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yzippo 发表于 2006-6-24 14:44

原帖由 校长-老黄 于 2006-6-24 14:39 发表

难道骂人不是一种态度?

这个是对事不对人的原则。
你骂人,我们可以容忍,甚至觉得无所谓,只要你有理,一样会支持,说白了,这里的都是爷们,骂几句不至于要死人。
你几个人去水人家的帖子,把别人对你们提出的意见甩在一边,这个不是态度问题?

hfwan 发表于 2006-6-24 14:46

原帖由 ybyan 于 2006-6-24 14:37 发表
大学生们,难道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辛苦耕耘,你们就只是将自己修练得如此的善于狡辩和推诿?

开始发现你们,是发现你们实在是有空闲时间来论坛灌水----我无所谓
后来注意你们,是在嗷嗷叫那个交易帖子;实在是 ...
同感。。
支持。。。

ybyan 发表于 2006-6-24 14:55

支持rochyzippo兄弟。

谢谢hfwan兄弟。

ducati888 发表于 2006-6-24 15:13

对于动不动就比-比-比什么的,我也觉得刺耳…………

其实骂人有很多方式的,不用什么比的…………

正在学习骂人不粗口,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骂人素质!…………哈哈…………

rockyzippo 发表于 2006-6-24 15:19

原帖由 ducati888 于 2006-6-24 15:13 发表
对于动不动就B-B-B什么的,我也觉得刺耳…………

其实骂人有很多方式的,不用什么比的…………

正在学习骂人不粗口,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骂人素质!…………哈哈…………


XD搞笑。。。

看了半天,帮你翻译哈:D:D:D:D:D:D:D:D

howelee 发表于 2006-6-24 15:19

看来可能不退了,不过嘛就这事不应该搞成这样的,既然你是卖东西的就要提供基本的服务,你没听过刘得华讲嘎?你卖东西就是别人给钱你,你就要对得起人家给的钱,就算骂也要忍着,要不老板怎么整天骂下属呢?理解清楚就知道该怎么解决

