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bsun
发表于 2007-7-1 13:36
halfpast7
发表于 2007-7-1 17:25
无论结果如何,这场纠纷没有赢家~
beaustone99
发表于 2007-7-1 19:49
真的是名利双失。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不会跟发生矛盾的这两个ID,包括给他们摇旗呐喊的所谓的旁观者,我是永远不会跟他们打交道的,可能你们不在乎我一个人,但是我不信别的人就会对此不心存疑惑。
beaustone99
发表于 2007-7-1 19:49
不小心发重复了。
做人要厚道
[ 本帖最后由 beaustone99 于 2007-7-1 19:51 编辑 ]
HOOP
发表于 2007-7-1 20:21
好早好早之前。找ink买过唯一一个东西。pcmcia的红色的 蓝牙卡。这个卡设计缺陷导致电脑偶尔的蓝屏后立即重启。
商家说这个卡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luckydevil
发表于 2007-7-1 22:20
这水真是越搅越混
beyondest
发表于 2007-7-1 23:20
觉得论坛管理团队有必要出面了 至少说明一下目前的进度 哪怕管理团队声明不对此事件负责也比现在不吭声强
否则这个论坛的威信怕都要受到影响 毕竟双方当事人都是老商家了
wsp
发表于 2007-7-1 23:27
原帖由 HOOP 于 2007-7-1 20:21 发表 http://www.thinkpad.cn/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好早好早之前。找ink买过唯一一个东西。pcmcia的红色的 蓝牙卡。这个卡设计缺陷导致电脑偶尔的蓝屏后立即重启。
商家说这个卡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您大度啊!像您致敬。但是不应该纵容啊,以致于今天这样。
何民三
发表于 2007-7-2 14:42
不是地域歧视。
这种,在华南的民警也要轰他们。
这样因为起哄起的纠纷,在华南还少么?都是自己觉得自己热情,自己觉得自己好心。最后呢?
华南的这种跟风起哄的恶劣习气再不加以遏制,早晚造成真正严重的后果。
华南需要一个真正能引导讨论方向的版主。
你太油菜了
发表于 2007-7-2 14:45
原帖由 何民三 于 2007-7-2 14:42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地域歧视。
这种,在华南的民警也要轰他们。
这样因为起哄起的纠纷,在华南还少么?都是自己觉得自己热情,自己觉得自己好心。最后呢?
华南的这种跟风起哄的恶劣习气再不加以遏制,早晚造成真正严重的后 ...
其实每个上51NB的人心里都明白随便翻翻几个帖子就明白了 版版们就更清楚了只不过大家都懒得说还是兄弟比较直接:) :)
rebsun
发表于 2007-7-2 15:31
检查用户名
发表于 2007-7-2 15:54
从亲友团的跟帖中可以看到相当多的自以为是.
自以为充满幽默的调侃风格的回复,实在另人倒胃口,这种人以( )为典型代表.
建议纠纷双方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红点LIU
发表于 2007-7-2 16:05
原帖由 检查用户名 于 2007-7-2 15:54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从亲友团的跟帖中可以看到相当多的自以为是.
自以为充满幽默的调侃风格的回复,实在另人倒胃口,这种人以( )为典型代表.
建议纠纷双方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中肯的意见支持顶!
检查用户名
发表于 2007-7-2 16:07
各位看官如果不具备相当成熟周密细致详尽的购物计划,不要选择从当事卖家购买任何物品.
rebsun
发表于 2007-7-2 16:58
yao0406031
发表于 2007-7-2 18:03
给人的印象确实是:买泡泡的东西,出了问题,无论最后结果如何,要先做好被群殴的准备。
这个希望其亲友团在擂鼓助威的同时注意以下这个的负面影响。
希望纷争尽快解决,不要浪费论坛有限的资源。
华南区给人的感觉是:
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个人意见,文责不付)
ink
发表于 2007-7-2 18:22
原帖由 yao0406031 于 2007-7-2 18:03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给人的印象确实是:买泡泡的东西,出了问题,无论最后结果如何,要先做好被群殴的准备。
这个希望其亲友团在擂鼓助威的同时注意以下这个的负面影响。
希望纷争尽快解决,不要浪费论坛有限的资源。
华南 ...
本来事情很简单的,如果泡泡看到这个贴子后,将她应该承担的责任负起就可以了,我和她以前从来没有过任何联系,我也不认识她,坛子内这么多商家,我也是偶然的机会看到了她的贴子。
从开始到现在:我电话过她2次来协商处理办法,但她从来没有电话联系过我,就算她拒收了我的顺丰退货,她都没有电话买家说一下情况,可以说是在采取一切可能的行为消极的抵抗退货。
电话中她也和我说过,以前碰到过机芯被别人偷换的事情,后来被老板骂死,这个事情她多次说到过,我不知道她的老板是谁,反正她后来做的一切都估计是她老板的意思,有时我想想真的想和她说一声:你跟错了老板………………不说了,这些都是题外话。
我投诉她的过程中,最最令人心烦的就是那些热心回帖的网友,甚至在HOPE的警告下都无效,还在回帖,而且回帖的内容都不是根据事实在讨论,都乱七八糟的说其他事情,过程大家可以从这里开始看:http://www.ibmnb.com/thread-551108-2-1.html
现在事情也进行到这一步了,我也感到累了,如果泡泡她坚持这样下去,从根本讲我也没什么办法,但是以前一些发帖的热心网友,我还是找你们的,你们必须对你们说过的话负责,先来这一位 “我是老杨”
“我是老杨”这位网友我从先不认识,据说曾经任职过华南区的版主,为人很热心,曾经因为一台HP的本本和四川的一位网友发生过纠纷…………这些都是我后来空闲下来后查询贴子的时候看到的,这位“我是老杨”的网友在我的投诉帖子中对我的措辞可以说是非常的愤慨、对泡泡可以说是非常的怜惜,我也曾经想问问他:老杨,你认识泡泡嘛?
