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能理解yansy版主的说法,希望此帖不要再被封了
看来本人要步小*马*哥的后尘了,此人不自量力,妄图从yansy那里讨个说法,不成,又指望上级,最后被封了ID。封ID理由当然是别的,至于是否能服人,无所谓,我等小民,不知上面疾苦,“跳什么跳”!不过这次我非得跳一下,脚面上挨了一棒,不跳怎么行?看看这里吧:
http://www.ibmnb.com/forum/viewthread.php?tid=75740&fpage=1
yansy的理由很充分:规则的解释权在管理团队,我就不需有异议。”轻重的问题相信论坛的管理者比你更清楚。”
按照这位超级版主的逻辑,这里所有喊冤提意见的帖子全都是多余的。管理团队从来没有把规则解释权下放给哪个普通网友,却这么多人到这里发异议,而他们是不需有异议的。真是奇怪,难道这些提意见的网友都不知道规则解释权在“团队”?要是知道,按照yansy超版的逻辑,这些人不是故意找事是干什么?
至于“轻重的问题相信论坛的管理者比你更清楚”一句,我想大概是yansy熬夜为专门网工作辛苦,眼睛花了,再往上看几楼,hsz76版主已经说明自己刚当超版,不知道处罚力度,让网友帮着找例子呢。yansy超版过于自信了吧,当然你当超版时间长了经验丰富,刀下从来没有冤鬼,不过还要考虑不是所有版主都有你的水平,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喊冤了。
yansy版主还申明:对网友的处罚,管理团队都非常慎重,“一般都会有2人以上讨论”。再往上看几楼,hsz76说明:“不知道处罚力度”,“从我个人观点3天已经够了”。hsz76是诚实的,实话实说。yansy呢?不知道。反正在这件事上,两人说法互相矛盾。不过yansy也留了一手,“一般”二字是个退路,这次是特例嘛!情况紧急来不及商量,可以理解,那么请不要这么自信地说“都非常慎重”之类的话好不好?
“如果你对此公告有异议,欢迎举出明确事实证据,另开新贴在公告区投诉。”
事实已经在上文中举出,开这个帖子也是你同意的,希望不要因此招来扣分封嘴封ID之类的麻烦。
“公布处理意见的帖子是用于告示大家处罚的原因与处罚的结果,不是用于讨论处罚是否合理的”
头一次听说,又学了一点。不过如果公告后面的回帖都是一片叫好之声,不知道yansy超版是否也会如此?
[ Last edited by Truehand on 2003-12-3 at 04:13 ] 楼主动机不纯了吧,套句老话:你注册 2003-11-22 能知道啥。 我看了一下,如果说:
规则的解释权在“管理团队”,又何来这么多异议。
这确实有些说不过去,解释权在管理团队,并不可能不允许也不可能不会有异议,以民主号称的美国选举还有一大堆异议呢。
yansy最近是忙的很。言辞之中如有不当之处,还请各位谅解,多多包涵。
最近论坛上一些和“技术论坛”主流不和称的问题,给管理团队无端增加了压力,占用很多了原本应该用于技术交流的精力,实在非我所愿,相信也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基本上我们技术论坛的版主(包括超级版主)都是以技术出身的,也许对于“管理”掌握得还不成熟,但是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维护技术论坛的主流。基于这个情况,我希望大家多点宽容的态度,以呵护的态度来对待论坛上发生的情况,多点精力放在技术交流上面,这个才是论坛发展的根本,这个观点,我在北京聚会的时候也说得很清楚的了。 记得hsz76 说了这么一句话:
OK,楼上觉得处罚轻了的网友的请举一个专门网因为骂人封禁的例子
嗯,确实是我刚当超版,还不知道处罚力度,楼上的兄弟帮我找找看?
我的参考依据
那么,我上次浙江区的猴子,也是说话重了点,一开始是被KILL了,后来是禁止发言7天,希望参考吧 多谢hope出面说句公道话。
给 tptp: 回别人的帖子要针对帖子的内容说话。 Originally posted by tptp at 2003-12-3 08:32:
楼主动机不纯了吧,套句老话:你注册 2003-11-22 能知道啥。
我看大哥你的注册时间也……:D:D:D:D:D:D
咱就事论事,表拐弯啊:D:D:D:D:D
那要是潜水三年之后在注册也不是说不行啊~~~~~~~ 好了,楼主也说了,我也看了,HOPE也发言了:“解释权在管理团队,并不可能不允许也不可能不会有异议,以民主号称的美国选举还有一大堆异议呢。“
我承认我说错了,哪能没有异议呢。
ok了,问题解决了,锁。
[ Last edited by yansy on 2003-12-5 at 00:24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