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rodpeach 发表于 2007-1-12 14:42

事情基本算解决了,大家歇了吧

kaola7180 发表于 2007-1-12 14:43

相互挑衅,吃饱了撑的,再吵统统关小黑屋,禁IP

zljsfgitfk 发表于 2007-1-12 16:31

为这种态度鼓掌。

topnb 发表于 2007-1-12 16:34

yinsunihuo 发表于 2007-1-12 16:51

现在两点半 发表于 2007-1-12 17:56

力挺楼主!!
事情是黑是白总有人看清楚的!!

jeffhu888 发表于 2007-1-12 21:53

退一步海阔天空

yinsunihuo 发表于 2007-1-12 21:59

vevl 发表于 2007-1-12 22:07

最近忙都是偶尔才上网   
什么情况哇   怎么这么乱~~~

sammycheung 发表于 2007-1-12 22:51

老严,人家说是有可能...

算了,就这样吧.千呼万唤出不来.

ThinkPad-Fan 发表于 2007-1-12 23:18

今天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gaosuu 发表于 2007-1-13 09:34

与楼主打过多次交道,是个实在人。

qiuxi2294 发表于 2007-1-13 14:27

原帖由 cxj_2000 于 2007-1-12 12:51 发表
管理ID不当,你是不是该为这个付出点什么?
...


老乡,
杀人不过头点地,爷们都大度点,犯不上...

大家都停止吧

gucici 发表于 2007-1-13 14:45

RMJR 发表于 2007-1-21 01:32

楼主说》》LCSTARTYL这个ID,是我3周年之前在专门网注册的ID,那时也刚开始泡论坛,后来周年聚会之后发现这个ID不好记,然后就注册了龙星这个ID,原来了也就不用了

路人回》》我还是搞不懂啊...你说之前用 LCSTARTYL这个ID..之后注册了龙星就不用了...我看时间是2005年1月注册的龙星...但是2006年2月LCSTARTYL这个ID还在用你的QQ,电话做生意???怎么理解??

估计说一次慌,就要用一千个谎言来掩盖。

呵呵,既然有人说楼主是实在人。那世界上估计没有小人了。

世界太平,睡觉去吧。

我记不住id 发表于 2007-1-21 02:46

原来还是有人关注的啊。

那不妨来关注一下下面两个帖子:

http://www.ibmnb.com/thread-186541-3-1.html,这个是04年的照片。

http://www.ibmnb.com/thread-456586-4-1.html,这个是06年的照片,以及95楼的解说。

RMJR 发表于 2007-1-21 10:33

哈哈,明白了。

原来楼主的朋友穿上马甲后,连相貌都可以长的和楼主一样,照片都可以照的和楼主一样。

这哪里是马甲,简直是奇迹。是华南的奇迹,管理层的奇迹。

不知道这个马甲技术卖多少钱?我很想购买这个技术,下次世界波前,向巩俐阿姨买一个黄金马甲看咪咪。

如果楼主还没有注册技术专利的话,那可就要抓紧了。因为这个是赵高在“指鹿为马”时首先使用的,楼主最好尽快和他联系一下。

[ 本帖最后由 zjerry 于 2007-1-21 15: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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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LCSTARTYL这个ID的说明及对浙江区网友造成的误会表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