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雨
发表于 2006-3-9 18:41
年轻人,走好
seefound
发表于 2006-3-9 18:42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一路顺风!
龙星
发表于 2006-3-9 18:43
问题还没解决,就要走了?
gangs
发表于 2006-3-9 18:58
原帖由 汉唐 于 2006-3-9 18:21 发表
啊,还有人道主义这一句??
强
高度是明显强于共产主义的啦
Leopoldcat
发表于 2006-3-9 18:59
祝愉快。。。。。
riverary
发表于 2006-3-9 19:14
整个事件下来,感觉楼主性格很刚烈。
稳定压倒一切,这样的事但愿以后不要再发生了。
levion
发表于 2006-3-9 19:19
有点可惜!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票我投了,但没有从人品的角度去考虑什么!
一个中级会员,能够这样坚持下去也不容易呀!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公平的事!
佩服LZ。走好!
换个ID又是条好汉!
lzc
发表于 2006-3-9 19:21
原帖由 龙星 于 2006-3-9 18:43 发表
问题还没解决,就要走了?
想解决问题的话,也不至于到今天的地步了
ktry
发表于 2006-3-9 19:25
年初
一异事
onlywang
发表于 2006-3-9 19:30
你轻轻的走了,不象你悄悄的来那样,但对于这个问题和所有的人(包括你自己)都不是遗憾吗?^^?
记得有句话,在那跌倒就要在那爬起来,这才是人生的强者!你选择了逃避,对于自己也付出了不少心血的ID来说,也选择了放弃,这样,尽管别人不知道,但在你的心里,始终是个难过的部分!
也许你有你的道理,但是始终你选择了逃避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就算你有道理,但你始终是个逃兵!
作为男人,我知道你不会再用此ID了,但是,这应该是你心中永远的痛,如果这事情是发生在你的真实生活中,你难道就只能选择“自杀”吗:o?
希望你在以后真实的人生生活中勇敢起来,也欢迎你再次用新的ID重新登入!^o^
(如果你感觉我曾在此事件中对你有过分的话,在这我向你道歉了)
一路平安,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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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积分和NB如果能转,就转给你的好朋友吧!
温暖你的手
发表于 2006-3-9 19:30
做事的态度问题,很简单,何必呢
不过确实无法指责别人的选择,未必别人和你想法一样,所以,楼主和专门网大多数兄弟的为人不太一样,就是所谓的道不同吧,走了也是必然,物以类聚
爱吃肉的猩猩
发表于 2006-3-9 19:44
网上交易最讲究的就是一个诚信,特别是在类似专门网这样非专业交易论坛上面。
在明明知道硬盘出现断针情况的情况下还是刻意隐瞒了这个问题,那么请问网上交易所讲的诚信和买卖双方的信任又有体现在哪里呢?
chenhuan01
发表于 2006-3-9 19:46
唉,网络交易
雷霆
发表于 2006-3-9 20:19
唉,真是令人扼腕叹息。
纸老虎
发表于 2006-3-9 20:31
rebsun
发表于 2006-3-9 20:33
月光疾风
发表于 2006-3-9 21:00
钱现在到底给了没有呢
灰果果
发表于 2006-3-9 21:03
啊??怎么又开始了??
前几天看到最终裁决公告出来以后两方都接受了。
本来应该息事宁人了,怎么又开始了??
bd4ni
发表于 2006-3-9 21:11
原帖由 灰果果 于 2006-3-9 21:03 发表
啊??怎么又开始了??
前几天看到最终裁决公告出来以后两方都接受了。
本来应该息事宁人了,怎么又开始了??
那是过去的过去时了,今天下午又翻脸了
奥,用词不当,这样的人还有啥“脸”?
jakie110
发表于 2006-3-9 21:15
还是 让 专门网 人情味 多一点
灰果果
发表于 2006-3-9 21:18
翻脸了……
看帖子好像是说楼主不打算按照最终裁决来做了 。。。。
还是因为投票的问题导致楼主注册马甲并且不服从600事件的最终裁决?
Tayoo
发表于 2006-3-9 21:39
走吧,代表13亿专门网网友向你说一声:珍重!
cage
发表于 2006-3-9 21:39
你还是根本没意识到自己错在什么地方……
对于你交易纠纷的判定,HOPE已经表态了:你做的不对。HOPE的帖子你自己好好琢磨一下吧。
汉唐在华南发帖子针对你我也不赞成,但是,汉唐这帖22楼的话你自己也好好琢磨一下吧。
好歹也是网龄三年,交易多次,积分9分的人了,交易帖子的人参攻击你都没法接受的话,以后别说不上专门网,干脆连论坛都不必来了。不过补充一句:买家小丑瓜没有对你有过任何人参攻击,他连续几页的帖子都在那里也没编辑过。
czbtw
发表于 2006-3-9 21:41
本来一直觉得专门网挺单纯的,像一块只谈论技术的“净土”。现在倒好,被这点“破事”搅得心绪不宁,烦透了,搞得像在“大街”上似的。
走就走吧,以后买卖东西,双方谈好后去淘宝用支付宝。
喜欢专门网,就是喜欢来专门网的都是一帮“纯粹的”哥们,我想大家不会喜欢为起了纠纷的事做“法官”吧。
cage
发表于 2006-3-9 21:49
交易问题就是你错,这个绝对是90%会员的意见,包括管理员,剩下10%也仅仅是同情者,不会有支持你的人的。
至于你这事情的处理方式也许大家意见是三七开,但没有人会认为你处理得当。
连诸多老会员都对你嗤之以鼻甚至怀疑你的人品,就是因为不相信你一个9分会员(九袋张老……)会有这样的一派胡言歪理邪说。普通人用积分来鄙视你,你觉得老会员眼里积分代表什么?代表的就是你是个成熟的人,在网络上是个成年人,对于成年人犯的错误,大家的态度肯定是严厉的!
说的够多了……
seraphiw
发表于 2006-3-9 21:57
是说得够多的了
汉唐
发表于 2006-3-9 22:13
有用的和没用的,
确实都说的太多.
LZ日后慢慢消化
bjxx
发表于 2006-3-9 22:19
不是已经接受裁决了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见
不会那么容易被别人忽悠的
汉唐
发表于 2006-3-9 22:23
原帖由 cage 于 2006-3-9 21:39 发表
你还是根本没意识到自己错在什么地方……
对于你交易纠纷的判定,HOPE已经表态了:你做的不对。HOPE的帖子你自己好好琢磨一下吧。
汉唐在华南发帖子针对你我也不赞成,但是,汉唐这帖22楼的话你自己也好好琢磨 ...
至少俺在发贴时,没有任何明示
^,^
gaosuu
发表于 2006-3-9 22:31
我呢,有关楼主的事情只是知道部分,但是:
楼主这样一走了之我觉得并不是很理想的结局。
退一步呢?当事人都让一步呢?
为几十块钱伤了和气,坏了氛围十分不值得。
想说的能说的就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