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d1860 发表于 2004-11-27 22:45

建议先把相关的证据收集好,这一点千万要做好,否则后面的都是白忙活。
然后请重庆的记者或电视台的曝曝光,实在不行就请律师出面,跟邮局的打官司!

flybirdflying 发表于 2004-11-27 23:28

做不了什么,除了声援一下子。

另外,觉得各地的EMS还是不一样的。有的就不错,有的就是……

tbbox 发表于 2004-11-27 23:54

声援一下。。。。。。。不过不能抱太大的期望。EMS拽得很,除非把事情闹大。

alextian 发表于 2004-11-28 10:33

明摆着的,要养那么多的闲人
收费黑,服务差!

dushuqiang 发表于 2004-11-28 12:38

邮政都***混蛋!!!

公牛世家 发表于 2004-11-28 15:41

谢谢各位弟兄的建议!!
有什么新的进展,我将及时告诉大家!

youjian_201 发表于 2004-11-29 23:10

睡觉之前再来看看

stonew 发表于 2004-11-30 12:24

两位都是好兄弟,可恶的EMS

falseboy 发表于 2004-11-30 12:40

出了问题,大家互相理解,共度难关!

公牛世家 发表于 2004-11-30 15:32

到了今天下午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看来 他们是真不想处理了!想不 了了之了!
为了不影响youjian_201
今天我还是先把款先退给了youjian_201

hbycseccfy 发表于 2004-11-30 15:43

中国特色,邮政还是已老大的身份自居的,前几天,也去邮局发东西,非要用他们的包装,否则就要你在单子上写“损坏自负”,不知那几家跨过快递公司什么时候能迫使邮局改改他们的老大作风。

雷霆 发表于 2004-11-30 18:15

Originally posted by wxd1860 at 2004-11-27 10:45 PM:
建议先把相关的证据收集好,这一点千万要做好,否则后面的都是白忙活。
然后请重庆的记者或电视台的曝曝光,实在不行就请律师出面,跟邮局的打官司!
眼下看来,先让新闻媒体出面曝光是当务之急,然后再根据邮局解决问题的态度决定是否上法院。我认为应该坚决维权到底。不错,在中国,消费者是弱势群体,一般都吃哑巴亏。但我们起码要让那些垄断部门知道:消费者也是人!

youjian_201 发表于 2004-11-30 22:41

钱已经收到,会和楼主一起斗争的

carlyan9999 发表于 2004-12-1 10:30

都是好人啊!

公牛世家 发表于 2004-12-1 18:36

谢谢个位DX的支持啊!
今天他们终于跟我联系了!
也解决好了!最终赔了800块!
这事就算了结了!!
强烈建议,每个人都得维护自己的权利!
也得坚持!如果不是坚持,我想,我也是什么都得不到的!
再次感谢XDJM的建议!

Choi 发表于 2004-12-1 18:41

解决了就好。

邮政……不说啥了。

Blood 发表于 2004-12-1 20:58

Originally posted by emray at 2004-11-26 08:50 PM:
跟他们打官司,这种事到了法院就轮到他们说不清楚啦,
官司不是那么好打的!浪费了财力物力,最终能有什么结局呢!
我们现在的法律环境大家心知肚明!问题得到解决就行了!
公牛兄的行为赞一个!^v^

skywalker_inb 发表于 2004-12-2 04:15

买卖双方表现不错,EMS表现很差。

白鼠 发表于 2004-12-2 05:13

Originally posted by emray at 2004-11-26 20:50:
跟他们打官司,这种事到了法院就轮到他们说不清楚啦,

呵呵,一个没有分权的制度,就没有真正意义的宪法,个人打官司告一个国有的企业,想什么呢?

bd4ni 发表于 2004-12-2 06:31

遇到这种事情,自己首先学习一下相关法律条款,然后认真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不厌其烦的投诉有关部门,只要坚持到底,最后胜利一定属于我们。
      我曾经退过两台洗衣机、一台手机,都是保修期以内故障,厂家售后要维修的,最后在我强有力的证据及法律依据下,按照我的要求原价退机的。我是搞设备维修的,技术上能找到它的致命缺陷也是成功的主要因素。

[ Last edited by bd4ni on 2004-12-2 at 06:32 ]

Z 发表于 2004-12-2 06:40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不光是钱的问题了。不会没有地方说理的。强烈建议两位DX坚持到底,讨个说法。告EMS!

公牛世家 发表于 2004-12-2 20:39

事情已经解决好了!
兄弟们就不要再顶了!
谢谢

GifMa 发表于 2004-12-2 20:48

这不和抢钱没两样吗!!!

bbh 发表于 2004-12-2 21:08

坚决声援两位兄弟.

IBM670 发表于 2004-12-4 03:34

半夜三更顶一下!!

强烈赞同两位XD!!本人600E也曾在快递公司业务员手中丢过...

也是经过了一周的 抗争和恐吓 之后,业务员才乖乖交出了我的小黑...

mistren 发表于 2004-12-9 16:07

EMS装货物的时候,我见过从3米外往下扔的。

ft 发表于 2004-12-10 16:29

这帮天杀的王八蛋,以后不上网买东西了,真是气死人了!!!
该死的EMS,虽然我还没有因为在这方面出过什么事,不过我看早晚有这一天,以后不用EMS了

rgbol 发表于 2004-12-11 01:03

我是重来不走EMS,太慢了,邮费又贵,还是走快递公司吧

howlet 发表于 2004-12-11 01:35

希望专门网多些这样讲信誉的好粉丝,俺也要向他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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