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yan
发表于 2006-6-23 12:17
原帖由 简单爱 于 2006-6-23 12:14 发表
我知道......:D:D:D
啊,女侠来了。
佩服你的文字,让那些冷漠的人感到羞愧。
简单爱
发表于 2006-6-23 12:21
原帖由 ybyan 于 2006-6-23 12:17 发表
啊,女侠来了。
佩服你的文字,让那些冷漠的人感到羞愧。
别这样说,惭愧.只是不想让我们的热血勇士感到心寒,感到孤单.
altair
发表于 2006-6-23 12:53
宽以待人,严以律己
lhacom
发表于 2006-6-23 18:59
LZ根本没有道歉的意思,一直为他的无耻行为辩解,绝对不能原谅这种人。
smallrat
发表于 2006-6-23 21:24
jared
发表于 2006-6-24 01:35
像油灯这样的人渣,根本不配做个男人,说话颠三倒四的,不知道他到底想表达个什么意思,我估计退款也不是出自本心,只是因为走了支付宝,没有办法,还好有支付宝。
建议管理层封其ID,净化论坛环境
月亮雨
发表于 2006-6-24 12:47
自己的错误都还没真正反醒到,还提什么的,丢人
省油的灯
发表于 2006-6-24 12:49
几天没来了。
并不是想偷生。
手头上的事没处理完。
这个帖是请求老大处罚的。
楼上说我是人渣。呵呵。只能笑笑。
的确,
这件事让我损失了很多。
也看清楚了很多。
最重要的是学会了很多。
在纠纷帖里已经表达过相关的意思。
再说明一次,这个帖子,是请求老大处理的。
而不是发帖求大家原谅。
因为公道自在人心,大家怎么看我跟我的态度有很大关系。
也谢谢一直以来支持我的和批评我的兄弟。
因为我知道。你们都是为了坛子好,为了坛子的发展。
我是相信的。
往死里骂吧。
以正义的名义。
levion
发表于 2006-6-24 14:15
原帖由 省油的灯 于 2006-6-24 12:49 发表
几天没来了。
并不是想偷生。
手头上的事没处理完。
这个帖是请求老大处罚的。
楼上说我是人渣。呵呵。只能笑笑。
的确,
这件事让我损失了很多。
也看清楚了很多。
最重要的是学会了很多。
在纠纷帖里已 ...
同情一下!唉!学习学习再学习!
worm_watson
发表于 2006-6-24 15:19
原帖由 省油的灯 于 2006-6-24 12:49 发表
几天没来了
并不是想偷生。
手头上的事没处理完。
这个帖是请求老大处罚的。
楼上说我是人渣。呵呵。只能笑笑。
的确,
这件事让我损失了很多。
也看清楚了很多。
最重要的是学会了很多。
在纠纷帖里已 ...
你的几天,好像和别人不太一样哦。
到现在还是死扛着不认错,赶快清醒一点吧。
worm_watson
发表于 2006-6-24 15:22
我看,你就将手头的几件事情处理完了,
从此再也不要来我们专门网了。
xiaoma1
发表于 2006-6-24 15:35
态度决定一切? *** 态度有个鸟用涡。 别听米卢那个老流氓的。要 行为决定一切。
poorking
发表于 2006-6-24 15:59
作为网络交易一个曾经的受害者,偶对此事发生在专门网感到很痛心。
此事对当事双方产生的心理影响都是长久而深远的,
不过,希望大家不要因此而失去心底那份真,那份对人的信任。
也希望,做错了的一方,能有一个发自内心深处的忏悔。
主啊,让所有的好人,不过他是否曾经做过错事,只要能从心底里反省并改正,都升入天堂吧,阿门!!
正在孤独
发表于 2006-6-24 16:03
我应该还没说过话吧!我在广东东莞呆过,也因为在那里打架被迫回老家!就因为我的山东哥们儿被人骗了,钱不多,5000元不到,但当时是我先动手将那傻B揍来住院了,凤岗镇华侨医院,付了近千元的医药费后,镇治安准备出面的时候我回老家了......
我现在想说的是我如果是被骗的当事人,我铁定还要动手揍那些骗子!
