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交易区调整的一些说明
1、会员卖家每次交易数量不得超过3件,每人在30天内交易次数不得超过3次。 拆卖和物品换NB的可以适当放宽(非笔记本及配件的交易和NB换购一律发到跳蚤市场);2、交易期限为30天,超过30天将自动结束交易。如果交易未完成,请重新开始交易。
3、必须经专门网商城认证的会员才可以发表交易,发表交易时在专门网商城->个人信息->添加商品。
卖家应当在商城个人信息里填写自己的相关资料,以方便交易双方联系。
4、严禁盗用他人身份证通过认证,严禁用多个ID申请卖家,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5、专门网商城提供免费中介交易。未经专门网中介的交易发生纠纷,专门网不付任何责任,但可以帮助协调。
6、为了便于网友更好地浏览商品,现将会员卖家和商家的商品分栏显示(左边为会员卖家,右边为商家)
特此说明。
专门网
2007年2月7日 不错,终于改变了局面。不管效果理想,先支持一个 支持改版!^_^ 感觉该改的不是很好,
也许是不习惯, ```````````````好 以前的版面形式好看一点。
把商家和会员拆开可以,建议开成两个版面。要不看着好累! 是啊,建议开两个版面。高分屏还可以,低分屏可要遭殃啦:')
[ 本帖最后由 mulder 于 2007-2-8 00:37 编辑 ] 支持........... 新手刚来,不过感觉还挺好的,支持了 原帖由 croclly 于 2007-2-7 23:48 发表
以前的版面形式好看一点。
把商家和会员拆开可以,建议开成两个版面。要不看着好累!
我也支持开2个版面 这就看出高分屏的好处了。哈哈。 如果二手交易区不产生货币交易呢?二手交换区不是更合适,虽然该有的纠纷还是会有的,但是至少可以抑制一些职业卖家的存在,这样也是对商城负责
二手交易区如果没有货币往来,纠纷会相对减少一些,当然,看了一些纠纷,为了10多块钱搞得自己和窦娥一样的极品永远是高于制度的,制度对于这些人永远是透明的:) 已经好久不光顾二手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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