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iky 发表于 2005-5-25 21:43

有必要这样吗?专门网。

我的注册id是wiky的,今天登陆突然说我是不受欢迎的。奇怪,我仔细想想,是不是因为我昨天发了一个帮大家代购万通宝的帖子呢??我在这里说明,我不是商人,我是一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前段时间买了一台二手compaq n600c,昨天发现有我们这里电脑城有万通宝卖,本着造福大家才发了这个贴,今天就给人家除名了????!!!如果不能够发这样的帖子,起码短信说明一声巴!这就是专门网的作风吗?还是个别版主的水平问题?我希望是后者。如果是前者,专门网改成专制网算了



楼下的某人,没有哇你的fen,你急萨呢?


3x楼,“违例情况将在不经警告的情况下直接删除,情节严重者封锁注册ID。 ”这个楼主好像违背了 ”。说一下有这个东西卖,可以帮大家忙。这个事情,情况很严重么?

[ 本帖最后由 fwiky 于 2007-8-4 21:03 编辑 ]

gejianping 发表于 2005-5-25 21:54

确实很过分,这个板本来就不是讨论ibm本本的,欺人也太甚了,bs

cxmsw 发表于 2005-5-25 22:03

了解清楚了再说吧

坏君君 发表于 2005-5-26 04:18

似乎应该发去交易版,
不过即使是交易版
似乎也应该以ibm相关为主吧...

City_of_God 发表于 2005-5-26 06:02

Anyway,楼主还是先看看版规在抱怨不迟!

昆山金友 发表于 2005-5-26 08:31

二手交易只能交易IBM相关产品哦,如果你在二手交易区发的贴,肯定删了,不要想了,我也给删过一次,没关系,不卖就是了

蓝色多恼河 发表于 2005-5-26 13:18

楼主的贴子我曾见过,好象发在其他品牌技术区里的,专门网有规定,交易要发到二手交易区,团购或代购需要向管理员申请批准后才可以.尽管你说你的是热心帮忙别人的,但交易的安全性专门网也要考虑.打个坏的比方,如果兄弟们都汇款给你了,但你因其他原因不购买,钱也不退,这样的话,专门网的声誉肯定很受响,网友也受损失,对不?
    < 如果不能够发这样的帖子,起码短信说明一声巴!>其实如果你发贴前看一下版规你就知道了.

sakerping 发表于 2005-5-26 16:34

这种事情,换了我是HOPE,也肯定是宁错杀一千不放掉一个。
是否理解是你的事,但是一旦松了一次就不可收拾了,网上都是虚拟的ID,你怎么证明你不是骗子?谁能保证你不是骗子其他人也不是骗子?交易被骗骂专门网的人绝对比因为不能发代购帖子而被拒绝访问的人多得多。

这个如果都想不通,那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展硕 发表于 2005-5-26 16:52

对,楼主还是先看一下版规为好。专门网还是很不错的

sky520cj 发表于 2005-5-26 20:10

Originally posted by sakerping at 2005-5-26 16:34:
这种事情,换了我是HOPE,也肯定是宁错杀一千不放掉一个。
是否理解是你的事,但是一旦松了一次就不可收拾了,网上都是虚拟的ID,你怎么证明你不是骗子?谁能保证你不是骗子其他人也不是骗子?交易被骗骂专门网的 ... 兄弟言重了吧!~~~人非圣贤,俗能无过呢!~你就不能给别人一次机会了吗?难道你一生就不犯点小错误了吗?兄弟你说呢?:)

sky520cj 发表于 2005-5-26 20:11

楼主不要冲动啊!~~我上次就是因为冲动,差点没命啊!~~~~~搞的我差点就不想来了啊!~~~~~~~~~~~~~~~~~

sakerping 发表于 2005-5-26 20:23

哈哈,我只是说的不亲切而已,言重是不会的。再说话糙理不糙嘛。
真的,为了这个就要走的话也没留的必要。大胆猜测下,也许他会在二手区里交易被骗了然后找管理员负责呢吧?这个不是看版规的问题。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啊。
^_^

maxi2000 发表于 2005-5-26 20:28

这里有规定的,你代购的话要先得到批准,否则JS都可以到这里来卖东西了。

透明鸟 发表于 2005-5-26 23:19

对于广告专门网历来管理非常严格,因为这里不是商品市场。开设二手区是为了黑友互通有无,其他与thinkpad无关的商品也是禁止广告和出售的,作为技术论坛的其他笔记本区更是绝对禁止商品广告。这些在论坛规则中说的再明确不过了。难道在被禁ID之后还不知道看看论坛规则吗