_阿呆_
发表于 2006-6-24 16:05
原帖由 worm_watson 于 2006-6-24 15:22 发表
我看,你就将手头的几件事情处理完了,
从此再也不要来我们专门网了。
倒也不至于罗......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阿弥陀佛.........
ybyan
发表于 2006-6-24 16:27
原帖由 正在孤独 于 2006-6-24 16:03 发表
我应该还没说过话吧!我在广东东莞呆过,也因为在那里打架被迫回老家!就因为我的山东哥们儿被人骗了,钱不多,5000元不到,但当时是我先动手将那傻B揍来住院了,凤岗镇华侨医院,付了近千元的医药费后,镇治安准备出面的时 ...
还是您的办法好。爽快,直接。
cassab
发表于 2006-6-24 16:33
好一招“釜底抽薪”,真的是不省油啊。
没有“金钢钻,就不要揽搪瓷活”,明明不是自己的东西,为什么硬要出头呢?
事后解决问题的态度、效率都实在是值得商榷。
yangli0304
发表于 2006-6-24 16:51
判个有期徒刑吧
yogibear
发表于 2006-6-24 16:55
的确有点无耻。直接打入禁止交易的黑名单
aporo
发表于 2006-6-24 16:56
原帖由 省油的灯 于 2006-6-20 19:31 发表
老大对不起,给你生事了.
坛子上有各色各样的人.
最为感激的是几个兄弟一直主动地帮我解决问题.
真的离不开坛子.
请灼情处罚我吧.
给管理团队生事了.
希望能得到您的原谅!
执迷不悟,灯油,你对不起的是买你东西的人,是坛里信任你的人,出了这样的事,你不向他们道歉,只是认为给老大惹了麻烦?
worm_watson
发表于 2006-6-24 17:03
这样的垃圾,除非直接清楚出专门网,不然见一次,打一次。
W_zzZZZ
发表于 2006-6-24 17:13
中国现在这样想法的人不少啊,只要照料好上头,回头就能压榨下头,捅了漏子只要上面原谅就算过去了,下面的没什么威胁。
前几天就看到爱立信的司机事件,中方主管就是对外方上司百般谄媚,回头却对自己同胞手下如此冷血,丝毫没有人性。
jason711006
发表于 2006-6-24 17:18
worm_watson
发表于 2006-6-24 19:55
原帖由 jason711006 于 2006-6-24 17:18 发表
你?你就不能拿出点男人的气概来,拿出点流氓精神来,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砍头不过碗大个疤,你是否要让所有尊严和人格在此被践踏至尽?
不过敢做就要敢当,走前你必须真心向受害者道歉请求他的原谅,毕竟你邪念在 ...
说得不错。
Bola
发表于 2006-6-24 20:35
这种人渣还能让他来专门网么?不封id不足以平民愤阿。
thinkman1976
发表于 2006-6-24 23:04
可怕啊.....
自己连是非黑白都分不清,这么多年的书白读了.
ybyan
发表于 2006-6-25 00:21
又出来丢人现眼了?
省油的灯
发表于 2006-6-25 00:56
油灯啊油灯,看来这次谁也帮不了你了
你?你就不能拿出点男人的气概来,拿出点流氓精神来,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砍头不过碗大个疤,你是否要让所有尊严和人格在此被践踏至尽?
不过敢做就要敢当,走前你必须真心向受害者道歉请求他的原谅,毕竟你邪念在先
至于他会不会原谅,那是另外一回事,关键你的态度明眼人都在看着呢
你醒醒吧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山不转水转,真心悔过的人,谁还会拒绝你呢
爱51NB而上不了51NB,已经是人生最大的惩罚了,我们不会那么绝情的
jacson.这帖并不是求其它人原谅.关于这个纠纷的帖子已经有好多个.帖子上已经有相当多的说明.有没有给买家道歉.几个当事人双方都知道的.
给团队惹了麻烦自然要受到惩罚.其它的.只当一场学习
至于尊严和人格,兄弟说重了.事实摆在面前.能践踏的只有自己.
看了兄弟发的帖.
觉得说得很好.
但对努力发展新会员这条似乎不怎么同意.起码不要让只会骂人的进来.
说这话就是准备继续接受BS的.下面又会有大量说也不要让我这样的人渣.社会败类.骗子.等等的人进来.不要丢人.
无论如何.离不离开.由事实决定.此处不留爷.爷也没处去..
ybyan
发表于 2006-6-25 01:16
好自为之吧。
少再惹事咯。
worm_watson
发表于 2006-6-25 12:09
还没有找到自己错在哪里,唯有坚决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