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07-5-18 09:43

关于对会员“火星人”处罚的公告

会员“火星人”,多次于华南区和北京区发表相同内容的帖子;同时加红高亮发表对国家机关的不雅言论。

根据专门网论坛规则,对会员“火星人”进行禁止发言7天,以示警告。如再违例,直接禁止访问。望广大会员引以为戒,共同维护论坛秩序。

特此公告。

专门网
2007年5月18日

halfpast7 发表于 2007-5-18 10:29

可怜的火星人~

dslove 发表于 2007-5-18 10:30

哦,原来是这样

zhou5359 发表于 2007-5-18 10:39

地球上太危险了,要 遵纪守法的,呵呵。

kindlyer 发表于 2007-5-18 10:53

哈哈,LS的专业配图,搞笑!

andoon 发表于 2007-5-18 10:58

火星人 走好 欢迎再来~~

AlexQ 发表于 2007-5-18 11:03

原來如此...

ffshow 发表于 2007-5-18 11:04

地球的法规还是要遵守的

samen 发表于 2007-5-18 11:10

正好煅炼去,然后回来上肌肉男的PP,这家伙赚大了~

xiazifanglv 发表于 2007-5-18 12:14

同意楼上的 哈哈

_阿呆_ 发表于 2007-5-18 14:36

火星人,赶紧找支援吧

jam_jam 发表于 2007-5-18 16:33

第一次看见“超级斑竹”,长见识了~~~~~

andyanmy8888 发表于 2007-5-18 16:42

原来如此

sammycheung 发表于 2007-5-18 16:45

要是再犯估计就要被送回火星去了.:D :D

大家一定要"和谐"~~~~~

深圳 发表于 2007-5-18 19:42

同情火星人。快点回来水水。

beyondest 发表于 2007-5-18 19:54

低调路过……

srqhh 发表于 2007-5-18 20:28

会不会来个水星人呢?

fryoyster 发表于 2007-5-18 22:27

路过,莫谈国事。

李团长 发表于 2007-5-18 22:41

zhangmh619 发表于 2007-5-18 23:17

牵涉到敏感话题啊

nt941 发表于 2007-5-19 08:22

火星人对地球的法律不了解,可以通融一下吧?不知者不怪嘛。

byj 发表于 2007-5-21 15:29

不谈政治,只谈风月

hfld 发表于 2007-5-22 22:00

谈政治很危险

东乡 发表于 2007-5-22 22:15

听说:专门网有网友因为在“×××××”论坛上谈政治.........网警顺着IP地址找到家后被带走教育了15天

我是老杨 发表于 2007-5-22 22:36

回复 #24 东乡 的帖子

^x^ ^x^ ^x^
不是开玩笑吧~~

yogibear 发表于 2007-5-23 16:56

别谈这些了。这东西不是闹着玩的。 除非你是超人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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