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索尼电脑的售后服务
如水均益先生所言,“我一直是个很冷静的人,也非常清楚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性。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真正的冷静来自于客观准确的分析。我 并非‘愤怒青年’,但我得出了被认为和‘愤青’同样的答案”。我向来不喜欢单纯地“热血沸腾”,大谈民族主义,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和消费者,在价值取向上更多地是倾向于公平、正义与合理,在产品上苛求物美价廉。众所周知,索尼电子是日本的民族骄傲,其产品的质量向来受到好评,本人因此曾经也以选择索尼产品为荣,从最初小到磁带随身听、耳机之类产品,大至数码收音机、CD随身听、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等,概莫属于清一色的SONY。然而,让我爱幽幽恨幽幽地也是索尼的售后服务问题。应该说,索尼电子在全国大中城市有不少特约维修站,因此我们不能称他没有售后服务,但是,售后服务质量是否能如斯完美呢?拥有索尼产品并且出现过故障的消费者应该比较清楚,我不敢有毫无根据地论断。
仅客观地就本人使用的这台SONY VAIO GRV7CP 笔记本电脑(售价两万多元)谈谈其维修经过:
该电脑目前的工作时间三月有余,其中自然包括曾在南京和上海维修站所呆的半个月时间。键盘上较为醒目的是“官方保证”英文字样。
使用开始半个月后,方向向上键即出现不灵现象,也不以为意;再经半月,又存在两个USB口不认现象,携机到南京维修站(本人在南京工作,算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工程师告知:因南京未取得开机维修权力(尽管官方网站称维修点达20多家,但仅有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寥寥可数的几个维修点有电脑开机维修权),故此只能送至上海维修站维修,维修期间大概在两周至一个月,想想也是无关大碍的毛病,何必耽误如此之长时间在维修上呢,便将就使用。八月份,电脑出现严重花屏现象,不敢耽搁,速送至维修站,要求进行维修,但至送机之日起,历时半月,仍无音信,只得与南京维修点联系,被告知因上海方面未通知,仍需再等待。后本人直接主动与上海维修点亲自电话联系,此时被告知,电脑进液腐蚀,不属保修范围,若需修理,需缴纳费用五千以上,更换主板。本人当即声明,在三包期限内,其负有免费维修义务,若需用户自行交纳费用,则需进一步提供权威机构鉴定确认不属于元件故障或质量问题,而是用户进液。在本人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其仅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一张原件腐蚀图,至于该图所显示是否是本机则不得而知。后机器未予修理即直接返归本人,也并未在保修卡上签章。涛声依旧,故障也依旧。
按照索尼维修惯例:用户不得擅自拆机,否则不予维修,但鉴于维修站所称该机现象不属保修范围,死马当活马医,万般无奈之下,本人打开查看一番,经过“菜鸟”般自行的灰尘清理之后,发现两USB口不认现象居然解决,而花屏问题也较以前略有改善。此为维修经过。当然如果日后故障继续存在的话,看来本人得花上近万元的费用(包括换主板,运费,据称为五百大元,或者还有显卡),这种费用大概又可购买一台新机了。
我并非广告托,但不得不正视的事实是: IBM公司提供的蓝色快车维修服务,无论是维修点数量、维修服务效率和质量都算得上佼佼者。这可从本人一台使用三年的IBM THINKPAD600E笔记本的维修经历得到印证:南京竟有两三家蓝快维修点;该机键盘外壳、主板都曾免费更换,硬盘也得以免费换过两次,呵呵。
故此,就笔记本的选择和维修服务而言,我告诉大家的是:
第一,不能轻易相信商家振振有词的承诺,购机除应考虑性能、配置、品牌、价格,更需要详细考察拟购机种在当地是否有具备维修维修资质证书、有权直接修理的维修点,维修服务质量的完美度,常用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储备量,芯片级服务还是主板级服务,用户反馈情况如何。
第二,购机者在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时同时取得在承诺的时间(或三包期限内)和范围内要求其正常维修服务的权利。提供充分的质量保证和正常的免费维修服务是商家和厂商的义务,当然这种义务不是其免费提供的午餐,而是以消费者支付相应对价为前提,包含在购机所交纳的费用之中,商家的承诺是购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然如果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三包规定》的强制性规定除外。
第三,对没有经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确定故障原因的机器,尤其对于厂家规定消费者不得擅自拆机或交由他方开机检修的产品,在约定的期间内,消费者有权要求厂商或商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如果拒绝或变相拒绝,厂家应提供经权威机构检测或鉴定的书面证明,证明并非产品质量问题,而是因用户过错所导致。如果厂家不能提供,则可直接起诉要求其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则应予以免费维修。(可参考民事证据新规则等司法文件)。
补充几点:
1、SONY维修单上记载的格式条款“同样故障,取机起一个月内免费修理”严重违反三包规定。
2、在请求维修并交付机器时南京维修站提供给本人的维修提货单上记载维修方式为“保修外”,意即不属于保修项目,需用户交纳维修费用,此为故意、长期本能的惯例还是过失不得而知。最后交机给本人时经在下询问、提醒后,最后再次打印的维修单已删除该记载。
