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sth 发表于 2006-7-21 22:20

feng197212被禁言申述

虽然觉得发到这里很不妥当,但是当时是在这个版块发生的事情
这里的版主中的某一位应该也知道这件事情,所以冒昧发到这里,还望谅解

这是feng197212的马甲,由于feng197212被禁言,于是重新注册帐号
本来不想为此事再做这些无意义的事情
但是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事情的起源是:
有一位兄弟发了如下的帖子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380869&highlight=%D3%C5%BB%AF
我跟贴说:
我在我的三台机子上都是
不能装原版就装自己的修改版,反正一句话,系统越纯净,越接近ms的初始状态越好
系统工具,只要系统有的,坚决不要其他的
我也是玩系统n多年了,靠不住的东西我绝对少碰,不轻易尝试
上网用ie,邮件用oe,防火墙系统自带,基本不用杀毒软件
输入法我用微软拼音2003,甚至改改图片我也用office带的picture manage
当然了 daemon tools, realplayer, kmplayer, emule, bitcomet, winrar, flashget, qq还是要的,office也是要的
除此以外,基本就没有了

上述跟贴完全是我的实际情况,也是基于我自己的使用经验
事实上我从dos3就开始用电脑了,大概是96年吧,02年5月就开始用替换11个文件的xp零售版
平常也帮人解决很多稀奇古怪的计算机问题,对单位局域网vlan,网络控制等也参与了不少工作
跟贴中我没有针对任何特定的人做出任何否定的评价
本人也是研究生毕业,跟贴之后,也有兄弟捧场

比如kevin2050 兄
这才是我心目中的高人啊!要一如既往地做到是不易的

我亦在先前的帖子中对ibm的随机系统作了一定的探索,现在不敢用研究了,免得别人又说我是白痴
包括:【原创】我自己做的ibm oem的简体中文xp sp2的光盘镜像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371595&highlight=
IBM隐藏分区的罪与罚——U盘启动,ghost镜像,彻底消灭HPA,恢复系统及软件只要5分钟
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358645&highlight=
并曾经就其中的一些问题与版主edreamer有过一点交流

但是下面有smallrat跟贴

白痴的说法, 你说说看, 笔记本系统跟台式机有什么不同??
QUOTE:
原帖由 m16a3 于 2006-7-13 16:37 发表
希望大家不要盲目对系统DIY呀,笔记本不同于台式机


还玩系统,
估计你玩的系统也就跟小学生过家家一样,
白痴水平,
还玩系统,
你懂什么系统?
用过两年windows就敢称玩系统。
这种SB“电脑高手”只会玩windows皮毛的见多了。
QUOTE:
原帖由 feng197212 于 2006-7-19 06:43 发表
我在我的三台机子上都是
不能装原版就装自己的修改版,反正一句话,系统越纯净,越接近ms的初始状态越好
系统工具,只要系统有的,坚决不要其他的
我也是玩系统n多年了,靠不住的东西我绝对少碰,不轻易尝试
...
请参见http://www.ibmnb.com/thread-380869-4-1.html

此人渣同时对两个人说了白痴,还骂我sb
我只想说,我94年就用unix system v了,只是现在没再用而已
但是无论如何,直接骂人白痴和sb都不是一个有教养的人
所以我无论如何都会反击
在longjf论坛我也是如此,当时刚刚上去,就遭到莫名其妙的攻击
我立刻反击,甚至引起了坛主牛哥的注意
但我相信,论坛是一个技术讨论的地方,也是一个相互尊重的地方
如果别人无端不尊重我,我一定会反击,我相信大多数兄弟也会如此
否则下一次被无端谩骂的就可能是我们中间的任何一个人

不过后来我查了一下这个人渣smallrat的贴子
本来我想,说不定这是个世外高人,那我在这样的高人面前甘当白痴或者sb也不为过
但是一个05年的帖子显示这个人渣连802.11 abg也看不懂
我就更觉得恼火,所以我跟贴了,很不客气地回敬了,
而且是公开的,因为它骂我也是公开的,并且对他的邮件地址也发送了同样内容的邮件

于是他回复了,同时在悄悄话里面表达了同样内容

From: wuqijia@hotmail.com
To: dizhothju@hotmail.com
Subject: RE:
Date: Thu, 20 Jul 2006 08:49:48 +0800
你好,
对不起,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
你能把你的地址和姓名告诉我么??
我想跟你交个朋友。
谢谢。

