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新科枝
发表于 2018-6-2 13:51
linshangfei
发表于 2018-6-2 14:27
喜欢办就办了,需要理由吗:D
bjnb
发表于 2018-6-2 14:33
hope看你不顺眼了呗
xman981
发表于 2018-6-2 15:02
叫你不请hope吃烤鱼,爬山http://www.ibmnb.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39.pnghttp://www.ibmnb.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39.png
peacefeeling
发表于 2018-6-2 15:53
想办你了啊
一户侯
发表于 2018-6-2 16:10
办其腚而后快
无证程序员
发表于 2018-6-2 16:15
笑话,幼稚,可笑!
因为你在hope地盘嘛
gengxin
发表于 2018-6-2 16:16
菊花好久不用了
天健行
发表于 2018-6-2 16:32
一户侯 发表于 2018-6-2 16: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办其腚而后快
办骑,定二,喉哙http://www.ibmnb.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0.png
天健行
发表于 2018-6-2 17:12
鸿新是不是发表不当言论了?或者自己玩自己了http://www.ibmnb.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0.png
光宇达
发表于 2018-6-2 19:31
楼主咸鸭蛋疼!
光宇达
发表于 2018-6-2 19:31
天健行 发表于 2018-6-2 17:12
鸿新是不是发表不当言论了?或者自己玩自己了
李鬼非李逵。
鸿新科枝
发表于 2018-6-2 20:18
Keynes
发表于 2018-6-2 20:23
还能说话??
天健行
发表于 2018-6-2 23:31
鸿新科技 发表于 2018-6-2 1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李鬼非李逵。
哈哈
lhmclhmc
发表于 2018-6-3 08:10
著名ID都拥有无形的知识产权。以此为标识可以产生有影响的言论导向。
任何仿冒、模仿、混淆ID的都应视为侵权。ban了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及论坛的权益。
当然,原ID拥有者作为近似保护性注册是可以的,但拥有此类ID的所有权,限制使用权。
Madaoの魂
发表于 2018-6-8 11:31
啥情况?
id一样?
BUG?
mukai999
发表于 2018-6-8 12:29
赶紧献菊,说不定还能再给你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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