3、猛然记起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知会SONY公司的时间是“9.18”,或许仅仅是巧合也未可知。
4、该机自发布之日至今,官方中文版无任何可供其下载的补丁,是否完美无缺不得而之,不过据笔者所知,显卡驱动仍是2002年底版本,似乎太过陈旧,在运行一些游戏时易出现故障,好在还有一些第三方的版本,使问题得以解决。
闲聊至此,正逢造价数百亿的新干线讨论得热火朝天,也借题发挥几句:
抛开新干线的昂贵造价不谈,如果中日两国日后关系出现龌龊,或者干线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出现故障,不管当初协议如何完美,日方怎样承诺,都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另行交纳费用之高或许是“三千丈”、“深千尺”了!
声明:本言论曾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至索尼公司征求意见,根据《合同法》规定已经送达,对此索尼公司没有书面正式答复,视为对上述事实予以默认。本人并无恶意诋毁之嫌,愿就事实经过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承担法律后果。关于法律的适用,由于司法实务较为复杂,请自行甄别,其仅属于一家之言。
题外话:
风马牛不相及,恰听闻日氏之珠海集体嫖娼事件,为中国人深感辛酸,更耻于此类日氏之行径!
(待续)
[ Last edited by lawyerw on 2003-9-29 at 19:58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五条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时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第四十七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微型计算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列入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见附件1)的微型计算机主机、外部设备、选购件及软件(以下简称微型计算机商品)。
第四条 本规定是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修理者应当具有维修资质证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软件维护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
(三)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应使用新的、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
(六)保持常用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储备量,确保维修工作正常进行,避免因维修部件和元器件缺少延误维修时间;
(七)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维修记录,记录故障、修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微型计算机商品和维修记录;
(八)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九)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 生产者(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供货者和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微型计算机商品应当随机配有产品的中文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产品使用说明应按照国家标准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和GB5296.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的规定编写;产品使用说明应当明确微型计算机商品硬件、软件的配置和兼容性,明示基本功能的操作程序;三包凭证应当符合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凭证》的要求;
(二)应当自行设置或者指定具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单位负责三包有效期内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修理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
(三)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合格的、足够的修理配件,满足维修的需求;
(四)按有关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维修费用在产品流通的各个环节不得截留,应当全部支付给修理者;