我对这样的回复毫无兴趣,于是回复

From: dizhothju@hotmail.com
To: wuqijia@hotmail.com
Subject: RE:
Date: Thu, 20 Jul 2006 20:45:39 +0800
要我地址干吗?有必要么?
交朋友?更没有必要
你到那个帖子后面跟贴
说明事情的原委再说
否则没有必要再谈了,
我也不希望再次碰到你

后面的事情就是它跟贴并且投诉,使我的帐号被禁言

然后今天上午给我回信

你妈个逼的谁告诉你没有必要再谈?
XXX(这里是我的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略过了)
你妈个逼的傻逼,如果让我找到你,老子非把你打残废不可。
你个婊子就是一个只懂windows的傻逼。我就这么说了。操你妈的。

我想说的是这个人渣就是这个嘴脸
而且这件事情自始自终我都是保持有理有节的
对这个人渣被小偷偷走的x22,我也只能说公道自在人心
所谓大路不平有人铲,希望各自好自为之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详细解释,也是最后一次公开解释
如果谁有兴趣继续下去,可以给我回邮件
更详细的联系方式可以向wuqijia了解


也警告这个人渣如果再敢不断变化嘴脸恐吓我的话
我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pingfeily 发表于 2006-7-21 22:47

为何会有人渣呢?基因的问题?教育的问题?

big-eblis 发表于 2006-7-21 22:49

吵架贴!!???留名!!

bm_2005 发表于 2006-7-21 23:17

XXX(这里是我的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略过了)


这个比较恐怖,他怎么知道的?:o

blue889 发表于 2006-7-21 23:33

关注,今年专门网有争议的帖子越来越多了,而且都是因为小事引起的

何民三 发表于 2006-7-21 23:58

你要是被人打残了
武汉大学分子生物学专业就出名了
估计是个研究生也
我曾经翻过smallrat的帖子,专门网上骂街骂的最凶的最放的开的,他肯定算一个了。

建议lz上个图,把时间也截在图里,另外解释下他怎么知道你工作单位的,google?
不过google是够强的,smallrat丢机器的帖子已经可以搜到了……

何民三 发表于 2006-7-22 00:00

我这不算挖老底吧?
无意搜出来的

http://rna.whu.edu.cn/members/Photo/wqj.jpg

http://rna.whu.edu.cn/members/Bioinformatics.htm

这个事情不说
建议大家以后搜JS什么的时候,以一个关键词多换几个@后面的挨个搜……收获就有了

kevin2050 发表于 2006-7-22 00:08

rockyzippo 发表于 2006-7-22 00:12

原帖由 pingfeily 于 2006-7-21 22:47 发表
为何会有人渣呢?基因的问题?教育的问题?


中国的高等教育,是世界上最失败的。

mozart 发表于 2006-7-22 00:16

这个人素质太次!楼主别跟他计较

何民三 发表于 2006-7-22 00:48

你能把你的地址和姓名告诉我么??

我怎么感觉是要把人家的细节蒙骗出口然后打击报复……照目前的情况看无非是网上言语不和,互相退一步就完了,也没到交换地址和姓名的地步,难道过年的时候smallrat还要寄贺卡么?

poorking 发表于 2006-7-22 00:55

原帖由 何民三 于 2006-7-22 00:00 发表
我这不算挖老底吧?
无意搜出来的

这个事情不说
建议大家以后搜JS什么的时候,以一个关键词多换几个 ...
这样子把别人照片公开贴出来,
不太好吧。。

[ 本帖最后由 poorking 于 2006-7-22 00:56 编辑 ]

何民三 发表于 2006-7-22 01:07

照片不在我本地,是在网上。点链接进去也是这个照片,这站上照片多了去了,生命科学院的。
http://rna.whu.edu.cn/members/
咱们都吸取教训,以后在网上要夹起尾巴做人。以前那样网上一个人现实一个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想和以前一样现实中做伪君子网络上破口大骂可不行……

雷霆 发表于 2006-7-22 06:00

现在的年轻人火气都这么大

forsth 发表于 2006-7-22 06:25

感谢诸位跟贴的兄弟的热心支持

但是此帖已经某位版主移动到“◇论坛与站务公告区◇ ”
相信不出意外,诸位都不会再留意此帖了
但是我重申,我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任何措施

