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PE 发表于 2006-1-20 17:53

【公告】论坛新功能:主题管理员+隐藏本帖

根据专门网论坛发展的需要,特开发了如下功能:

一、主题管理员:
由主题作者向版主申请,版主在管理选项设置“主题管理员”,可设置或取消,操作好之后系统会自动给该作者发送悄悄话。
申请主题管理员的标准:只对资深会员的有潜力、有讨论深度的主题使用此功能,目前原则上只在技术论坛下属各讨论区开放,其它讨论区如遇特别有此需要的也可向版主申请。
主题管理员的权限:对该主题下的所有帖子进行编辑修改,并且使用“隐藏本帖”的功能。
申请办法:把要申请的主题连接以悄悄话形式发送给该讨论区的版主。

二、隐藏本帖

由版主和主题管理员使用,对于一些不好掌握是否删除的帖子,可以使用此功能。
被设置隐藏本帖标记的帖子,一律显示为红色的“***此帖被管理隐藏***”字样,只有该帖作者、该主题管理员、该版版主、超级版主和论坛管理员才可以在编辑帖子时看到原内容。

上述功能即日起开放使用。

特此公告。

专门网
2006年1月20日

帅哥 发表于 2006-1-20 17:58

呵呵。好功能。希望大家好好利用。 :)

龙星 发表于 2006-1-20 18:16

怎么申请呐?

HOPE 发表于 2006-1-20 18:18

向版主发悄悄话,把连接提交给版主审核。

北冥绿茶 发表于 2006-1-20 18:49

主题管理员的权限......这个我态度保留,这个权限我保留意见

我有个问题:是不是在讨论该会员的帖子中我发表的意见该会员也有修改的权限?

Qsting 发表于 2006-1-20 19:35

晕,怎么没看懂?
像mop那样的,可以“该楼已被楼主删除”?

cxghy009 发表于 2006-1-20 21:51

昨天就已经见识一把了
反正跟我等良民没有关系^_^

yansy 发表于 2006-1-20 21:54

简单说,就是经批准后,主题的作者对跟帖有管理权限,包括删除,修改和隐藏。

北冥绿茶 发表于 2006-1-20 22:08

我个人观点,应该有个批准的范围和板块

批准他的为什么不批准我的?我的和他的性质一样阿?

批准的帖子有技术含量不代表写帖子的人RP也有技术含量......

HOPE 发表于 2006-1-20 22:39

原帖由 北冥绿茶 于 2006-1-20 22:08 发表
我个人观点,应该有个批准的范围和板块

批准他的为什么不批准我的?我的和他的性质一样阿?

批准的帖子有技术含量不代表写帖子的人RP也有技术含量......

公告写得很清楚:
申请主题管理员的标准:只对资深会员的有潜力、有讨论深度的主题使用此功能,目前原则上只在技术论坛下属各讨论区开放,其它讨论区如遇特别有此需要的也可向版主申请。

北冥绿茶 发表于 2006-1-20 22:45

原帖由 HOPE 于 2006-1-20 22:39 发表


公告写得很清楚:
申请主题管理员的标准:只对资深会员的有潜力、有讨论深度的主题使用此功能,目前原则上只在技术论坛下属各讨论区开放,其它讨论区如遇特别有此需要的也可向版主申请。

其实我说的是这个:)

yansy 发表于 2006-1-20 23:22

原帖由 北冥绿茶 于 2006-1-20 22:45 发表


其实我说的是这个:)
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u^

帖子作者任何时候都有删除自己帖子的权限(即使被隐藏了),RP不好的主题作者如果还胡乱使用此功能,最后的结果就是主题作者自己一个人慢慢玩了:P

cxghy009 发表于 2006-1-20 23:51

刚才在浙江区试验了一下
斑竹隐藏我的帖子,但是我自己编辑一下后,帖子又现身了~~

好像隐身功能不强

cxghy009 发表于 2006-1-20 23:52

详见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328780&extra=page%3D1

hzzp 发表于 2006-1-21 00:00

呵呵,浙江区测试进行中... ...

如果需要测试的,请先关注测试帖的基本要求,如有违规,将按规定处罚,谢谢大家群策群力:)

HOPE 发表于 2006-1-21 00:30

原帖由 cxghy009 于 2006-1-20 23:51 发表
刚才在浙江区试验了一下
斑竹隐藏我的帖子,但是我自己编辑一下后,帖子又现身了~~

好像隐身功能不强

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奖励18nb。

cxghy009 发表于 2006-1-21 00:32

正纳闷18NB怎么来的
原来是HOPE老大奖励的,呵呵
谢谢了~~

俺也做大佬了,详见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328796&extra=page%3D1

原帖由 HOPE 于 2006-1-21 00:30 发表


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奖励18nb。

ayaya_x32 发表于 2006-1-21 01:00

要求在西南区长期测试...^_^

HOPE老大批准一下吧

北冥绿茶 发表于 2006-1-21 17:08

原帖由 yansy 于 2006-1-20 23:22 发表

要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u^

帖子作者任何时候都有删除自己帖子的权限(即使被隐藏了),RP不好的主题作者如果还胡乱使用此功能,最后的结果就是主题作者自己一个人慢慢玩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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