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j20061 发表于 2008-1-13 19:01

专门网还是真的perfact.到现在为止是健康的,向上的,科学发展观的,很和谐.....也很了不起的,不是到这里来寻求净土的.(个人观点\想法,别人不得发表评论)

wlj20061 发表于 2008-1-13 19:10

竟然不能编辑,那写错了怎么办?

jason711006 发表于 2008-1-13 19:17

sgw 发表于 2008-1-13 21:20

Posted by jason711006 on 2008-1-13 19:17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同志,你不想要自己的ID,直接告诉我嘛,何必发这种议政参政型的帖子呢~
可惜我那100NB啊:')

MD ,你是唯恐天下不乱!**\ **\

100NB~等我筹到了立马还给你!^u^ ^u^

zhangmh619 发表于 2008-1-13 21:48

作为03年的老会员,还有这个血性,不错

sgw 发表于 2008-1-13 22:35

回复 #96 zhangmh619 的帖子

:') :') :') :')

jason711006 发表于 2008-1-14 00:20

sgw 发表于 2008-1-14 00:23

回复 #98 jason711006 的帖子

你个娃儿,就晓得煽风点火!

来点高级点的要得不?

总是这么鬼鬼祟祟!!!**\ **\

HOPE 发表于 2008-1-14 09:09

警告楼上几位,请注意公告区内容。

sgw 发表于 2008-1-14 10:18

回复 #100 HOPE 的帖子

我仔细查看了“专门网论坛规则及相关规定(2007年1月1日修订)”,没有发现我的言行有任何违规之处,请管理员明示。

PS:对于楼上的那位“jason711006”,我已经意识到他的险恶用心,他在此帖任何言行,绝对不再理会!

其实,我很BS他,做事光明磊落多好,这样鬼鬼祟祟,难免让人轻看!

我会注意自己的言行,严肃话题,严肃回复。多谢管理员关注!

HOPE 发表于 2008-1-14 10:48

耍小聪明没什么意思。

三、以下行为属于违例:
★ 发表内容与该讨论区主题不符,讨论区主题请参阅相关讨论区简介;

公告区是一个严谨话题的地方。97帖这样的帖子明显与此相违。

sgw 发表于 2008-1-14 10:53

回复 #102 HOPE 的帖子

97帖我也以为不妥,如果管理员许可,烦请删除此帖!谢谢!

sunmars 发表于 2008-1-14 12:33

楼主还是不要和老大争辩了,大家等你回来华南区呢

sgw 发表于 2008-1-14 14:14

回复 #104 sunmars 的帖子

据理力争!有何不可?

再说,我说这些不是针对HOPE,只是希望论坛健康发展~

HOPE岂是心胸狭窄,不容有异议之人?

recovery-ibm 发表于 2008-1-14 21:06

其实,管它人治还是法治,何必较真,我的下场就是好的例子.空..色,色..空,看开点吧

sgw 发表于 2008-1-15 14:39

回复 #106 recovery-ibm 的帖子

什么下场?*.*lll *.*lll

bush-911 发表于 2008-1-19 15:43

楼主忒认真了

sgw 发表于 2008-1-19 16:16

回复 #108 bush-911 的帖子

认真好不好?

认真的结果是高研发得心应手~^u^ ^u^

认真的结果是签名被修改~^u^ ^u^ ^u^

你说认真好不好呢?

寻寻觅觅 发表于 2008-1-24 14:51

老孙很认真,顶一下

论坛就是一个小社会,自然会受本朝思维的影响,本朝是法治还是人治呢?

五家渠 发表于 2008-1-24 18:35

gaoshou 发表于 2008-1-24 18:46

老孙何必恁叫真。

小姚子 发表于 2008-1-24 22:00

老孙。。。做技术的。。。能力不容置疑。。。^c^

manie520 发表于 2008-1-26 15:37

不喜欢离开就是了
呵呵
N多老ID再也不来了
楼主没觉得吗?

ibmdell 发表于 2008-2-7 00:01

人治就人治吧
讨论一些技术的问题
能学到点东西就好
我的目的就是获得一切我在网上想获得的东西。而不是单单的利用所懂得的技术或者烧钱去追求新的电子产品去炫耀。技术永远是心中的第一,这才是真的。

wlg2000 发表于 2008-2-7 23:54

有专门网法吗?

tsir 发表于 2008-2-14 12:35

Posted by zhangmh619 on 2008-1-13 21:48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作为03年的老会员,还有这个血性,不错

中国有句老话,叫"杀父夺妻切齿恨,挡人财路不共天."
这挡了人财路,可是比杀父夺妻都更不能罢休的事。
如果没看错的话,应该被删除的是个赚钱用的卖床上用品的广告贴子吧,呵呵。
如果我是站长,会立刻要求华北区照例删除,这是个笔记本网站,借讨论人气卖床上用品不太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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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教HOPE】专门网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