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zhihui 发表于 2008-7-21 22:41

希望这些争议不要发生在我身上,我来这里就是想减减压,不是来加压的。如果真让我运气遇到上,我会用毛主席教我们的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如犯我,我加倍加倍再加倍还给他。

zhangmh619 发表于 2008-7-22 09:30

Posted by HOPE on 2008-7-16 14:39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刚才检查了qqqcyc 的帖子,发现在HP技术区确实有未删除的交易帖子,随时直接删除并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与此相关的责任人dlldf84版主,负有直接的责任,将根据版主守则作出扣除nb及记过等相应处罚。
这个解释还不错,及时处罚稍轻了点。
我拿权势逼你,逼得你骂人,那法办,我赢了。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有点无耻。

zhangmh619 发表于 2008-7-22 09:33

Posted by dlldf84 on 2008-7-17 14:53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在这里,我向广大网友道歉,此次事件存在这么大的争议,是由我失职造成的(没有及时跟进删除qqqcyc的相关叫卖贴),争取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既然是你的失职造成的,就不要这么大声让人家道歉了。算了

tonykian 发表于 2008-7-30 00:00

骂人就不对

党的孩子 发表于 2008-8-3 01:16

zhangmh619 发表于 2008-8-6 21:22

楼主还没回来?
有点过了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原创】版主dlldf84,我就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