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Pad R32 发表于 2007-2-26 09:56

原帖由 sammycheung 于 2007-2-25 20:59 发表


是的,你有权,你也揭露了,也指责了.但你并没有到此为止.

你不觉得你得寸进尺吗?

为什么要到此为止呢

sammycheung 发表于 2007-2-26 10:12

原帖由 ThinkPad R32 于 2007-2-26 09:56 发表


为什么要到此为止呢

^u^^u^难道就这样无休止的为了这么点事情争论下去么?
其实很简单,买家觉得委屈了,你要卖家赔偿不?要就说,怎么赔偿你们自己商量.不要赔偿就让卖家道个歉,道歉完了就可以了..

mulder 发表于 2007-2-26 10:20

根据老大的建议,我愿意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估计我也是专门网有史以来第一个因为放鸽子支付违约金的:)呵呵,希望以后XD们不要向我学习啊。这个事情应该可以圆满解决了。

ThinkPad R32 发表于 2007-2-26 10:43

希望能够圆满解决,创建一个更好的交易氛围。

autolin 发表于 2007-2-26 12:58

就这样算了吧

haohan321 发表于 2007-2-26 16:23

持续关注ing。。。。。。。。。。

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6 17:21

个人意见,不接受卖家的违约金,发帖也不是为了那几个钱,但是还是要提供一个解决方式,因为卖家明显是宁可赔钱也没勇气把他的行为置顶的,再耗下去又该有人说我抓着不放了,那我再退一步,卖家赔点mb吧,表示一下心意。我的签名档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后更改,以求一定程度上达到我给大家提醒的目的。
各位觉得是否妥当?

laterxu 发表于 2007-2-26 20:54

tonyegg 发表于 2007-2-27 21:56

原帖由 KENT9910 于 2007-2-26 17:21 发表
个人意见,不接受卖家的违约金,发帖也不是为了那几个钱,但是还是要提供一个解决方式,因为卖家明显是宁可赔钱也没勇气把他的行为置顶的,再耗下去又该有人说我抓着不放了,那我再退一步,卖家赔点mb吧,表示一下 ...


mb?? 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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