xiaoma1 发表于 2006-6-24 15:28

原帖由 edgu 于 2006-6-24 13:18 发表
床前明月光,

地上鞋两双。

一对狗男女,

~~~~~

我补充最后一句:


床前明月光,

地上鞋两双。

一对狗男女,

黑灯黄校长。


寒一个。。。
当事人不会学我们的陈凯歌大哥,来个名誉状吧,,,

poorking 发表于 2006-6-24 15:40

嗷嗷叫开的那个贴子跟卖本本的那个贴子有一个前后的呼应关系。
那个贴子上,相关人员没有正面接触问题,几个人一唱一合大谈手机,一如往日灌水作风,
明白人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这种行为几乎让所有正直的兄弟所不齿。

到后来,卖本事件一出,还是那几个人,明显的倾向于卖家,说话口径也是出奇的一致。
后来甚至有人挺身而出,帮当事人处理遗留问题。
另外,说什么“不是当事人,不要在贴子里发言”类似的态度。
更是让人感觉如哽在喉,你们几个不是当事人,在嗷嗷叫的纠纷贴里灌水,又是意欲何为呢?

至于油灯说的:看见有人在贴子里乱搞,才使他作出推迟退款的决定,更是无从谈起了,符合正常的逻辑吗?
考虑过一丝一毫的买家的感受吗?
往坏一点想,甚至可以理解为:推迟付款是对买家发贴,造成他信用危机的一种恶意报复。

如果没有你们几个在嗷嗷叫的贴子里这样恶意灌水的话,估计卖本的交易贴里没有这么多兄弟站出来声讨你们的,如果没有你们几个在卖本的交易贴里的力挺油灯,也不会有很多兄弟从四面八方赶来声援买家,
如果卖家一开始就拿出诚恳的态度和尽快解决问题的诚意出来,事情也不会闹得这样不可收场。

偶作为第三者的立场,作为一个学校毕业后步入社会8年的学长的身份,对你们几位即将步入社会的小兄弟奉劝几句:
1、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
2、人无信不立,责任是立身之本,诚意是是力量之源。
3、吃一堑要长一智,知耻而后勇。
4、没有迈不过的坎,没有爬不过的山。

最后,相信大家对整个事情都基本了解清楚了,
此事应该也给当事人一个深刻的教训吧。
对他们的成长,未必是一件坏事。

就像当事人希望大家的,给他们一点空间,
给他们一个重头再来的机会吧。

与人为善,就是与已为善---------与各位兄弟共勉

gerald 发表于 2006-6-24 15:48

RPWT.在这个id真实身份没确认之前,提倡各位负责招聘的XD对东莞理工今年毕业的学生无条件封杀.

cassab 发表于 2006-6-24 15:51

现在“大学生”已经不是天之骄子了,时代变了。

老k 发表于 2006-6-24 15:55

一句话:不做人事的人却要求人的待遇

ybyan 发表于 2006-6-24 15:56

看来,广大网友早就有了自己的一份黑名单咯。

嗷嗷叫里面的一伙;

交易纠纷的一伙;

cassab 发表于 2006-6-24 15:57

原帖由 gerald 于 2006-6-24 15:48 发表
RPWT.在这个id真实身份没确认之前,提倡各位负责招聘的XD对东莞理工今年毕业的学生无条件封杀.

这个有点“一竹杆打沉一船人”了吧?

_阿呆_ 发表于 2006-6-24 15:58

别闹了....校长和油灯.就接受大家的任何意见吧.....
因为.华南区还等着你们去灌水呢.......
至于这件事...想都吸取教训了....就OK了....其它应该还是一样的.

当然.可以的话.开个帖对老大和兄弟们道个歉.....

男子汉大丈夫没什么的......

X22-0508 发表于 2006-6-24 16:12

TO:校长-老黄

说句不客气的话,要是我换做你,闭嘴走人。

我想广大51nb网的网友,至少是绝大多数,不需要再此看到你们了。

还是留点自尊吧。

ibm老菜 发表于 2006-6-24 16:22

既然事情解决了,那个纠纷帖还是先关了吧~
个人建议~~

ybyan 发表于 2006-6-24 16:24

原帖由 X22-0508 于 2006-6-24 16:12 发表
TO:校长-老黄

说句不客气的话,要是我换做你,闭嘴走人。

我想广大51nb网的网友,至少是绝大多数,不需要再此看到你们了。

还是留点自尊吧。


支持。

Austin 发表于 2006-6-24 16:34

原帖由 ybyan 于 2006-6-24 14:37 发表
大学生们,难道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辛苦耕耘,你们就只是将自己修练得如此的善于狡辩和推诿?

开始发现你们,是发现你们实在是有空闲时间来论坛灌水----我无所谓
后来注意你们,是在嗷嗷叫那个交易帖子;实在是 ...

XD不要把所有的大学生都算上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是并不是代表所有的大学生,我也是大学生!全国有N多的大学生呢,败类也只是小部分而已!

boccard 发表于 2006-6-24 16:34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ybyan 发表于 2006-6-24 16:37

但是我们这里的林子,不欢迎这样的鸟。

worm_watson 发表于 2006-6-24 17:09