但我没有这样做,因为我不想再引来他一番讥讽和嘲笑,但今天在浏览他以前的贴纸的时候,无意这么一个贴子,我截图了下来,不知道老杨看到此图作何解释?另外你和四川网友的交易中,代你发货的人就是泡泡摩卡吧,是不是?
ink
发表于 2007-7-2 18:30
下面这个图片是你自己说的,委托泡泡发货给四川的一位买家:
[ 本帖最后由 ink 于 2007-7-2 18:32 编辑 ]
ThinkPad R32
发表于 2007-7-2 18:34
说的越多,越被人看不起. 既然自己撒谎再先,以后的苦果就自己吃进算了.
ForgotPWD
发表于 2007-7-3 21:12
原帖由 yao0406031 于 2007-7-2 18:03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给人的印象确实是:买泡泡的东西,出了问题,无论最后结果如何,要先做好被群殴的准备。
这个希望其亲友团在擂鼓助威的同时注意以下这个的负面影响。
希望纷争尽快解决,不要浪费论坛有限的资源。
华南 ...
可我怎么感觉是群殴说谎者的呢?可能是脑子不好使了。
青枣
发表于 2007-7-4 16:52
这种纠纷看得都累**\
我年初帮朋友买了一台机器,回来之后加了内存,因为加内存要拆键盘,损毁了一个易碎铁,但是其它的都在,后来很快发现光驱里边的外壳严重断裂,导致整机松松垮垮,而且还有其它诸如屏幕太多灰点之类的大毛病(商家承诺9新以上,屏幕无斑无点),在不到两个小时,我就联系了卖家,如实说出了情况,结果JS以我撕毁封条为由(ND,就键盘后的,其它地方的都在),说机器是我自己拆坏的,我如果能保证不弄坏其它封条的情况下拆机,那我就是神,这个卑鄙的JS的淘宝ID叫“北京亦道为赢”是个皮包公司,货其实是从唐山发出的,他没亲自发货还说得有鼻子有眼,竟然还投诉我,当时气得我半死,后来想想算了,就当买个教训了,自己吃亏了800多当病机处理掉了,而且JS到现在还欠我50元差价没找回来。发誓以后再也不在淘包买整机了。
说的也许远了,但是通过我的惨痛教训在结合这个帖子说明两个问题
1、买家有的时候不能过分相信卖家,一定要掌握好交易原则,比如亲自验货,如果有问题拒收等;
2、有不少卖家业务做大了,验机确实不认真,要知道,很多买家都是本子玩家,对具体指标很在意;
3、ink还是诚实的,起码说明了是交由第三者验收,如果他不说呢,事情还会是这个样子么;
4、如果ink说的是实话,那么泡泡有两种选择,一是坚持原则不退货,二是从道义上退货;作为商家,特别是专门网的商家,讲求道义比坚持原则更重要。
说多了,纯属个人意见,说错了大家莫怪
wangrui
发表于 2007-7-4 18:00
今天看了一个博客里谈香港的自由:自由就是话可以随便说,但是对于自已说出的话要负责任的。这就是自由!!!现在论坛也是一样的。每个人对自已的言行要负责的。和大家共勉
djingle
发表于 2007-7-4 18:05
^u^ *.*lll 300多块看清一个人也不错的说
admin
发表于 2007-7-5 13:36
关于本交易纠纷:
1、买家存在带有欺骗性质言论之事实
2、买家收到货后未及时检测,而是转由他人使用,与交易约定条款有冲突
3、卖家与买家提及的电话内容,无法提供证据,不作为参与判断交易纠纷的依据
交易纠纷的处理只遵循事实依据,因此本交易纠纷应由买家承担主要责任。
howelee
发表于 2007-7-5 14:10
算是解决了,大家都累了,休息一下吧
beyondest
发表于 2007-7-5 14:41
阿达民先生出场了 双方当事人对这个来自官方的初步意见有何看法?
gerald
发表于 2007-7-5 15:52
还是管理团队效率高,大家都散了吧
JackyNow
发表于 2007-7-5 17:27
原帖由 admin 于 2007-7-5 13:36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本交易纠纷:
1、买家存在带有欺骗性质言论之事实
2、买家收到货后未及时检测,而是转由他人使用,与交易约定条款有冲突
3、卖家与买家提及的电话内容,无法提供证据,不作为参与判断交易纠纷的依据
...
一审判决,原告败诉:)^,^
wantthinkpad
发表于 2007-7-5 17:43
原帖由 beyondest 于 2007-7-5 14:41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阿达民先生出场了 双方当事人对这个来自官方的初步意见有何看法?
应该是双方当事人先声明无条件接受裁决的前提下,阿达民才会出声的。所以呢,大家该干嘛干嘛去吧!
Xman_icer
发表于 2007-7-5 17:43
两败俱伤的结果,一个人壮烈牺牲,众多拉偏架的言论无益于构架一个有包容心的网站。。。。。
事情出来后,很多人不是摆事实,讲道理,而是上来就日爹操娘,会吓跑很多客观的网友。。。
我之所以很少去有些网站,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希望专门网避免其它网站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