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gxi_bj1 发表于 2006-12-5 23:47

向二手交易区的zjerry 版主道歉

对于语言上的冒犯,我向二手交易区的zjerry 版主道歉
对不起,的确是因为我火气大 对你造成言语上的冒犯,请原谅!
但是我也想请二手交易区的zjerry 版主,对于删帖的标准做出解释,一个介绍产品的精华贴,没有违规的出现交易、店铺、价格等该板块禁止的因素,仅仅是因为有id投诉说有PM询价的情况,就要删帖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为什么还要介绍这些选件产品呢?

同时,感谢楼下各位对此事的关注,对于此事耽误大家的时间,请各位见谅

[ 本帖最后由 xingxi_bj1 于 2006-12-7 13:21 编辑 ]

HOPE 发表于 2006-12-6 10:22

据了解,版主操作是根据会员报告投诉而作出,会员报告该主题下里面有不少帖子是询价、回复价格的内容。
在版主作出处理之后,你给予版主一个回复,内容如下:
“操”

版主据此作出“谩骂版主”而禁止发言一个月的处理(谩骂网友亦同等处理)。

正在孤独 发表于 2006-12-6 12:53

语言上过份了!

xingxi_bj1 发表于 2006-12-6 13:40

原帖由 HOPE 于 2006-12-6 10:22 发表
据了解,版主操作是根据会员报告投诉而作出,会员报告该主题下里面有不少帖子是询价、回复价格的内容。
在版主作出处理之后,你给予版主一个回复,内容如下:
“操”

版主据此作出“谩骂版主”而禁止发言一个 ...

希望HOPE斑竹对此解释,请拿出证据,帖子中的确是有询价,但是,我是否有回复价格呢?请拿出证据?!
我也的确回复了ZJERRY,但是否有"操"这个字 请问是否有证据呢?我的回复 是"小P孩的气量也太小了,如果说这样产品介绍的帖子也叫广告的话,那整个51NB都是在为THINK做广告 "

xingxi_bj1 发表于 2006-12-6 13:45

原帖由 正在孤独 于 2006-12-6 12:53 发表
语言上过份了!

请调查后在确定到底是谁过分了?

HOPE 发表于 2006-12-6 13:57

之前的,你已经忘记了?
http://www.ibmnb.com/attachments/month_0612/PM_02uvKNdYLh1B.jpg

这个是今天的:
http://www.ibmnb.com/attachments/month_0612/pm2_EjIEDG7EmqHF.jpg

xingxi_bj1 发表于 2006-12-6 14:13

原帖由 HOPE 于 2006-12-6 13:57 发表
之前的,你已经忘记了?
http://www.ibmnb.com/attachments/month_0612/PM_02uvKNdYLh1B.jpg

这个是今天的:
http://www.ibmnb.com/attachments/month_0612/pm2_EjIEDG7EmqHF.jpg

可能是我忘记了吧,对不起,请删吧,谢谢

fangqiank 发表于 2006-12-6 15:51

大概是口头禅

领悟 发表于 2006-12-6 15:56

尊重他人等于尊重自己

xnyzlyc 发表于 2006-12-6 16:32

呵呵,~~~~~

rickyhu 发表于 2006-12-6 17:09

可能是言语太过。。。

zhangmh619 发表于 2006-12-6 23:32

哈哈 又被抓了小辫子吧

玫瑰ROSE 发表于 2006-12-7 01:22

对于言辞上过激的都应该处理.

Alain3363 发表于 2006-12-7 02:53

证据出来了... LZ还是低调等着解封吧

chenhuan01 发表于 2006-12-7 11:38

唉,火气太大啊

homeryw 发表于 2006-12-7 12:47

幸好有小辨子在,要不。。。。。。。。。

xingxi_bj1 发表于 2006-12-7 13:23

原帖由 fangqiank 于 2006-12-6 15:51 发表
大概是口头禅


多谢理解,的确如此
一个自己辛苦发的被人工授精的产品介绍帖,被莫须有的按上一个 “涉嫌广告”的罪名,然后删掉,我不能理解此事

rickyhu 发表于 2006-12-7 15:52

和气生财

myjoys 发表于 2006-12-7 16:03

幸亏有证据啊

HOPE 发表于 2006-12-7 16:08

原帖由 xingxi_bj1 于 2006-12-5 23:47 发表
没有违规的出现交易、店铺、价格等该板块禁止的因素 ...

不是没有,正是因为有这类内容,所以会有会员投诉报告,并且版主核实之后才作出的处理。
帖子已经删除,希望楼主不必象悄悄话骂人那样说过就忘记了。
版主不会无理由作出随便删除帖子的操作。

xingxi_bj1 发表于 2006-12-7 16:11

原帖由 HOPE 于 2006-12-7 16:08 发表


不是没有,正是因为有这类内容,所以会有会员投诉报告,并且版主核实之后才作出的处理。
帖子已经删除,希望楼主不必象悄悄话骂人那样说过就忘记了。
版主不会无理由作出随便删除帖子的操作。


您说的太对的,建议吧把这个帖子也删了吧
http://www.ibmnb.com/thread-411138-1-1.html

nectar 发表于 2006-12-7 16:17

了解一下,和气生财

jarodpeach 发表于 2006-12-7 16:27

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嘛

zhangmh619 发表于 2006-12-8 09:39

无则加勉就更是好同志了

440440 发表于 2006-12-10 03:54

赞楼主一个
有事说事就好了

YUJI 发表于 2006-12-13 11:49

楼主勇于道歉的精神值得赞赏.

霸王n6600 发表于 2006-12-17 11:28

请不要说脏话 ,谢谢

ThinkPad R32 发表于 2006-12-21 09:06

原帖由 领悟 于 2006-12-6 15:56 发表
尊重他人等于尊重自己

尊重自己才会尊重别人。

西瓜2003 发表于 2006-12-21 18:50

提倡文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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