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 发表于 2006-10-27 23:04

楼主:专门网每天登录IP应该不下30000,如果每个人上来都像您那样幽默一下发泄一下.............

你想一下,专门网都变成什么了............

年轻人做事情要动动脑子,一定要有公共意识、错了能改还是好同志。

夜雨灯 发表于 2006-10-28 00:44

原帖由 bdo2357 于 2006-10-27 20:53 发表



谢谢白狐狸,我的本意是我觉得这种处罚对我不公平!

并不是想要害诸位.因为我也是普通的一名网友.

只是把我的不满表达出来.

专门网貌似有规矩,又貌似没有规矩.

总之是看管理层的脸色做人了.这只是 ...
网上玩耍不要太认真。删了就表明你这贴真的不符合论坛的宗旨。就由它去了。心放宽点。好好睡一觉,明天再来耍。^v^:)

bdo2357 发表于 2006-10-28 02:36

很好!当事人都不说话了.

一些从来都不说"顶",不说"沙发"的正人君子都出来了..或断章取义.或明嘲暗讽.

我在此承认错了.不该怀疑管理员的公平公正公开.

为了支持管理员,现举报 灌水帖若干

请管理员受理!

具体方法,相信管理员比我更清楚.

请利用论坛的搜索功能..将"顶""沙发"之流.一并处罚吧.

奖励就免了,只希望能够将功补过.

lvliang 发表于 2006-10-28 10:02

哥们,你加入51NB之前难道连斑规都不看一下?并且几乎每个区都要将不要灌水置顶。

干什么事情不要太较真,这是个私人论坛,不是ZF机关。删你帖子是不要理由的,如果你不喜欢,可以走嘛。

帅哥还真是管理员,并且坦率说:他说话应该是管理员斑竹里面最客气的了,也非常有礼貌。

请不要用讽刺性的话来说那些善意劝你的会员,还是那句话:没有人请你留下来嘛,不喜欢尽可以自便。

我建议你先不要急着反驳,沉下心来看看历史帖子,你就会发现:专门网今天有些不好的变化完全是某些人肆无忌惮的灌水造成的,而这恰恰是我们这些老人现在几乎不发言的根本原因。灌水是可耻的。

[ 本帖最后由 lvliang 于 2006-10-28 10:06 编辑 ]

seraphiw 发表于 2006-10-28 10:18

同意楼上的.
在技术版块发水贴,多多少少会影响到有相应技术需要的XD的浏览,
其实lz的贴子如果发在地方区,
就不会受到这种处理了.

chenhuan01 发表于 2006-10-28 10:20

LZ真的以为能胡作非为啊^u^

tangjianbin1979 发表于 2006-10-28 10:45

看了楼主在该贴写的东西,

不客气的说是活该!

440440 发表于 2006-10-28 13:13

我支持还楼主NB
啥也不说了
大家开心多好
非弄的一本正经
没劲

bdo2357 发表于 2006-10-28 13:27

诸位看戏的就不要在这里说风凉话了


当事帖用词调侃了一点,是与该版内容无关,但至少针对该版的版主问题.介于水与不水之间.由帅哥所贴图的网友回复"那你试试"可以看出,很多回复都是大家都是用朋友之间说话的轻松语气...从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大家对信息版的关注,本人一直也是很好奇为什么没有版主的.

因为帖子的模棱两可,再加上用词调侃...管理员就算删除了.也无可厚非.就是这追加的扣除80NB,跟管理员要求我发到版务请求裁决.才有了这篇帖子的诞生.

帖子删除了就删除了.扣除80NB是不是显得有些太重呢,即使是上限是-200.

这对于一个入门会员来说,才刚对专门网产生感情.就被泼了一大盆冷水.

对于NB的价值我是这样看的.1nb=1次顶帖

犯不着为了这种小帖就罚我顶帖80次吧?这对一个入门会员来说,心里难免会抗议.后来看了专门网制定的不是很明确的规则,看到删帖是10nb,这我倒可以接受.所以才PM了帅哥.

