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440
发表于 2007-8-23 16:22
当老大真不容易啊 嗨……
wwss
发表于 2007-8-23 18:53
LZ说的哪国话啊?!汗。。。
HOPE
发表于 2007-8-23 19:02
根据系统纪录,楼主已经阅读管理操作的通知。
为维护专门网论坛秩序和公正,根据专门网论坛规则,对楼主作出禁止访问的处理。
小姚子
发表于 2007-8-23 19:06
恭喜 LZ 。。。贺喜lz。。。终于得道了。。。
nevermind
发表于 2007-8-23 19:21
哈哈……哈哈哈……
徜徉天地间
发表于 2007-8-23 19:36
处理得非常恰当!
river_s
发表于 2007-8-23 19:48
LZ没有技术含量的擦边:D
abcit
发表于 2007-8-23 20:30
太过份了。
juno
发表于 2007-8-23 20:34
终于受到惩罚了
白狐狸
发表于 2007-8-24 00:29
LZ太岁头上动土啊。
哈哈,刚搞好ADSL共享,上来看看LZ,没了*.*lll
440440
发表于 2007-8-24 01:19
世界清净了
beyondest
发表于 2007-8-24 14:56
封帖吧 都禁止访问了 lz也吸取点教训 不是说你惹上了老大 而是你这种做法哪儿都行不通
levion
发表于 2007-8-25 00:16
支持老大……
zealoghu
发表于 2007-8-25 11:25
建议封贴。很不喜欢满口喷fen的,有事说事,人身攻击只能说明素质低下
LiveOnLove
发表于 2007-9-9 16:05
LZ有点过头了吧?
yourfrishen
发表于 2007-9-10 00:42
走好。。。
飘一代
发表于 2007-9-10 12:08
事情既然处理完,就应该封贴
以示管理层的权威
否则其它人、马甲效仿攻击管理层,就不是和谐现象了 ^v^
gangs
发表于 2007-9-10 22:05
原帖由 猪八戒 于 2007-8-22 16:06 发表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HOPE你给我爬进来!你那只眼睛看到我 发交易贴了
我问问价格 你删我贴 13点!!
瘪三东西!!!
真牛逼阿,只是喊了两嗓子就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