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一代
发表于 2007-7-3 07:26
对于某人,无话可说了,真可谓死缠烂打
只露脸不发表言论,观其言行
:)))))))))))))):-| :-| :-| :-|
japurara0518
发表于 2007-7-3 07:44
原帖由 飘一代 于 2007-7-3 07:26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某人,无话可说了,真可谓死缠烂打
只露脸不发表言论,观其言行
:)))))))))))))):-| :-| :-| :-|
这位xd说的又不对了,明明是我是老杨说ink讹诈,如果没有这回事的话,ink不要说个清楚嘛?何来死缠烂打之说?帮人可以,但要帮理上!
开水100℃
发表于 2007-7-3 09:08
都赚钱去吧……耗这里何苦嘞……
红点LIU
发表于 2007-7-3 09:27
二年半前的事情都搞出来了真是做谍报人员的料
不说其它的事事得有证据如果" 我是老杨"说的有理有据那我们都支持你! 封INK的ID
beyondest
发表于 2007-7-3 11:16
半夜吵起来的帖子?早晨了都还没下文呢 当事人睡觉去了?
fryoyster
发表于 2007-7-3 11:52
乌烟瘴气
张长工
发表于 2007-7-3 12:08
哎,我是看热闹的。
七加二
发表于 2007-7-3 15:02
这件事好像比光驱的事情严重多了,看看版版们怎么处理。
zhengsl
发表于 2007-7-3 21:06
老杨怎么不接招了呀?
ink
发表于 2007-7-3 21:22
希望老杨能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说的话,很多网友在等待,包括我在内。
烧饼
发表于 2007-7-3 22:14
观望。。。。
能量
发表于 2007-7-3 22:25
ink
发表于 2007-7-3 23:27
上图片:
你太油菜了
发表于 2007-7-3 23:55
MLGB忍不住想骂你就你这种人 还配当什么版主
ink
发表于 2007-7-4 00:35
楼上网友,请注意文明用语,如果我也采取你一样的方式,那么就正好合了他们的心意,这种帖子就会被关闭。
投诉的过程中一定要切记文明礼貌,一切以事实说话。
zhengsl
发表于 2007-7-4 10:26
现在不知道老杨该作如何解释了?^u^
altair
发表于 2007-7-4 12:49
看情况应该是老杨认错人了,如果见到真正的“js”出来揭发这不是热心是什么,这也是51nb的兄弟的光荣传统,正因为这样,才维护了专门网让人放心的购物环境。
如果真的搞错了,诚心道歉就好了,也犯不着放弃ID,大家一笑泯恩仇,不是更好,也会成为51nb的一段佳话。
rebsun
发表于 2007-7-4 12:54
altair
发表于 2007-7-4 13:01
见到ls就知道ms那个工具升级了?,可以挤眉弄眼了~,不好意思,跑题了
ink
发表于 2007-7-4 13:06
原帖由 altair 于 2007-7-4 12:49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情况应该是老杨认错人了,如果见到真正的“js”出来揭发这不是热心是什么,这也是51nb的兄弟的光荣传统,正因为这样,才维护了专门网让人放心的购物环境。
如果真的搞错了,诚心道歉就好了,也犯不着放弃ID, ...
偶尔的一次可以饶恕,在我和泡泡的光驱纠纷中,他的发贴量已经不能说明这个是偶尔,本身因为自己和泡泡是认识、可以说是非常的熟悉,我在投诉泡泡,他是正人君子的话就应该回避,但实际情况怎么做的?
(详细情况可以看我投诉泡泡的那个帖子的第12页面,里面有截图,并且在前阵子他和四川网友的一个交易纠纷中,代他发货的就是泡泡摩卡、他在那起交易纠纷中采用的人证也是泡泡摩卡)
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泡泡在电话内和我说过这么一句话,大致意思就是:你不要这样啊,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是谁,我们已经在其它地方调查过你的为人了………………
我当时听了这么话很愕然,无缘无故的冒出这么一句,实在令人摸不着头脑,现在总于明白了。
退一步讲,就算他在我投诉泡泡的帖子内说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好、说一些和解决问题无关的事情也好,我都忍了,但如果他无中生有、胡编乱造、诽谤诬蔑我、诋毁我个人的信誉、品德,那么无论是谁,到了这一步都不会饶恕他。
我恳请管理员根据事实情况以及论坛的详细规定对ID为”我是老杨“的网友进行处罚、删除其ID,并在删除前确保他20000多NB资产没有被转移。
小本军营
发表于 2007-7-4 13:22
挖沙船
发表于 2007-7-4 16:30
BS!哪里像个男人。错了就错了,道个歉,有那么难么。当缩头乌龟是男人的奇耻大辱。还以为老杨是条汉子,真让人瞧不起。
japurara0518
发表于 2007-7-4 17:07
在线,已经2天了,有空在其他地方回帖,却没有时间来解释,非常的鄙视这样的行为!!!如果不能解释,建议Hope删除这样的ID!!!
[ 本帖最后由 japurara0518 于 2007-7-4 17:12 编辑 ]
rebsun
发表于 2007-7-4 17:45
ink
发表于 2007-7-4 18:05
原帖由 rebsun 于 2007-7-4 17:45 发表 http://www.thinkpad.cn/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这样的人,干脆无视。
不能,如果继续存在、以后可能就会对论坛或者其他网友造成更大伤害,所以我恳请管理员:
根据事实情况以及论坛的详细规定对ID为”我是老杨“的网友进行处罚、删除其ID,并在删除前确保他20000多NB资产没有被转移。
wangrui
发表于 2007-7-4 18:15
看到现在我有点明白了,有这种可能:老杨和卡卡认识,INK和卡卡之间的纠纷,可能老杨误认是汤坛上的某某某。然后卡卡就以为INK的人品问题而不愿意退。即然是一场误会还是要当事人解决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和谐和谐。
japurara0518
发表于 2007-7-4 18:21
原帖由 wangrui 于 2007-7-4 18:15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现在我有点明白了,有这种可能:老杨和卡卡认识,INK和卡卡之间的纠纷,可能老杨误认是汤坛上的某某某。然后卡卡就以为INK的人品问题而不愿意退。即然是一场误会还是要当事人解决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和谐 ...
假设是误会,那么我是老杨应该做的事情是向ink赔礼道歉,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有个人发贴说你是个大骗子,骗了谁多少多少钱,而这个是子虚乌有的事情,那你的名声是否被败坏了?并且对方拒不认错,也不去消除影响,对于这样的人的这样的行为,难道不该有措施来惩罚嘛?
[ 本帖最后由 japurara0518 于 2007-7-4 18:23 编辑 ]
锋行天下
发表于 2007-7-4 18:40
马甲满天飞....
:D :D :D :D :D :D
青枣
发表于 2007-7-4 19:46
太可怕了,论坛的威力太大了^x^
beyondest
发表于 2007-7-4 20:30
究竟是不是弄错了人???感觉这整个事件 真的不是一般的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