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oonngg 发表于 2005-9-4 04:07

关于商品交易请教一个问题

网友间交易新的商品,现在放到二手区会被管理员以新商品为由删掉,
放到专门网商城吧,我们又不是商家,请问此事如何处理是好?
谢谢

HOPE 发表于 2005-9-4 09:57

只有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是自用物品的交流,才可以在二手交易区交流。

ssoonngg 发表于 2005-9-4 17:10

谢HOPE回答先。
是这样的,前天发了一个关于卖全新港行T43 44H的机子。
朋友单位发的,电讯盈科全新行货,价格14000多港币,因为他自己应经有机子了,所以希望我帮忙卖掉,当时标价大概10500港币。后来被Zejjy以新商品为由放到回收站,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恢复?

sunswust-1 发表于 2005-9-4 17:38

Originally posted by HOPE at 2005-9-4 09:57:
只有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是自用物品的交流,才可以在二手交易区交流。
我觉得应该将原始的购买收据弄个PP传上来,这样就可以了吧?

ssoonngg 发表于 2005-9-4 21:06

Originally posted by sunswust-1 at 2005-9-4 05:38 PM:

我觉得应该将原始的购买收据弄个PP传上来,这样就可以了吧?

原始收据因为单位发的,实在没有。
不过有香港全套包装,上面有电讯盈科的证明,和公司送货地址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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