何民三 发表于 2006-7-22 06:47

发到这里关注的人更多,因为都要看有没有新的JS被公布。论坛纠纷只是插曲而已……
有兴趣的朋友自己看吧
http://www.google.com/search?client=opera&rls=en&q=%E5%90%B4%E5%90%AF%E5%AE%B6&sourceid=opera&ie=utf-8&oe=utf-8
http://www.baidu.com/s?wd=%CE%E2%C6%F4%BC%D2&cl=3
http://rna.whu.edu.cn/people.htm
http://rna.whu.edu.cn/Nucleic%20Acids%20structure%20and%20biology/gd2003.htm
吴启家

刚开始我只是闲着没事随便搜,可现在我觉得自己很无聊,没事翻人家这个东西,和我也无关。
但这个事情让我有两个收获
一、不知道这个吴启家和smallrat是什么关系,楼主也没给图,也不知道邮件都是谁发的。但是让我对咱国家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领域的素质实在是产生很大怀疑,人格素质。我不是喜欢上纲上线的人,但是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如果就是这个人,如果smallrat=吴启家=骂街的人,这样的辱骂一个网上不相关的他人,然后转天还要和学院里的导师谈经论道,还要去一边对着听众侃侃而谈一边大屏幕放着ppt讲什么RNB催化剂(Ribozyme这种我看都看不懂查都查不到的词)……
我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了……

二、今后,在网上也要学做人了。不能对他人不尊重,要和现实一样。以后电子商务电子政务越来越普及,自己的老底都会发布在网上,只要被人揪出来,就颜面扫地……

forsth 发表于 2006-7-22 07:43

看来论坛还是有很多热心人的
早上我给四个版主都发了悄悄话,结果nb成为负值了,热心网友何民三给了我8个nb,非常谢谢
但是很遗憾,他也只有2个了,不过如果我的feng197212能够恢复的话,我一定奉还,并加两个

另外我虽然没有这个人渣的照片,但是
wuqijia@hotmail.com wuqijia@126.com都是同一个人,并且都是此间的smallrat
这一点证据确凿,因为此人丢了一个x22,用的就是那个126.com,跟我联系用的是hotmail
另外我可以很容易查到此人的身份信息,到了特定的时候,我会公开的

这个人渣让我想起了当时我亲身经历的我们学校的一件小事,在自习教室里面,一个本科生
真的很遗憾我们的教育,对这样的人缺乏一点效果

透明鸟 发表于 2006-7-22 07:47

技术讨论就是技术讨论,有不同的意见看法可以反驳。但是不管什麽原因,骂人是不允许的,特别是用词及其恶劣,禁言算是轻的。不管是谁,违反了论坛规则都会被处罚,对此次冲突的双方,如果发现新的证据,都不排除追加处罚的可能。

何民三 发表于 2006-7-22 08:03

我以为你又是和他回复悄悄话才变了逃学生的
nb不是问题,同学介绍我来的,他有不少呢
这样的话那照片就是确凿的了
我是没想通研究生,还是在中国一流的大学(除了北京和上海的学校扎堆,第三就是华中的武大、西南的川大和华南的中山),研究这种高科技(比起生命科学生物工程,it都是体力活),就这样?这样还做学问?
本科生说素质低,可以找理由说是扩招了人多了,就像这里人们说的人多了技术含量就没了,再说年纪也小不懂事。研究生了啊,无论从年龄成熟和受教育程度来说……没意思……

forsth 发表于 2006-7-22 08:04

原帖由 透明鸟 于 2006-7-22 07:47 发表
技术讨论就是技术讨论,有不同的意见看法可以反驳。但是不管什麽原因,骂人是不允许的,特别是用词及其恶劣,禁言算是轻的。不管是谁,违反了论坛规则都会被处罚,对此次冲突的双方,如果发现新的证据,都不排除追 ...

