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u
发表于 2006-5-10 17:48
留名关注,期待下文阿,不过跟专门网的关系就不大了。
wu31024
发表于 2006-5-10 17:50
关注:) 希望能追回:)
zhangyongtao
发表于 2006-5-10 17:51
联系HOPE吧
渐无书
发表于 2006-5-10 17:51
我倒啊
还有这样的事啊
zhangyongtao
发表于 2006-5-10 17:52
如果是转帖的 那就没有办法了
ajxutao77
发表于 2006-5-10 17:52
这种事情都有....
关心
zhangyongtao
发表于 2006-5-10 17:53
报警是最好的办法啊 赶紧
david99
发表于 2006-5-10 17:58
强烈关注!!!
hpqgod
发表于 2006-5-10 18:00
当然要搞大,然后报警,否则没有压力的警察也会推三阻四不帮你查,毕竟这个太浪费精力了.
没压力警察什么案子都破不了.就能管行人乱穿马路,就喜欢抓赌,抓嫖.我就丢了四辆自行车了,可警察屁用没有.
可连看自行车的老太都知道谁在偷车.可警察就是不抓罢了.摆明了自行车没多少钱嘛.抓了也难判刑.
但实际上,可以累计的.
本案也是如此.人过留影子.有什么抓不住的,就是警察怕烦怕苦罢了.
帅哥
发表于 2006-5-10 18:01
原帖由 wattwu 于 2006-5-10 17:13 发表
本人T4012U的本本在04年12月份在河南出差的时候被偷(在洛阳到平顶山的大巴上),当我看到本论坛的这个贴子: "全程图解超级密码破解步骤",楼主引用一个图片中,破解后的密码是"wattwu1",这个就是 ...
本坛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362323 上的图片是转帖,帖子发表于2006年4月18日。
经查,本坛该帖中的图片引用自网上原帖: http://www.diybios.net/show.asp?id=8010&bd=12&totable=1 ,该帖子发表于2005年12月22日。
楼主应该马上报警,同时尽快做好相关证据保全,你的电脑很有可能失而复得。
无论结果如何,祝楼主好运。 :)
starwant
发表于 2006-5-10 18:04
支持LZ报警抓小偷
ywjhgyp
发表于 2006-5-10 18:04
我是小黑新人 关注下
appleapple
发表于 2006-5-10 18:06
关注,楼主尽快报案,做好证据收集,祝你好运!
x30er
发表于 2006-5-10 18:11
祝楼主好运,关注后续发展
htw-2000
发表于 2006-5-10 18:11
严重关注事态的发展,请楼主不时的报告事情的进展
0o0o0o0o
发表于 2006-5-10 18:18
关注:) 希望能追回:)
hutliu
发表于 2006-5-10 18:25
k,没有别的语言能形容了,各位斑竹都出动了,期待lz的好消息。
wattwu
发表于 2006-5-10 18:38
谢谢各位的关注,我现在东莞出差,打110问,人家说要你找丢失地,我是在河南洛阳到平顶山的大巴上丢的,这我找谁啊,估计现在地本本肯定早都转买出去了,希望太渺茫了,那个原始图片时烟台的一个网站,如果我有公安的朋友肯定会找人帮忙查的,可惜老百姓一个,估计找公安也没啥用,人家不会为你这点事满大中国的调查,就算调查出来了也不一定能找到最后的持有人.还是再次谢谢各位的关注!最后告诉大家:汽车上一定要把本本抱着怀里才行.
chenhuan01
发表于 2006-5-10 18:39
无巧不成书,这下会不会打草惊蛇了呢
帅哥
发表于 2006-5-10 18:49
原帖由 wattwu 于 2006-5-10 18:38 发表
谢谢各位的关注,我现在东莞出差,打110问,人家说要你找丢失地,我是在河南洛阳到平顶山的大巴上丢的,这我找谁啊,估计现在地本本肯定早都转买出去了,希望太渺茫了,那个原始图片时烟台的一个网站,如果我有公安的朋友肯 ...
你04年丢失电脑时找哪里报的案,现在应该就继续找哪里。
找回电脑的希望确实是很渺茫,但象你这样丢了电脑过后还能凑巧找出蛛丝马迹的情况是少之又少。既然上天给了你这样好的机会,就应该努力去找回本来属于自己的东西,有些事情你不去做,就永远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
虽然困难重重,但有点希望总比没希望的好,你说是吗? :)
inhards
发表于 2006-5-10 18:49
时间也太久了,找回来估计有难度了
姑苏客
发表于 2006-5-10 18:51
原帖由 big-eblis 于 2006-5-10 17:18 发表
他解出来的明明是WHYSOS1!
你重新去看看吧,兄弟,别乱说话‘!!
逍遥隼
发表于 2006-5-10 18:52
Type 2373-12U S/N KPKGF48
姑苏客
发表于 2006-5-10 18:59
支持楼主去找回自己的东西
wattwu
发表于 2006-5-10 19:15
不好意思,我是05年12月初丢的,当时也没有报案,因为是在路上
grgoahead
发表于 2006-5-10 19:17
关注!!
祝LZ好运!!!
wattwu
发表于 2006-5-10 19:30
询问了我一个武汉公安的同学,说然我写先写个详细的材料,让洛阳的朋友报案.
先只能这么做试一试了
siker
发表于 2006-5-10 19:51
告诉大家个经验之谈,丢了什么东西,一定先报案,不然以后有线索警察基本不给好脸,一句话推给你当时为什么不报案,其实咱自己心里明白,报案你们也不管的……呵呵
cxghy009
发表于 2006-5-10 19:55
赶紧把有关的网页拍照留存
省得打草惊蛇后证据被删了
aaaaaa
发表于 2006-5-10 20:03
不会吧,那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