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新科枝 发表于 2018-6-2 13:51

linshangfei 发表于 2018-6-2 14:27

喜欢办就办了,需要理由吗:D

bjnb 发表于 2018-6-2 14:33

hope看你不顺眼了呗

xman981 发表于 2018-6-2 15:02

叫你不请hope吃烤鱼,爬山http://www.ibmnb.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39.pnghttp://www.ibmnb.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39.png

peacefeeling 发表于 2018-6-2 15:53

想办你了啊

一户侯 发表于 2018-6-2 16:10

办其腚而后快

无证程序员 发表于 2018-6-2 16:15

笑话,幼稚,可笑!
因为你在hope地盘嘛

gengxin 发表于 2018-6-2 16:16

菊花好久不用了

天健行 发表于 2018-6-2 16:32

一户侯 发表于 2018-6-2 16: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办其腚而后快

办骑,定二,喉哙http://www.ibmnb.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0.png

天健行 发表于 2018-6-2 17:12

鸿新是不是发表不当言论了?或者自己玩自己了http://www.ibmnb.com//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0.png

光宇达 发表于 2018-6-2 19:31

楼主咸鸭蛋疼!

光宇达 发表于 2018-6-2 19:31

天健行 发表于 2018-6-2 17:12
鸿新是不是发表不当言论了?或者自己玩自己了

李鬼非李逵。

鸿新科枝 发表于 2018-6-2 20:18

Keynes 发表于 2018-6-2 20:23

还能说话??

天健行 发表于 2018-6-2 23:31

鸿新科技 发表于 2018-6-2 1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李鬼非李逵。

哈哈

lhmclhmc 发表于 2018-6-3 08:10

著名ID都拥有无形的知识产权。以此为标识可以产生有影响的言论导向。

任何仿冒、模仿、混淆ID的都应视为侵权。ban了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及论坛的权益。

当然,原ID拥有者作为近似保护性注册是可以的,但拥有此类ID的所有权,限制使用权。

Madaoの魂 发表于 2018-6-8 11:31

啥情况?
id一样?
BUG?

mukai999 发表于 2018-6-8 12:29

赶紧献菊,说不定还能再给你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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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为什么要ban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