对于这样简单出来主持正义的超级版主,我表示遗憾
我相信我已经对此事阐述的足够清楚,但是相信有很多人没有耐心看完
大多数网友没有耐心看完完全可以理解
对于可以进行某些特殊操作的同志,如此不分青红皂白,
我觉得不利于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也有悖他们肩负的责任

我不知道是不是说我用词及其恶劣是不是指我
但是我知道刑法上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比故意伤害罪重多了
原因在于危害公共安全伤害的是不特定人的利益
而故意伤害罪则是对特定的对象

那个smallrat首先骂了两个人白痴,我不清楚另外一位兄弟以前是否跟他是否有过节
但是我以人格担保,此前我没有与此人有过任何交往
所以我确信他今天骂我,我完全可以相信此人以后会骂别人
此外他还骂我SB,我想意思大家都会明白

而我的反击,是完全针对此人本人的,不会也不愿意伤及其他任何无辜

我只不过是平常不上网,所以没有当即发现此帖
但是我认为版主不听我的意见,直接进行裁定
而且我也推定版主没有好好调查清楚事情的原委

另外我也警告smallrat,相信大路不平有人铲
你作为一个武汉大学的研究生,走在大马路上,是不是就可以公开骂人白痴和SB
而且在网络上的谩骂,有一个根本的特点就是
证据确凿,我想这对于做好事的人来说是好事,对于最坏事的人来说是什么

ybyan 发表于 2006-7-22 08:21

很仔细的看过了所有可以提供的相关联接。

发现:
1, smallrat 骂人在先,feng197212随后给与猛烈还击;
2, smallrat 先发帖要求给与公道,feng197212随后用mj出来申诉(因为已经被禁言)
3, smallrat 依然能够发言, feng197212 已经被罚以禁言。

法律不太懂,公道自在人心 。

forsth 发表于 2006-7-22 08:22

另外此页和我的申诉帖我都已经通过技术手段增量备份
请删帖或者随意篡改自己的发言的人自重

smhuaa 发表于 2006-7-22 08:23

feng19721骂人虽然不对,那个所谓的研究生也确实贱,自己找的!

yansy 发表于 2006-7-22 08:24

然后今天上午给我回信

你妈个逼的谁告诉你没有必要再谈?
XXX(这里是我的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略过了)
你妈个逼的傻逼,如果让我找到你,老子非把你打残废不可。
你个婊子就是一个只懂windows的傻逼。我就这么说了。操你妈的。


请楼主把这个截图发一下,谢谢。如果情况属实,对方将被禁止访问。

ybyan 发表于 2006-7-22 08:25

原帖由 forsth 于 2006-7-22 08:22 发表
另外此页和我的申诉帖我都已经通过技术手段增量备份
请删帖或者随意篡改自己的发言的人自重


不要吓唬我哦:D:D:D

不知道我有没有看得不仔细的地方呢?

forsth 发表于 2006-7-22 08:31

原帖由 yansy 于 2006-7-22 08:24 发表



请楼主把这个截图发一下,谢谢。如果情况属实,对方将被禁止访问。


由于我用live,无法截全图,但是我可以换回去经典hotmail界面,请稍等
我将把截图和邮件一并转发你信箱

版主未留下信箱,不好意思
那我贴到这里来
涉及我的个人信息的我做了涂抹
如果需要原邮件,我可以以附件的形式将原邮件一个字不改地发送给你
如果还不够确凿,我可以进一步提供

我只想说,我还不是一个疯狗,不会无缘无故对人出言不逊,特别使用白痴和SB这样的侮辱性词汇
但是我重申,我的礼让和谦恭是给同样给我这样待遇的人的
如果别人主动挑起事端,我不会束手待毙
而且真的,我用unix system v和netware 4.11的时候,smallcat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 本帖最后由 forsth 于 2006-7-22 08:41 编辑 ]

smhuaa 发表于 2006-7-22 08:55

建议参照齐达内和马特拉起的处理,要考虑事情的起因

[ 本帖最后由 smhuaa 于 2006-7-22 08:57 编辑 ]

lvliang 发表于 2006-7-22 09:11

我也在作证,这个SMALLRAT满嘴脏话,素质垃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当初就是因为出言不逊,已经被我们永久的赶出山东区。

edreamer 发表于 2006-7-22 09:39

我也来说一句,由于事情比较多(今天在单位里值班),可能也没空看完事情的经过,不过还是要奉劝大家一句,这里是技术区,以技术讨论,千万不要发生上面的事情,大家要平和,这样大家才能共同提高.

levion 发表于 2006-7-22 09:45

以前就听过一句这样的话,"如果你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要轻易地说要把某人给灭了!比你牛的人多的是!"想灭LZ的人也太牛B了!但真牛吗?汗!

不太太平呀!这些日子!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feng197212被禁言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