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rodpeach
发表于 2007-1-12 14:42
事情基本算解决了,大家歇了吧
kaola7180
发表于 2007-1-12 14:43
相互挑衅,吃饱了撑的,再吵统统关小黑屋,禁IP
zljsfgitfk
发表于 2007-1-12 16:31
为这种态度鼓掌。
topnb
发表于 2007-1-12 16:34
yinsunihuo
发表于 2007-1-12 16:51
现在两点半
发表于 2007-1-12 17:56
力挺楼主!!
事情是黑是白总有人看清楚的!!
jeffhu888
发表于 2007-1-12 21:53
退一步海阔天空
yinsunihuo
发表于 2007-1-12 21:59
vevl
发表于 2007-1-12 22:07
最近忙都是偶尔才上网
什么情况哇 怎么这么乱~~~
sammycheung
发表于 2007-1-12 22:51
老严,人家说是有可能...
算了,就这样吧.千呼万唤出不来.
ThinkPad-Fan
发表于 2007-1-12 23:18
今天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gaosuu
发表于 2007-1-13 09:34
与楼主打过多次交道,是个实在人。
qiuxi2294
发表于 2007-1-13 14:27
原帖由 cxj_2000 于 2007-1-12 12:51 发表
管理ID不当,你是不是该为这个付出点什么?
...
老乡,
杀人不过头点地,爷们都大度点,犯不上...
大家都停止吧
gucici
发表于 2007-1-13 14:45
RMJR
发表于 2007-1-21 01:32
楼主说》》LCSTARTYL这个ID,是我3周年之前在专门网注册的ID,那时也刚开始泡论坛,后来周年聚会之后发现这个ID不好记,然后就注册了龙星这个ID,原来了也就不用了
路人回》》我还是搞不懂啊...你说之前用 LCSTARTYL这个ID..之后注册了龙星就不用了...我看时间是2005年1月注册的龙星...但是2006年2月LCSTARTYL这个ID还在用你的QQ,电话做生意???怎么理解??
估计说一次慌,就要用一千个谎言来掩盖。
呵呵,既然有人说楼主是实在人。那世界上估计没有小人了。
世界太平,睡觉去吧。
我记不住id
发表于 2007-1-21 02:46
原来还是有人关注的啊。
那不妨来关注一下下面两个帖子:
http://www.ibmnb.com/thread-186541-3-1.html,这个是04年的照片。
http://www.ibmnb.com/thread-456586-4-1.html,这个是06年的照片,以及95楼的解说。
RMJR
发表于 2007-1-21 10:33
哈哈,明白了。
原来楼主的朋友穿上马甲后,连相貌都可以长的和楼主一样,照片都可以照的和楼主一样。
这哪里是马甲,简直是奇迹。是华南的奇迹,管理层的奇迹。
不知道这个马甲技术卖多少钱?我很想购买这个技术,下次世界波前,向巩俐阿姨买一个黄金马甲看咪咪。
如果楼主还没有注册技术专利的话,那可就要抓紧了。因为这个是赵高在“指鹿为马”时首先使用的,楼主最好尽快和他联系一下。
[ 本帖最后由 zjerry 于 2007-1-21 15: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