(六)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询,并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为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见本规定《实施三包的微型计算机商品目录》。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果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微型计算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负责修理、更换。
第十条 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出现故障,应当由修理者负责免费修理或者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第十二条 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停止生产时,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二条 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一栏中。
第二十八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不实行三包:
(二)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三)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第三十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机构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一条 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者、修理者或者生产者达成仲裁协议,向国家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需要进行商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置并被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鉴定。
第三十三条 有关维修资质管理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产业部按职能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实行。
(待续) 附:日货一览
1. 家用电器及办工器材等:
索尼-SONY
佳能-CANON JVC TDK
松下-Panasonic 卡西欧-CASIO
建伍-KENWOOD 爱华-Aiwa
精工-SIEKO 尼康-NIKON
日立-HITACHI 兄弟-Brother
先锋-Pioneer 东芝-TOSHIBA
八重洲-YAES 阿尔派_ALPINE NEC
百乐-NTT 美能达-Minolta
斑马-ZEBRA KDDI 奥林巴斯-Olympus
蜻蜓-Dragonfly DoCoMo 夏普_SHARP
富士通-FUJITSU TUKA 爱普生_EPSON
美上美-MITSUMI J-PHONE 理光-Ricoh
京瓷-Kyocera 柯尼卡-KONIKA
三洋-Sanyo
2. 化妆品及日常洗化等:
资生堂-SHISEIDO DHC MILD 花王-KAO
狮王-LION诗芬-Sifone 碧柔-Biore
多芬-Dove乐而雅-Laurier 高丝
3. 烟酒及食品等:
柔和七星 明治食品 四洲食品
麒麟啤酒朝日啤酒日本酒
午后红茶 LUCIDOBOSS 咖啡
日清食品 雪印食品Suntory 茶
4. 车
丰田-TOYOTA 威驰-Vios
风度-Cefiro 本田-HONDA
尼桑-Nissan 途乐-Patro
马自达-Mazda 日产-Nissan
佳-Urvan 三菱-MITSUBISHI
蓝鸟-Nissan 阳 光-Sunny
十五铃_ISUZU 宏达-HONDA
奇骏_X-trail 铃木-SUZUKI
凌治_Harrier 碧莲-Civilian
5. 其它
立邦油漆 TOTO 卫浴
富士胶卷-FUJI FILM 爱眼眼镜 精工眼
横滨轮胎 第一生命(制药武田药品)
田胃药森永化工
6. 日本的新干线! 看不懂你想说些什么,以后请分行好吗?看起来容易些。
SONY的保修是有些需要注意的小地方,好多朋友都中了招。
这点特别提醒第一次买SONY,第一次去修SONY的朋友。
但是SONY的保修和会员制度还是做的比较好的。 排版了一下,好些了吧:)
我想说的已经写在上面了。
更需提醒注意的是:对没有经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确定故障原因的机器,尤其对于厂家规定消费者不得擅自拆机或交由他方开机检修的产品,在约定的期间内,消费者有权要求厂商或商家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如果拒绝或变相拒绝,厂家应提供经权威机构检测或鉴定的书面证明,证明并非产品质量问题,而是因用户过错所导致。如果厂家不能提供,则可直接起诉要求其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则应予以免费维修。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Originally posted by lawyerw at 2003-9-29 07:51 PM:
如水均益先生所言,“我一直是个很冷静的人,也非常清楚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性。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真正的冷静来自于客观准确的分析。我 并非‘愤怒青年’,但我得出了被认为和‘愤青’同样的答案”。 ...
