但是打击一片就不对了,很多XD都是签名T42的,这个ID要觉得奇蠢无比t42的理由也是比较的搞笑得,他自己买了S货,就算买了S货也没关系,他自己又不会搞系统,这只能说从市场到技术,他都是个菜鸟.....不能怪t42!
换句话说,就是出了t100000000000000,在他看来还是奇蠢无比,但是这个形容词绝对不是形容笔记本的
楼上的楼上所谓的没有攻击其它人的名誉或人身自由,不过这是个论坛,攻击签名你认为是很爽的一件事情?
打个比方,我的签名写着:我BSXX猫...........你会觉得很爽
当然我也准备败T42的,所以我看了极为不爽,平心而论,IBM就是在愚蠢,也比哪个用那个ID的人聪明N倍,我也不是没有根据,你看看他写的那些东西,全国人民都笑了;););););) 支持支持 俺不用T42
支持楼主 http://www.ibmnb.com/forum/viewthread.php?tid=163627&highlight=%2B%C6%E6%B4%C0%CE%DE%B1%C8%B5%C4T42&page=2&sid=QsW6aZ
终于发现比我还菜的,,,连COMBO都不知道是什么的。。。嘿嘿。。。 Originally posted by cxj_2000 at 2004-9-26 01:51 PM:
人家起什么名字是人家的权利,你买不买T42是你的权利。。。。
这世界能让你不爽的事情多了,大家一笑了之多好。
但是觉得不爽,说出来也是一种权利的说;) Originally posted by cxj_2000 at 2004-9-26 02:13 PM:
但是封人家ID就不应该了呀,呵呵。
目前这个ID还是蛮安全的;) 支持支持
虽然我买不起T42 看了那贴,大家宽容点罢。
不知他的问题解决了没有? 应该是封id的,有专门网版规为证:
四、关于注册
★ ThinkPad论坛的注册是免费的,注册过程非常简便。
★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称谓、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6、图形符号名字; 我觉得没必要。 就是一个ID而已。 不过略显幼稚而已.
这点宽容度都没有?
在我看来也没有违背版规里面关于注册的规定的那条那款。
除非这个ID整天在坛子里乱骂。
看管理员们如何诠释这个规定吧. 这样取名有违社会的公序良俗啊,建议他本人换掉或者管理员封了吧 还是不哟的好,毕竟是个人意见,不能因为不好听、不喜欢就把它封了,这里是论坛,是大家讨论、交流的地方,何必搞“一言堂”? 这里是黑社会,是XD怎么会侮辱小黑,想想大家平时工作和娱乐时是谁在卖命的工作!?
坚决支持楼主!!!!!! paulgao是不是高春辉啊? 道德范畴。 建议改成“粗制滥造的t42”^u^^u^^u^ 支持楼主!但是别人的ID怎么起名字,只要不含人身攻击,就让他起吧,呵呵,他要觉得T42很蠢,就让他这么说吧,反正这不是广大xd的想法:) Originally posted by beizp at 2004-9-30 00:46:
建议改成“粗制滥造的t42”^u^^u^^u^
有意思。;) 应该是言论自由吧 Originally posted by JanetYe at 2004-9-30 12:12:
应该是言论自由吧
言论自由以不影响其它人的自由、舒适为限。 要不叫“偷工减料的T42”吧!^u^^u^^u^ Originally posted by liu263 at 2004-9-26 10:49 PM:
应该是封id的,有专门网版规为证:
四、关于注册
★ ThinkPad论坛的注册是免费的,注册过程非常简便。
★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称谓、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国 ...
说的对。。。。偶支持封。。。。
其他的不说。。。。最起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有人觉得中国的法律不爽可以去当米国人,要当中国人就得遵守中国的法律,这其实是个最基本的道理,这里既然有规定,就要按这里的规定办。。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换个地方混。。呵呵。。。既然讨厌IBM跑这里来混干啥?对吧。。。当然没有违反法律那么严重,但是其实都是一个道理啥。。
本人对使用该ID的兄弟没有攻击意思,只是觉得既然有规定就按规定办好了,简单。
^u^ “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的T42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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