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07-5-18 09:43
关于对会员“火星人”处罚的公告
会员“火星人”,多次于华南区和北京区发表相同内容的帖子;同时加红高亮发表对国家机关的不雅言论。
根据专门网论坛规则,对会员“火星人”进行禁止发言7天,以示警告。如再违例,直接禁止访问。望广大会员引以为戒,共同维护论坛秩序。
特此公告。
专门网
2007年5月18日
halfpast7
发表于 2007-5-18 10:29
可怜的火星人~
dslove
发表于 2007-5-18 10:30
哦,原来是这样
zhou5359
发表于 2007-5-18 10:39
地球上太危险了,要 遵纪守法的,呵呵。
kindlyer
发表于 2007-5-18 10:53
哈哈,LS的专业配图,搞笑!
andoon
发表于 2007-5-18 10:58
火星人 走好 欢迎再来~~
AlexQ
发表于 2007-5-18 11:03
原來如此...
ffshow
发表于 2007-5-18 11:04
地球的法规还是要遵守的
samen
发表于 2007-5-18 11:10
正好煅炼去,然后回来上肌肉男的PP,这家伙赚大了~
xiazifanglv
发表于 2007-5-18 12:14
同意楼上的 哈哈
_阿呆_
发表于 2007-5-18 14:36
火星人,赶紧找支援吧
jam_jam
发表于 2007-5-18 16:33
第一次看见“超级斑竹”,长见识了~~~~~
andyanmy8888
发表于 2007-5-18 16:42
原来如此
sammycheung
发表于 2007-5-18 16:45
要是再犯估计就要被送回火星去了.:D :D
大家一定要"和谐"~~~~~
深圳
发表于 2007-5-18 19:42
同情火星人。快点回来水水。
beyondest
发表于 2007-5-18 19:54
低调路过……
srqhh
发表于 2007-5-18 20:28
会不会来个水星人呢?
fryoyster
发表于 2007-5-18 22:27
路过,莫谈国事。
李团长
发表于 2007-5-18 22:41
zhangmh619
发表于 2007-5-18 23:17
牵涉到敏感话题啊
nt941
发表于 2007-5-19 08:22
火星人对地球的法律不了解,可以通融一下吧?不知者不怪嘛。
byj
发表于 2007-5-21 15:29
不谈政治,只谈风月
hfld
发表于 2007-5-22 22:00
谈政治很危险
东乡
发表于 2007-5-22 22:15
听说:专门网有网友因为在“×××××”论坛上谈政治.........网警顺着IP地址找到家后被带走教育了15天
我是老杨
发表于 2007-5-22 22:36
回复 #24 东乡 的帖子
^x^ ^x^ ^x^
不是开玩笑吧~~
yogibear
发表于 2007-5-23 16:56
别谈这些了。这东西不是闹着玩的。 除非你是超人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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