没有买过日货,所以对他们的售后服务没什么发言权。
但是有关京沪铁路使用日人技术的忧虑,我颇有同感。愿决策者都是有智慧的和有历史责任感的人。
[ Last edited by 海上新客 on 2003-10-1 at 00:23 ] 我是坚决不买sony东西的,虽然差点买了tg50...呵呵 SONY的数码产品是本土的定价,全球统一的维修价格~~总之一句话,售前顾客是上帝,售后我是上帝~~~ 对日系的笔记本极之讨厌的原因之一是:
他们的驱动程序之类软件升级服务极差,产品出来后就绝不会再更新,难道他们的产品就如此完美? 坚决不买SONY,,同意楼主所说的。有朋友的SONY一般修一下就8K左右。差点就能买新机了。。在英国维修更惨。。维修点也不多,邮费也要自付,修一次要好几百镑,但后来找一个朋友拆开搞了两下就好了。。。排线松而已。。 sony得保修真的很差! 应该是SONY的大企业的经验主义作怪,历来认为购买使用SONY的都是大款,坏了就换,根本不修。
但是现在。。。 拒绝讨论 日货
会慢慢的杜绝日货
我相信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懂得忍辱负重的民族
只是时间问题
不喜欢谈法律,但是同情和理解楼主
我的朋友刚问了我关于SONY的机的问题,他想买SONY的本本,看来还是警告他三思而后行。谢谢楼主的提醒,可谓功德无量! 如果中国法律足够严厉,对消费者能提供充分保护,
别说sony,就是sony他大爷也不敢这么横。 Originally posted by w0017 at 2003-10-4 09:13 PM:
如果中国法律足够严厉,对消费者能提供充分保护,
别说sony,就是sony他大爷也不敢这么横。
是啊,这才是本质
司法系统比较纵容
嘻嘻,在纽西兰他就没有这么…… 中国的法律只管普通老百姓, 极其落后, 简直是XXX!
对中国的法律失望,偶不谈法律
连楼主这个律师都搞不掂我们还搞什么,告来告去的,赔了钱又不知道有没有赔偿,最后搞到不上不下,难下台啊!所以用法律外的办法解决~~~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冲进店里把所有的本本都砸烂,r然后溜走(身手差的朋友可以选择投石块之类的)
以我对像在公安部门的习惯的了解,只要你不搞出人命,不放火都没人去抓你的。
(该内容有可能引起你的不安,请陪同家长收看)
呵呵~~~~~~~~
等待楼主的消息,严重关注中,好想知道楼主对于这个什么法律问题的结果,
搬张板凳过来等~~~~~~~~ 难怪sony利润下降了,活该。
去死吧!SONY Originally posted by tedescow at 2003-10-5 16:56:
md现在逼着我们买行的,还是这样的服务,谁买他的呀
我的朋友一直叫着要买SONY,说IBM难堪,可是现在事实摆在眼前,想想把,买一部机器回来活受罪,受气,受苦,受难!!!
谁想要,以后每天都不上班,不睡觉,去和他们打架还是打官司?心情不好,工作也没劲。
简直是折腾啊!
还是告诫后人……不要上当 SONY的东西就是中看不中用,还是THINKPAD好 其实sony的东西还不错!
支持楼主
作为消费者,相同条件下若有两种选择,我不会盲目决定或者因某种情绪先入为主,但我一定不会把 Sony 或者其他 日本产品 作为优先考虑范围。
另外关于买车计划 在下已经直接排除广本,及其日产 和 丰田等。
至于法律,不管其精神是否能够得到贯彻,但至少是消费者可以寄予希望和
依靠的。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楼主在这里详列了出消法,合同法及其计算
机产品三包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解释,其为维护自身权益花费的心血是十分值
得赞赏的。 相信关心自身权益的XD会有收获。
:cool::cool::cool: SONY NB的服务是比较有问题,我的朋友新的SONY,在HK买的 在上海的时候坏了,维修站修不好,后来回国送到SONY 欧洲,SONY欧洲根本就不给修,付钱都不可以,呵呵。只能到原销售商那里去,(那机器我后来见过,也拆过。是CPU或者M/B问题)。现在用的是T30 了,我并没有推荐IBM,只是我的 570 经过很多人用依然好好的。呵呵 sony真是令人又爱又恨。
驱动安装实在麻烦,而且更新太慢,n年都不更新一下。
大陆**有保修,但是做工实在不敢恭维;
**又没有正规保修,一旦出了问题只能听天由命。
好在我的srx7跟了我一年了还没出什么毛病,也不需重装过。 sony的本本就是有个性,样子好看
不像ibm朴实
不过要买还是买IBM的好
不过我觉得DV来说,sony的产品还是不错的 SONY是个貌美如花的女人,经不起岁月的风霜~~~~~~~~~
IBM是个朴实健壮的男人,历尽磨难依然气势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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