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Pad R32
发表于 2007-1-16 11:41
市场化是必然的,不管愿意与否。
锋行天下
发表于 2007-1-16 11:58
最近闹事的越来越多了。。。。半点创意也没有,楼主只知道提出问题,却连半点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没有。。。
不喜欢51NB可以不来拉。。。。
苦涩的青蛙
发表于 2007-1-16 12:01
专门网既没欠你钱,也没欠你物,所以你没有资格和专门网谈良心。
这句话都出来了,我彻底的懂了。只有专门网的债主才能和专门网谈良心
jackyhubin
发表于 2007-1-16 12:01
原帖由 ThinkPad R32 于 2007-1-16 11:41 发表
市场化是必然的,不管愿意与否。
同意这点。
在纷杂的世界中,保持航向才是对的,走偏点被海风吹离一点,都是正常。
希望不要变成TOMPDA,那个我已经不上了,没法上,想买东西也找不着。
有东西先考虑专业网上的网友(包括商家),总觉得很值得信任。
自己也出过东西,小到鼠标,用来换NB;大到手机,前段时间才出的a780,坛里的一位弟兄谈好就先款了(相信这也是一种信任)。
对于我们这些普通的人,一个论坛是要有归属感的,过份强调技术那这些对技术没兴趣的人去哪?天涯乱吹?
对于专门网的商家,我一般是对那些经常在坛子里发言的比较信任,现实和虚拟的网络中的语言都可以看出一个人,所以这种发贴多的商家我才会觉得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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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为了一个好的目标,一齐用力划就行了,站在甲板上争吵没什么用。关键是方向要定好。个人意见
七加二
发表于 2007-1-16 12:20
原帖由 admin 于 2007-1-16 11:14 发表
专门网有权决定自己的方向。专门网既没欠你钱,也没欠你物,所以你没有资格和专门网谈良心。
这话说的太恶心了 新闻发言人?说话之前过过大脑吧
i2008
发表于 2007-1-16 12:40
原帖由 admin 于 2007-1-16 11:14 发表
专门网有权决定自己的方向。专门网既没欠你钱,也没欠你物,所以你没有资格和专门网谈良心。
这是HOPE用这个ID的发言?还是其他的管理员的发言?
其实是谁的发言已经不重要了:)
halfpast7
发表于 2007-1-16 12:53
专门网有权决定自己的方向。专门网既没欠你钱,也没欠你物,所以你没有资格和专门网谈良心。
这是一个斑竹说的话?
mulder
发表于 2007-1-16 13:29
原帖由 admin 于 2007-1-16 11:14 发表
专门网有权决定自己的方向。专门网既没欠你钱,也没欠你物,所以你没有资格和专门网谈良心。
这句话是不是有点………………
qleijun
发表于 2007-1-16 13:29
原帖由 admin 于 2007-1-16 11:14 发表
专门网有权决定自己的方向。专门网既没欠你钱,也没欠你物,所以你没有资格和专门网谈良心。
身为超级版主,说出这样的话也太失水准了。
jarodpeach
发表于 2007-1-16 13:30
admin 应该是管理团队共用帐号吧?
雷霆
发表于 2007-1-16 14:00
原帖由 admin 于 2007-1-16 11:14 发表
专门网有权决定自己的方向。专门网既没欠你钱,也没欠你物,所以你没有资格和专门网谈良心。
这话说的......