原帖由 xiaoma1 于 2006-6-24 15:28 发表


我补充最后一句:


床前明月光,

地上鞋两双。

一对狗男女,

黑灯黄校长。


寒一个。。。
当事人不会学我们的陈凯歌大哥,来个名誉状吧,,,



这个补充有意思。

xlaser 发表于 2006-6-24 17:11

操,碰到几个垃圾,对垃圾讲甚么道理?删ID、封IP!

fanjianming 发表于 2006-6-24 17:18

骂人是不对的

烧饼 发表于 2006-6-24 17:27

原帖由 校长-老黄 于 2006-6-24 14:07 发表

但我们没粗话骂人,现在说的问题和那个没关系啊
不过你说到的话,我也想问一下。嗷嗷叫 为了一句话,值得发那么大的火吗?{我也看了一下他的交易帖,但我真没看出问题啊}
而且在那帖之前已经在油灯的一个帖子 ...


网络道德本省就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在你和那个不省油的灯(当然,不省油的灯出现着这种关于说了不算的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如果你和油灯有兴趣的话我完全可以把上次出现的问题公开,只是当事人已经原谅他,也不想再计较,希望能有个改过的机会)。出现对网友承诺不诚信的时候你们的所要求的与其它网友的平等的权利与资格就已经被网络道德底线剥夺掉了。一而再,再而三的言出不行(包括最初发帖的谎言,自用机,毕业套现),需要自省的本省就是自己,还有什么资格要求管理团队与其它网友把你们当好人对待?

网友在此次事件中好比围观时间的群众,他们有资格表达自己的声音,更何况言辞激烈的帖子也没有指出你的名字,这已经给你留够了面子,至于你是不是喜欢联想到自己身上,那只有自己心里有鬼的才会这么想。

款退了,不省油的灯的道歉貼也发了,又何必出来对于其他热心网友的激烈言词或者人身攻击jjyy(如果不是一而再的失信,谁又有资格出来说三道四,恰恰是你们给了大家机会,可谓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呢? 如果是我,我会真心的跟所有的网友说一声谢谢,感谢所有网友对于网络道德的舆论监督,感谢所有对于此事的关注。

如果有兴趣,你们可以去翻看一下不省油的油灯发过的帖子,关于3think的评价,关于说其他网友捞一票走人的说法,又好到哪里去了呢?

当婊子立牌坊的事情我想也不谁都能干出来的。

烧饼 发表于 2006-6-24 17:30

原帖由 省油的灯 于 2006-6-24 12:25 发表
看了那个纠纷帖上的留言的确很心寒.
我是当事人.
在这里再次表示对坛子管理团队的无比歉意.
但.起码,我和校长在这件事中都表现了很大的克制.
为什么我们不退款?也许很多兄弟现在又要BS我了.是的交易出错买卖双 ...


这不是垃圾的妇人之仁是什么?你给过别人一点应有的关心难道别人就失去对道德的评价资格么?

你给过别人关心,rz兄弟也给了你应有的关心,帮你改进,这算他看得起你!!

铁布衫 发表于 2006-6-24 17:40

事实已经很清楚,还有什么争辩的?

W_zzZZZ 发表于 2006-6-24 17:52

长这么大,不是没遇到过说不清道理的人,记得第一次遇到还是很诧异的,呵呵

扭曲的人格,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做人准则,体现无疑,所以道理没什么再好讲的了,和某些人不会讲的通的。

判了死刑的还有觉得自己没什么大错,只是什么什么的而已了那,硬着脖子好像全社会错了,全社会欠了他的,是生不逢时也好,投错胎也好,让他去吧,想要思想改造不是一定行的通的。

HOPE 发表于 2006-6-24 17:58

大凡到周末,我们卖场来的小偷就特别多,这不,今天又抓了一伙其中一个,包里抄出几本C++编程的书,立马让防损员把这家伙拉到工作间就是一顿暴打,这家伙是个惯偷,挨打了嘴还硬,说要报警,我们说你别急,打完了会把你送派出所的;结果送派出所的时候这Y就告状,说我们没人性,打他,全身都痛,警察问他你偷书没有?这Y说没有,只是忘记买单了;警察问你读书了没有?说读到初中;然后一搜身,这Y一分钱没带。警察说你这德性,还看计算机编程序的书,你看个P看得懂,身上还没钱,不是偷书是什么?你不是欠打么?拘留7天。

嗷嗷叫 发表于 2006-6-24 18:03

自从 省油的灯 道歉之后,我几乎没有针对性发言!
你们几个志同道合的本身对俺就有看法,不想背上落井下石之名声。。

现在看到你们又是如此心态,可以说你们在人生的道路还会遇到不少挫折的 。。

HOPE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你们一直是从自己的角度来想问题。。
把自己的意念强加别人身上,事实证明你们心理确实有阴影的一面!
(附上HOPE当时PM俺的截图)
。。
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
这话我再说第二遍!体会去吧。。

gangs 发表于 2006-6-24 18:04

暴煸对有些事情来说是相当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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