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d 发表于 2005-7-2 13:23

【请教】关于被封ID的申诉,时隔一年

被封的ID是szxw.这个ID是去年注册的,发帖不到100.虽如此,还是很值得爱惜的.但是去年4月,大概是在某版发了一篇超过主题的帖子,被某版主转移了,并悄悄话通知了我.由于当时觉得其理由有点可笑,于是回了个悄悄话发了下牢骚,然后....当隔天我再次登陆时,显示的是"不欢迎你访问", 就这样被禁止发言了...
当时我觉得很可笑.仅仅是在悄悄话中说了点算是不敬的言辞(当然,我承认这不对),就被禁止访问,其人行事的独断专行可见一斑. 做版主的心胸狭窄到如此地步,什么也不用说了.如果其职业是商人,那也算了;如果是技术人员,那就让他这样混去吧,不相信这样的人能混到什么好结果~
于是新注册了现在这个ID...算是回敬那个可爱的版主

[ Last edited by nmd on 2005-7-2 at 13:38 ]

流氓小黑 发表于 2005-7-2 13:31

楼主于是就拿把菜刀,^_^

hayas 发表于 2005-7-2 14:34

公布一下斑竹的名字……

┢┦aρpy 发表于 2005-7-2 14:41

这就是楼主的不对了嘛,怎么叫仅仅是在悄悄话中说了点算是不敬的言辞(当然,我承认这不对),嘿嘿,胆敢犯上,杀!

[ Last edited by ┢┦aρpy on 2005-7-2 at 14:49 ]

HOPE 发表于 2005-7-2 15:21

刚才翻出来的旧悄悄话,还好我没有删掉,否则就死无对证了:

Re: [论坛消息]您有帖子被删除!
来自: szxw
到: HOPE
时间: 2004-5-12 18:04
内容: 您有帖子被论坛删除。所在话题:
出售几条自用的SD内存!
删除原因:禁止搭车转让
...
反正已经卖掉了.
无聊的狗屁论坛.自以为是的规则~

21jj 发表于 2005-7-2 15:41

楼主的话也够狠的,所以给封了

tp3086h 发表于 2005-7-2 15:46

呵呵, 言辞是过分了。
楼主现在的ID...

laterxu 发表于 2005-7-2 16:37

nmd 发表于 2005-7-2 16:44

"删除原因:禁止搭车转让 "
很简单,因为我看到不少人也搭车卖东西,却没有被删除.当然不忿.因此发牢骚.况且不是公开发帖,只有版主大人您一人见到,没有损及论坛吧? OK,被封了,那么对版主的度量自然有数了.
再说了,我在其他论坛遇到不少网友也反映专门网的版主如何如何厉害,如何动辄关人进小黑屋,因此再也不去...这到底是专门网的荣幸呢还是失败呢.
不说了,再说又成了侮辱论坛了.现在这个ID也危险了~

啸傲江湖 发表于 2005-7-2 17:10

Originally posted by nmd at 2005-7-2 16:44:
"删除原因:禁止搭车转让 "
很简单,因为我看到不少人也搭车卖东西,却没有被删除.当然不忿.因此发牢骚.况且不是公开发帖,只有版主大人您一人见到,没有损及论坛吧? OK,被封了,那么对版主的度量自然有数了 ...

   呵呵,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打比方,别人偷东西没被抓到并不等于不犯法.因为毕竟这些斑竹都是义务的,不可能全天在线,看到所有违规的帖子,大家可以多使用论坛的"报告"功能,会有及时处理的.在一个论坛遵守一个论坛的规则,这是起码的道理.至于一些会员为什么会被关小黑屋会被删除帖子,首先要看原因吧? 呵呵.话不多说,都是小黑的爱好者,多学习些技术,多认识些朋友就够了.希望楼主能够心态平和的考虑问题,支持论坛的工作,相信时间长了,你会发现这里的魅力所在的~

tp3086h 发表于 2005-7-2 18:24

Originally posted by nmd at 2005-7-2 16:44:
"删除原因:禁止搭车转让 "
很简单,因为我看到不少人也搭车卖东西,却没有被删除.当然不忿.因此发牢骚.况且不是公开发帖,只有版主大人您一人见到,没有损及论坛吧? OK,被封了,那么对版主的度量自然有数了 ...
算你倒霉。
还有版主跟在搭车帖后面发言的呢。

w0017 发表于 2005-7-2 21:26

没见过这么理直气壮的。

sakerping 发表于 2005-7-2 21:44

楼主说的没错啊,很有道理的。而且这逻辑很新颖。
以后我要骂谁,或者骂哪个版主,就直接给对方打个电话或者PM,反正不会损害对方在公众面前和论坛上的面子。这种版主要是从此不接电话或者处理我,就是他气量小了,“又没损害你的论坛形象,骂你一句都不行?”

