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会员“李团长”处罚的公告
会员“李团长”严重违反论坛规则,多次重复注册并利用马甲同时在论坛各版块肆意灌水;管理团队早已在2个月前禁止其大量马甲并提出警告,但该会员无视论坛的警告,依然再次违反论坛规定。故此对“李团长”及其重复注册的马甲予以直接禁止访问。望各位会员尊重论坛规则,共同维护论坛秩序。
特此公告。
专门网
2007年6月17日 没话说,^x^ 禁止访问的那么多,为什么单独公告一下这个ID? 呵,哪儿都有无聊的人 那团长一直用的ID怎么给禁止访问了啊:( :( 大量马甲。。。。有多大啊。。。。不会真的是一个团吧 团长就这样牺牲了啊??? …………安息,安息……世界安静了 撞枪口上了 小心,诛九族了。。。 原帖由 JackyNow 于 2007-6-18 16:55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小心,诛九族了。。。
历史上有一次是诛十族的呵呵
回复 #12 ppyycc 的帖子
汗~~多哪一族 默哀…… 团长啊,就这样牺牲了啊.... 搞那么多马甲*.*lllccitt
有点想了解一下,怎么知道那些马甲是那个叫“李团长”的,怎么定义马甲呢? 这:D 次又折进去了 原帖由 rebsun 于 2007-6-19 07:11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看ip咯。。。。。
IP相同就是马甲,这未免也太武断了。一个办公室、或是一个部门、一个中小规模的公司,大家共用一个宽带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或者一个寝室的学生,一起租房子的,楼上楼下共用宽带的,都有可能的,是不是? 应该留一个的嘛...怎么都给禁了... 事做太绝了.*.*lll 全歼一个团? 原帖由 rebsun 于 2007-6-20 08:27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ip只是一方面吧。一家公司是一个ip,可未必都上51nb的吧。
没说都上51啊,超过一个就完蛋了啊。 看来以后路由器还是加密的好,万一楼下的也上51NB,我就倒霉了:D 在3号牢里没有见到团长啊*.*lll
我想去慰问一下。 恶有恶报!当初的kylin事件这厮还觉着跟自己没啥事呢.真想抽丫的!
北京区终于挖掉这颗老鼠屎了!欢欣鼓舞啊! 原帖由 fooy 于 2007-6-21 07:50 发表 http://www.thinkpad.cn/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恶有恶报!当初的kylin事件这厮还觉着跟自己没啥事呢.真想抽丫的!
北京区终于挖掉这颗老鼠屎了!欢欣鼓舞啊!
我也非常讨厌那个人,整天张牙舞爪的,满口不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