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PE 发表于 2007-2-7 22:01

关于二手交易区调整的一些说明

1、会员卖家每次交易数量不得超过3件,每人在30天内交易次数不得超过3次。 拆卖和物品换NB的可以适当放宽(非笔记本及配件的交易和NB换购一律发到跳蚤市场);

2、交易期限为30天,超过30天将自动结束交易。如果交易未完成,请重新开始交易。
   
3、必须经专门网商城认证的会员才可以发表交易,发表交易时在专门网商城->个人信息->添加商品。
卖家应当在商城个人信息里填写自己的相关资料,以方便交易双方联系。

4、严禁盗用他人身份证通过认证,严禁用多个ID申请卖家,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5、专门网商城提供免费中介交易。未经专门网中介的交易发生纠纷,专门网不付任何责任,但可以帮助协调。

6、为了便于网友更好地浏览商品,现将会员卖家和商家的商品分栏显示(左边为会员卖家,右边为商家)

特此说明。

专门网
2007年2月7日

xsffly 发表于 2007-2-7 22:04

不错,终于改变了局面。不管效果理想,先支持一个

morning0317 发表于 2007-2-7 22:24

支持改版!^_^

karen_zhou 发表于 2007-2-7 22:32

感觉该改的不是很好,
也许是不习惯,

zlim5 发表于 2007-2-7 23:02

```````````````好

croclly 发表于 2007-2-7 23:48

以前的版面形式好看一点。
把商家和会员拆开可以,建议开成两个版面。要不看着好累!

mulder 发表于 2007-2-8 00:29

是啊,建议开两个版面。高分屏还可以,低分屏可要遭殃啦:')

[ 本帖最后由 mulder 于 2007-2-8 00:37 编辑 ]

juno 发表于 2007-2-8 01:07

支持...........

tyzxf 发表于 2007-2-8 12:13

新手刚来,不过感觉还挺好的,支持了

laor 发表于 2007-2-8 19:41

原帖由 croclly 于 2007-2-7 23:48 发表
以前的版面形式好看一点。
把商家和会员拆开可以,建议开成两个版面。要不看着好累!
我也支持开2个版面

zljsfgitfk 发表于 2007-2-9 09:50

这就看出高分屏的好处了。哈哈。

北冥绿茶 发表于 2007-2-9 11:31

如果二手交易区不产生货币交易呢?二手交换区不是更合适,虽然该有的纠纷还是会有的,但是至少可以抑制一些职业卖家的存在,这样也是对商城负责

二手交易区如果没有货币往来,纠纷会相对减少一些,当然,看了一些纠纷,为了10多块钱搞得自己和窦娥一样的极品永远是高于制度的,制度对于这些人永远是透明的:)

米空 发表于 2007-2-9 16:54

charlestan 发表于 2007-2-14 17:58

已经好久不光顾二手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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