[ Last edited by sakerping on 2005-7-2 at 21:46 ]

铁布衫 发表于 2005-7-2 21:58

个人认为LZ还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地方。

literal 发表于 2005-7-2 23:19

找茬

67127379 发表于 2005-7-2 23:33

我就不怕,我敢发言,但是都是事出有因。

楼主动辄人身攻击,还是不足取。

楼主,什么事情还是得讲点道理。
斑竹,也要给点情面嘛!不要随便枪毙人嘛!互相给点机会!

ducati888 发表于 2005-7-4 08:23

Originally posted by HOPE at 2005-7-2 15:21:
刚才翻出来的旧悄悄话,还好我没有删掉,否则就死无对证了:

Re: 反正已经卖掉了.
无聊的狗屁论坛.自以为是的规则


这明显是侮辱51NB,我认为处罚一点都不过分!!!

Syros 发表于 2005-7-4 12:26

呵呵,坛子里又多了一个这样的人!!

van_zaya 发表于 2005-7-4 12:39

51nber的素质都应该高点,楼主确实做得过分了,我认为

精诚 发表于 2005-7-4 22:38

16524651 发表于 2005-7-4 22:54

可是某些管理员确实像独裁者`我很看不惯.气量太XX的差了,心胸狭隘哦,稍微过点就DEL,极度独裁.我地盘,你得完全听我的,什么东西
反正现在不太喜欢这个论坛了,好久不来了,换SONY本用了,,,

City_of_God 发表于 2005-7-8 09:28

老大真是厉害啊,那么久远的悄悄话都能找到!
Originally posted by HOPE at 2005-7-2 03:21 PM:
刚才翻出来的旧悄悄话,还好我没有删掉,否则就死无对证了:

Re: [论坛消息]您有帖子被删除!
来自: szxw
到: HOPE
时间: 2004-5-12 18:04
内容: 您有帖子被论坛删除。所在话题:
出售几条自用 ...

Wales 发表于 2005-7-8 09:33

真是应该封了,出口不逊,骂人骂习惯了?自己反省一下的话。

8610 发表于 2005-7-9 17:09

楼主小心你现在的ID哦~

温暖你的手 发表于 2005-7-9 19:18

有规则就应该遵守,不守规则就应该被惩罚,这是理所应当的,斑竹们严格执法,才能保持论坛在规则内运行

larryh 发表于 2005-7-10 10:55

楼主这种人物,反复讽刺攻击他人,脸皮比屁股还厚。

很简单,因为我看到不少人也搭车卖东西,却没有被删除.当然不忿.因此发牢骚
很简单,因为我看到不少人也闯红灯,警察都没有抓,你个警察偏偏抓我,当然不忿,因此发牢骚,所以我的牢骚极其正当。

其人行事的独断专行可见一斑. 做版主的心胸狭窄到如此地步,什么也不用说了.如果其职业是商人,那也算了;如果是技术人员,那就让他这样混去吧,不相信这样的人能混到什么好结果

其人行事的“我都是没错的,错都是别人的”可见一斑. 做论坛会员的心智变态到如此地步,什么也不用说了.如果其职业是商人,那就死的很快了;如果是技术人员,那就让他这样混去吧,不相信这样的人能混到什么好结果

ccitt 发表于 2005-7-10 11:11

ccitt

就是,这种人的ID封了就封了,一点不为过。

nokia5140 发表于 2005-7-10 20:03

nmd 发表于 2005-7-11 13:14

Originally posted by larryh at 2005-7-10 10:55 AM:
楼主这种人物,反复讽刺攻击他人,脸皮比屁股还厚。

...
看来坛子上屁精不少哦.不敢质疑板猪执法不公,拿我来说事...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哦.
拜托各位看清事情的真正起因是板猪执法有失偏颇才导致我的牢骚. 况且我已经承认发牢骚不对了.那些说我不是的人,也只敢对我这等小民指手划脚,对板猪自然屁都不敢放一个...哈哈,可笑.

nmd 发表于 2005-7-11 13:17

Originally posted by 16524651 at 2005-7-4 10:54 PM:
可是某些管理员确实像独裁者`我很看不惯.气量太XX的差了,心胸狭隘哦,稍微过点就DEL,极度独裁.我地盘,你得完全听我的,什么东西
反正现在不太喜欢这个论坛了,好久不来了,换SONY本用了,,,
然也.还有许多溜须拍马之辈,RP之差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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