青蛙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意是好的,不要一触即跳嘛
HIIK
发表于 2007-1-16 14:01
给上面所有人提个醒 专门网 是个人网站
去看看专门网的发展在看看专门网的捐款清单
不喜欢就走吧 说实话 我也对现在一群新水人+马甲的地方区很反感
ojjob
发表于 2007-1-16 14:23
LZ过激了
zhuhai5283089
发表于 2007-1-16 14:59
LZ提议也是为了专门网更好
专门网有权决定自己的方向。专门网既没欠你钱,也没欠你物,所以你没有资格和专门网谈良心。
他是由个体组成的谢谢!~~
zjerry
发表于 2007-1-16 15:47
根据HOPE的指示(他在外地出差上网不方便),删除了上面的一个不适当的回帖。
专门网的发展有赖于广大网友的支持,同时也非常尊重网友的意见,但任何意见请以合适的方式表达,
否则只会引起不必要的口水讨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飘一代
发表于 2007-1-16 15:52
这次的浙江区风波蔓延到了公告区
admin的回贴是明显的情绪及孩子气,对专门网及大家都是一个伤害
说实话,做论坛,做到现在这个20多万的注册用户级别上
管理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一定要把用户当上帝一样看待,至少要当朋友。
总不至于出现对骂的事件
对待风波的处理要迅速、严厉
默默关注专门网的发展。。。。。。。。。。。。。。。。。
(此帖标题容易引起争端,建议关闭此帖)
雷霆
发表于 2007-1-16 15:56
怀念我2003年第一次接触专门网的时候
那时候初识hope,感觉那时的hope不善言辞,性格内向,为人谦虚和蔼,雅量高致,对菜鸟的提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激动潜水年余,方才注册成会员,深感在专门网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为此深深感谢专门网。
现在看看,时光荏苒,物是人非,此时已非彼时矣!
edgu
发表于 2007-1-16 16:21
建议把2004年1月1号以后注册的ID集体禁言1个月
edgu
发表于 2007-1-16 16:25
好好反思反思
一个月后,每人交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命题作文
2命题任选一
1】论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必要性
2】我摸着良心为专门网之长远发展献一策
七加二
发表于 2007-1-16 16:41
原帖由 edgu 于 2007-1-16 16:21 发表
建议把2004年1月1号以后注册的ID集体禁言1个月
个人认为把2004年1月1日以前注册的ID集体禁言一年 比较好
jason711006
发表于 2007-1-16 16:42
mcps
发表于 2007-1-16 16:49
原帖由 edgu 于 2007-1-16 17:51 发表
建议把2004年1月1号以后注册的ID集体禁言1个月
支持。你我都不是受害者^,^
edgu
发表于 2007-1-16 16:52
原帖由 七加二 于 2007-1-16 16:41 发表
个人认为把2004年1月1日以前注册的ID集体禁言一年 比较好
呵呵,解禁之后也写作文
《论给予未成年人选举权的必要性》?
七加二
发表于 2007-1-16 17:00
原帖由 edgu 于 2007-1-16 16:52 发表
呵呵,解禁之后也写作文
《论给予未成年人选举权的必要性》?
作文要写
<秦始皇时期人到七十不死就活埋在当今社会的现实意义>
jarodpeach
发表于 2007-1-16 17:02
原帖由 edgu 于 2007-1-16 16:21 发表
建议把2004年1月1号以后注册的ID集体禁言1个月
你还嫌不够乱是吧?
lqdsyy
发表于 2007-1-16 17:09
二手区是否可以划分成用于自用物品的交流的会员卖家专区和商家专区
ojjob
发表于 2007-1-16 17:12
活埋都出来了~!
东乡
发表于 2007-1-16 18:36
原帖由 lqdsyy 于 2007-1-16 17:09 发表
二手区是否可以划分成用于自用物品的交流的会员卖家专区和商家专区
刚开始HOPE就是这样划分的,可是所有人都在混在会员卖家专区,没有人会去申请商家..............
现在很多在二手区卖东西的网友。很明显就是专业商家在很多购物网站都有店、但是他就不去申请作商家.........那他没办法...........
只能说:谁管谁知道.........一个字“难”..............
同时:希望XD们能多一份理解、再多一份支持HOPE............
相信在大伙共同的参与下,51nb专门网明天会更好·...............!
[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07-1-16 18:38 编辑 ]
rebsun
发表于 2007-1-16 18:55
林克
发表于 2007-1-16 19:29
原帖由 edgu 于 2007-1-16 16:52 发表
呵呵,解禁之后也写作文
《论给予未成年人选举权的必要性》?
233m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