我本不是好事之徒,大家可以看到我的PM当中起初的语气,一来我就低了头,希望息事宁人.
屡次私了不成,帅哥又叫我放到事务版处理.才发了这张帖.看看大家能不能商量一下.

HOPE一来就拿版规压我.叫我如何接受得了?人善被人骑.比如说我在群里就见到不少马甲公然在HOPE的面前出现...而专门网对马甲定义是"卑劣"...规矩本来就是人定的.况且这规则定得又这么多漏洞.很多都站不住脚.   不过第五条还是不错的.


在这件事情上,我知道很大部份是我的错.希望大家能以我为戒,不要再灌水了.

BTW管理员以后处理问题也要酌情一点.要不就将规矩制定得明确一点.考虑一下以人治版还是以法治版.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建议.

经过这件事,我也没怎么想出现在论坛了.所以34楼lvliang跟35楼的seraphiw兄弟不要担心.是我这些新手打乱了你们的技术思路.


今天心情平和了一些,就跟大家说了一些内心里想法.

尾大的猫 发表于 2006-10-28 13:55

原帖由 sakerping 于 2006-10-27 22:04 发表
第五条充分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对立统一



这个强 ,其实大家都知道, 这条本来就是霸王条款, 这就是不可完善的法制呵呵


顺便同情一下楼主``````````````

[ 本帖最后由 尾大的猫 于 2006-10-28 13:57 编辑 ]

cocooler 发表于 2006-10-28 15:07

想法有点偏激了

tangjianbin1979 发表于 2006-10-28 20:41

扣80NB看来是多了点,个人以为20NB给个教训就行了,但是斑竹也不是绝对的平衡称,所以楼主还是想开点吧

sakerping 发表于 2006-10-28 21:12

那你举报马甲嘛

someuser 发表于 2006-10-28 22:16

LZ的帖个人也认为不妥,不就扣了80NB嘛,何必斤斤计较呢,以后少灌水就是了。等到什么节日,去银行领都不止80NB啦,呵呵。

白狐狸 发表于 2006-10-28 22:22

LZ是不是学生呢?看来还有些爱较真儿。

习惯吧,这里还是不错的,虽然与我刚来的时候的风格不大一样。

不如此贴就到此为止吧。我CS去了。

hanpine 发表于 2006-10-29 01:18

灌水无罪,扣分有理,lz何必呢

中华帝国元帅 发表于 2006-12-14 21:07

楼主这个帖子我当初也看到了,觉得发的挺“大胆”的,果然是被处理了

lution_x60 发表于 2006-12-14 22:02

同情楼主,80NB啊。
心疼,管理员的MOUSE轻轻一点,楼主80NB,就~~~

看贴后我的感想是以后不出水贴

kylin 发表于 2006-12-15 00:19

原帖由 bdo2357 于 2006-10-28 02:36 发表

很好!当事人都不说话了.

一些从来都不说"顶",不说"沙发"的正人君子都出来了..或断章取义.或明嘲暗讽.

我在此承认错了.不该怀疑管理员的公平公正公开.

为了支持管理员,现举报 灌水帖若干

请管理员受理!

具体方法,相信管理员比我更清楚.

请利用论坛的搜索功能..将"顶""沙发"之流.一并处罚吧.

奖励就免了,只希望能够将功补过.



看了这个回贴,很不舒服

zhangmh619 发表于 2006-12-15 00:45

这里就这样,习惯就好了
毕竟不是法院,版主们也大多是技术出身,没办法丁是丁卯是卯的
知道我们国家的现状吧,人美国是律师治国,什么事都要讲平衡;我们是清华学生团治国,发展第一,社会公平可以先放放
工科和文科思维的差别而已。所以,看开为上
高兴了来玩玩,多学习高手的经验,好好用自己的本本才是正道
一家之言,姑妄说之

chnkn 发表于 2006-12-15 18:32

我算看明白了,楼主想用此贴挣回那80NB!!

陈寅恪 发表于 2006-12-15 20:56

楼主的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rickyhu 发表于 2006-12-16 17:04

围绕删除帖子而成的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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