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usian 发表于 2005-5-21 22:58

【新闻】与jlbsljwhy这个人产生交易纠纷


首先请大家看一下原帖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241023&page=3&sid=QGEkTz#pid2865287

我在他这里买了一个屏幕,当时我要求中介,中介费我出,因为500也不是小数目了,他不同意,推说是太麻烦!!????由于急着用,就直接交易了。当时在电话里面说的是他发屏幕,到我手里是好的就可以,屏幕这么精细的东西他连保都没保就给发过来了,在邮局当场打开一看,屏幕上面的玻璃缺了一些,不信的XD我可以上图片!原以为是邮局的问题,结果在邮件里面仔细查找,也没有掉下来的玻璃,而且邮包的外观也很好,这样来说,邮局的原因就没有了。

然后当天就给他联系,电话里他给我这样说:“你本来就是买的二手的屏幕,不可能象新的一样”,请大家仔细品位一下,他为什么这样说?
“你本来就是买的二手的屏幕,不可能象新的一样”,这个我当然知道,要是屏幕是发黄或者比较暗淡,那么我也没什么话说,可是屏幕上直接就掉了几小片玻璃,光是在外观上来说就有很大的缺陷,试问,这样的屏幕我凭什么要?

我在专门网混了8个月,买卖东西不少,最大的是机子,最小的是电池,都没见过这种人。退一万步来说,当初我就算是要拿他的屏幕来试一下,没问题再给他发回去,他吃什么亏了?专门网里不少XD都是先货给别人,别人不要了再发回来,大家都不说什么,最后还是朋友。我相信在座的各位肯定有人有这种经历


jlbsljwhy你有什么话可说?

ktry 发表于 2005-5-21 23:12

寒一个,又出问题了!!!!!!!!!!!!!!!!!!!

venusian 发表于 2005-5-21 23:19

原帖子还在,他居然还骂人,作了妓女还要立牌坊?

lali2002 发表于 2005-5-21 23:23

晕,你怎么这么放心。。。
还是中介比较好一点!

gucici 发表于 2005-5-21 23:23

venusian 发表于 2005-5-21 23:52

Originally posted by lali2002 at 2005-5-21 11:23 PM:
晕,你怎么这么放心。。。
还是中介比较好一点!

呵呵    跟你买的键盘,偶不就是先钱的么,呵呵

主要是当时急着用,没想到啊。。。。。。

szcool 发表于 2005-5-22 00:30

这一段时间许多交易出现纠纷,出去几个真的人品有问题的卖主,故意以次充好。

其余都是买卖双方互相指责,二手交易一定要在付款之前详细讨论物品的成色和状况,不要怕麻烦,东西满意则皆大欢喜,否则后果只会非常不舒服,还要费时费力去评理追讨!麻烦啊,

对于这个事件,venusian说的很有自己道理,他的理解好的东西不应该有缺损,但是卖家说能点亮就是好的,理论上也能站住脚。

最好的解决还是给退了吧,麻烦!

zlj 发表于 2005-5-22 00:40

楼主说的帖子在这里: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241023
以后给链接时小心点啊

还有,现在的2手交易风险大家真的要注意
好象专门网没有特别提倡这个,毕竟到现在为止还是一个技术性论坛,2手也只是强调互通有无,主要靠的是双方的诚信,没有中介比较麻烦

支持一下楼主,建议退

sakerping 发表于 2005-5-22 01:09

Y就是一无赖哈哈。
另外你这帖子也叫“新闻”?

zhangyongtao 发表于 2005-5-22 03:59

楼主也在郑州吧?
你的机器出了什么问题啊?

还有LCD到底是缺少了什么东西
为了大家都能明白一些最好你能来点照片

如果你没有DC我可以帮你拍
有照片才更有说服力

ljq888 发表于 2005-5-22 08:22

现在专门网的交易情况也相当恶劣,希望引起管理层的重视,建立中介制度,适当收取中介费,还专门网良好的氛围.

wangsea_zhuo 发表于 2005-5-22 08:33

天那黑友门小心了,现在pz太多了

ktry 发表于 2005-5-22 08:45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

HOPE 发表于 2005-5-22 09:30

Originally posted by ljq888 at 2005-5-22 08:22:
现在专门网的交易情况也相当恶劣,希望引起管理层的重视,建立中介制度,适当收取中介费,还专门网良好的氛围.

中介早就有了,参阅交易区置顶公告。
而且交易规则也有明确规定,交易一方出了问题应该先行协商解决:
6、本论坛及其所有者、维护者不为论坛交易真实性负责,网友需自行评判交易风险;对网友因在本论坛上交易导致的任何损失,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为了维护论坛秩序和气氛,严禁在论坛上公开争吵。如果出现交易问题或纠纷,应由当事人于本论坛之外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当事人一致同意于本论坛内解决,则交由管理员裁决并且需无条件接受管理员最终裁定。
8、如交易一方认为另外一方有欺诈行为的,应将证据提交管理员予以披露,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擅自发布指责或攻击对方的信息。

87c 发表于 2005-5-22 09:44

Originally posted by szcool at 2005-5-22 00:30:
这一段时间许多交易出现纠纷,出去几个真的人品有问题的卖主,故意以次充好。

其余都是买卖双方互相指责,二手交易一定要在付款之前详细讨论物品的成色和状况,不要怕麻烦,东西满意则皆大欢喜,否则后果只会非 ...


说的很在理:)

卖家有责任对所卖的东西详细、真实、认真的描述,不要怕你说了缺陷就会卖不出去,欺骗一个买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很不值得的。

买家对东西多抱有比较大的心理期望值。买价格越贵的商品越是如此,若是几块钱十几块钱的小东西相信一般人都不太计较。

温暖你的手 发表于 2005-5-22 10:19

我不支持楼主,因为从楼主的发贴口气里我推断,他本来确实有“要拿他的屏幕来试一下”的动机!
个人意见,不要攻击我,不喜欢参与斗争,只想就事论事

venusian 发表于 2005-5-22 13:09

回楼上的,我当时不知道到底是哪里的问题。就打算买一个好屏幕过来,反正要是不是屏幕的问题,这个屏幕也不会卖不出去对吧?可是收到屏幕后,屏幕上都缺了几个角,这算是好屏幕?按卖家的说法,屏幕发出来就什么都不管了,连保都不保一下?

duoduo.l 发表于 2005-5-22 21:00

诚信很重要,建议补分js先做人,后做事

venusian 发表于 2005-5-23 12:01

建议交易钱数目大了一定要中介

hz31521 发表于 2005-5-23 15:13

谢谢venusian大哥,要不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做

ccsa001 发表于 2005-5-23 15:19

以后还是中介把,你缺少什么,我有可以给你一块

venusian 发表于 2005-5-23 17:51

呵呵   hz31521啊,快看看想要什么,让ccsa001给你一个:)

hz31521 发表于 2005-5-23 19:58

我只需要各位能发表个看法就够了,谢谢

venusian 发表于 2005-5-23 20:49

看样子退是不可能了,教训把

hz31521 发表于 2005-5-25 10:48

看来只能想大哥说得公布他的个人资料了

zjerry 发表于 2005-5-25 10:58

上张PP看看到底损坏到什么程度

hz31521 发表于 2005-5-25 18:37

好的中介员,看图

hz31521 发表于 2005-5-25 18:38

图片2

hz31521 发表于 2005-5-25 18:39

图片3

sky520cj 发表于 2005-5-26 22:07

唉!~大家以后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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