N410C 发表于 2005-5-26 23:45

不过这段时间51nb进来了不少JS了……有点乱

精诚 发表于 2005-5-27 12:57

literal 发表于 2005-5-27 15:43

Originally posted by sky520cj at 2005-5-26 20:11:
楼主不要冲动啊!~~我上次就是因为冲动,差点没命啊!~~~~~搞的我差点就不想来了啊!~~~~~~~~~~~~~~~~~

I 服了 U:D:D

smallrat 发表于 2005-5-27 15:44

duoduo.l 发表于 2005-5-27 18:36

同情一下,其实也美必要这样

digitalfox_007 发表于 2005-5-27 18:42

那我就想请教了!2手的COMPAQ应该在哪儿交易?COMPAQ区还是2手区?

蜡笔 发表于 2005-5-27 19:16

Originally posted by digitalfox_007 at 2005-5-27 18:42:
那我就想请教了!2手的COMPAQ应该在哪儿交易?COMPAQ区还是2手区?

其他与thinkpad无关的商品也是禁止广告和出售的
超版在这里已经重申了

21jj 发表于 2005-5-27 23:41

现在这里真的什么人都有了!
有点乱,树林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了

yansy 发表于 2005-5-28 00:17

Originally posted by digitalfox_007 at 2005-5-27 18:42:
那我就想请教了!2手的COMPAQ应该在哪儿交易?COMPAQ区还是2手区?
哪里都不准。

简单爱 发表于 2005-5-28 13:46

楼主,您走好~~~

拂晓 发表于 2005-5-29 16:01

Originally posted by sakerping at 2005-5-26 04:34 PM:
这种事情,换了我是HOPE,也肯定是宁错杀一千不放掉一个。
是否理解是你的事,但是一旦松了一次就不可收拾了,网上都是虚拟的ID,你怎么证明你不是骗子?谁能保证你不是骗子其他人也不是骗子?交易被骗骂专门网的 ...
如果HOPE不为人厚道,以你的胸怀和态度行事,实行象你之所列的暴政,估计兄台现在已经论为刀下之鬼了,哈哈

开个玩笑而已,论坛文化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去创造和遵守其中的游戏规则。入乡随俗。到那山唱那歌,楼主由于初来乍到没有看清论坛规则而遭到论坛制裁,扪心而论也再情理之中,希望多多研究论坛之法再做便宜行事。三思而后行之不失为良策也!

sakerping说话过于偏激,这样做只能激化矛盾不利于论坛,这样无论是现实和是网上都会遭来非议的,如果老是常此下去必将付出沉痛代价,中国古语说的好“言多必失”,建议潜心研究一下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然后再决定是否说出口,不至于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 Last edited by 拂晓 on 2005-5-29 at 16:22 ]

ktry 发表于 2005-5-29 16:16

Originally posted by 简单爱 at 2005-5-28 13:46:
楼主,您走好~~~
这位xd说话真干脆,……………………

掐死你的温柔 发表于 2005-5-30 09:38

sky520cj 发表于 2005-5-30 11:11

Originally posted by 简单爱 at 2005-5-28 13:46:
楼主,您走好~~~
难道专门网的兄弟,就这样对待,新来的朋友吗?

sgw888 发表于 2005-5-30 11:49

Originally posted by 简单爱 at 2005-5-28 13:46:
楼主,您走好~~~
才来几天啊,说话也太过了吧。

fwiky 发表于 2007-8-4 16:45

国人就是这么样,首先认为你是骗子、是坏分子,然后用各种规章制度对你严加限制。什么都要管你,现在看来是有广大的基础。jian!

[ 本帖最后由 fwiky 于 2007-8-4 20: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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