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08008 发表于 2008-12-16 23:22

【原创】小感

最近沸沸扬扬的这件事,我觉得透露出很多深层的原因。

虽然和我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但是本人作为一个商人。看了也心里也是百感交集。

我觉得,不管作为顾客还是商家。都要摆正心态。

商家不要老想着能靠一时精明瞒天过海,不如开始就把话说明。这样皆大欢喜。
顾客不要老想着占点便宜。这不是能力,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都会做。但是占小便宜的后果经常是吃大亏。

这个帖子其实透露出来的是一种浮躁和不信任。
抛开细枝末节和小道消息不讲,单看各种已经出现的信息,我观察到的就是浮躁和不信任造成的歇斯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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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讲我碰到的那个顾客吧。
他3个月前买了一件东西,3月后他找到我要求退货。
我问理由
答:我不喜欢了。并且东西没有损坏,你应该给我退货。
我回:这东西没有质量问题吧?没有缺陷吧?
答:是没有缺陷,也没有质量问题。但是我就是不喜欢了。
我回:那么当初你买这东西的时候,是不是因为你愿意购买才付钱的?
答:是啊,要不我怎么会给你钱。
我告诉他,这个不能作为退货的理由,这个道理走遍地球都说不通。
他很生气,声称要给我点颜色看看。
那么我只能告诉他,只要你有这个能力,你尽管来。我照单全收。
最后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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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心态。

理解需要大家,大家需要理解。
多做一些角色交换,也许有助放宽心态。

juno 发表于 2008-12-16 23:30

所以生活就是立场不同态度就不同^u^

永远的安魂曲 发表于 2008-12-16 23:31

LZ举的例子和浮躁和不信任无关
目前论坛确实有浮躁和不信任的情绪蔓延

但是这个例子不是,这个只是一个无赖在和普通商人对话。

LZ前面后面说的都对,就是这个例子和你的前后感言无关

2008008008 发表于 2008-12-16 23:34

呵呵,所以说是小感。哎,这年头,活着的,都不容易。

匆匆过客 发表于 2008-12-16 23:54

回复 #3 永远的安魂曲 的帖子

我看懂了?

买家退货不及时,使用了商品很长一段时间,还要原价退货!

这样是很搞笑的……

PS:那个买家是不是网购啊?是的话,叫你负责运费没?

jarodpeach 发表于 2008-12-16 23:59

这个买家估计在米国时间长了

00141041 发表于 2008-12-17 00:08

楼主遇到神经病了。:D

泡泡摩卡 发表于 2008-12-17 00:15

说得不错..支持.

yahookk 发表于 2008-12-17 00:18

LZ此言差矣,这个情况和理由在米国就是可以退货的:D

uc1234 发表于 2008-12-17 02:15

回复 #9 yahookk 的帖子

:D :D :D :D

shidisong 发表于 2008-12-17 09:09

我也遇到过几次,电脑包买了一个月后,说想换一个款型的,拿原先这个折抵一部分价款。实在是不好操作,我说你找任何一个商家,这种做法都是说不通的。
从维护交易的稳定性来看,这是无法实现的。

永远的安魂曲 发表于 2008-12-17 17:30

这个即使在美国也要事先说明 无条件退货的最后期限的。

reviewer 发表于 2008-12-17 17:36

澳洲一个月。

BTW, nova2000不是没死吗,你还治鸟丧啊!难道它那切下来的小JJ也要治丧? :D

Posted by 永远的安魂曲 on 2008-12-17 17:30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即使在美国也要事先说明 无条件退货的最后期限的。

扑腾 发表于 2008-12-20 09:15

Posted by yahookk on 2008-12-17 00:18 http://121.35.254.17/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此言差矣,这个情况和理由在米国就是可以退货的:D
没去过米国,只听说手机有"十四天机",是有十四天期限的吧?再说了,本国应该有相应的工商条款,无条件退货是多少天啊?

irbesartan 发表于 2008-12-20 09:49

Posted by 永远的安魂曲 on 2008-12-16 23:31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LZ举的例子和浮躁和不信任无关
目前论坛确实有浮躁和不信任的情绪蔓延

但是这个例子不是,这个只是一个无赖在和普通商人对话。

LZ前面后面说的都对,就是这个例子和你的前后感言无关
:o 在理!看看涟漪区一个小姑娘,走taobao要了人家的psp,货都到家门口了,发现亲戚送一台给自己了,于是拒收货物,退给卖家,要求退款!真是无语了!

irbesartan 发表于 2008-12-20 09:50

Posted by 扑腾 on 2008-12-20 09:15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没去过米国,只听说手机有"十四天机",是有十四天期限的吧?再说了,本国应该有相应的工商条款,无条件退货是多少天啊?
:o 好象没有硬性规定吧!一般是交易前双方约定的!

440440 发表于 2008-12-20 11:01

Posted by irbesartan on 2008-12-20 09:49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o 在理!看看涟漪区一个小姑娘,走taobao要了人家的psp,货都到家门口了,发现亲戚送一台给自己了,于是拒收货物,退给卖家,要求退款!真是无语了!


这个应该买家负责来回运费 退货也没什么 否则就。。。。。。

易美国际 发表于 2008-12-20 11:20

Posted by yahookk on 2008-12-17 00:18 http://51nb.com/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此言差矣,这个情况和理由在米国就是可以退货的:D

戴尔是21天退货,可能还会有15%的restocking fee的。用了三个月再退,不大合适。

jiafushun 发表于 2009-1-14 22:32

单从楼主举的这个例子,感觉有点撒娇的意思,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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