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鸟 发表于 2009-3-12 17:41

【原创】关于“我是凯子”X41T购买过程的详解,坐而论道谈义务和权利

3月11日晚上,螺丝在看过“【原创】我的垃圾我的X41T,天上不会掉馅饼,便宜其实不便宜~购买螺丝第三批41T有感” http://www.ibmnb.com/thread-796394-1-1.html 帖子后,晚上跟我打电话沟通了一下,我觉得有必要,做为此台本本的购买人(此本本是我替凯子买的,本人是与螺丝进行淘宝交易的买家)要将整个交易过程在此说明清楚。这样对凯子和螺丝才能显得更为公平。
事情从头开始说起:
在年前螺丝第二批X41T开始卖时,我在51NB论坛研究几小时后,决定购买了一台X41T,当时买到后,虽然本子成色方面谈不上完美,但在性价比上个人看法是基本成正比的。当然这台本本的外壳成色,屏,电池等方面都比凯子这台要强一些。于时给好友(即凯子)介绍了这个购买的机会。在年前跟螺丝预定再购买二台(当时想再买时,第二批已售完)。
在第三批到货时,估计是预定的人(特别是已付款的人)太多,本人虽然预定但并没有预付款。所以在我联系螺丝时,已被告知第三批已售完。但在当晚旺旺得到螺丝留言说还可以卖我一台,我立即联系了凯子,凯子全权托我定购了这台X41T。
第二天在螺丝发货前,他特意打电话,跟我说明了一下这台本本的一些缺陷:
1.屏幕前有条划痕大约1-2CM长,有点深。
2.AB壳有一些伤痕,谈不上什么很完美
3.屏除了划痕外,亮度不错,无点
4.电池保用一小时以上
5.机器性能正常。
因为我已经买过一台,大概对外壳成色也有一定的了解。觉得应该都没什么太大问题,同意发这台机器.
在收到机器后,主要测试了一下系统稳定性,电池等。在这过程中发现屏幕的右边角有一个小色点(红色),屏幕中间有两颗小黑点,仔细观察后确定是灰尘。发现指纹有驱动但无法录入指纹,一录入新指纹时程序就会死过去,只能用任务管理器关闭。跟螺丝旺旺沟通时,旺旺中肯定的说是测试过不会是坏的。所以我想也许是系统有可能存在一定问题就没有进一步研究,就移交给“我是凯子”兄测试去了。
后面的事情基本都在” http://www.ibmnb.com/thread-796394-1-1.html“ 帖子里说了。
电池是朋友在第一次开机时就锁住了,我得到信息第一时间联系螺丝,螺丝的客服立马同意我寄回去更换,螺丝在过了几小时打电话过来说明因为发过帖说明过此问题,只能替我免费解锁。考虑收到电池时是正常的,所以自付单边运费将电池发回螺丝进行了解锁,螺丝也很快的隔天将解锁后电池快速的寄回。朋友在收到电池测试后,通知我淘宝放款。

螺丝兄,这件事情我只是替朋友出面跟你购买了这台本本,这台本本有一些缺陷都是在朋友仔细验机后慢慢总结出来的,因为我仅仅只是替他购买。他如果需要维修或退货,都会跟我联系的。
    但很遗憾,那头牲口凭着冲动时120个字/min的码字速度,选择了发帖来表达他的心情。(特别注明“牲口”是句玩笑话,跟凯子兄关系熟,平日同事间的戏称而以。详细说明见78楼)
    在这件事情中,如果说我有什么责任的话,哪就是有一件事没做好,就是发现朋友不满意这台本本时应该建议退货或主动跟你沟通一下,仅此而已。

以上就是整件交易的事实,如有出入请相关当事人指出以便修改。
还加点个人想法:一定一定不要轻意的帮朋友网购二手的商品,这个责任和义务有时会把人搞得非常郁闷的。

[ Edited by木鸟 on 2009-3-13 11:41 ]

我是凯子 发表于 2009-3-12 17:44

    既然螺丝兄对我行使我的正当权利有异议,那我们今天不妨坐而论道,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捋个清楚,是非曲直,自有众人评说。兄弟我文化程度低,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多包涵。
    为了让各位兄弟对事情有个清楚的了解,我把事件经过重现一遍:

1.螺丝第三批X41T在3小时内被秒光,我没有赶上;
2.数日后,螺丝打电话给我朋友“木鸟”,声称因为木鸟过年期间跟他预定过,所以现在能匀出一台来给他,成色形容如下“屏前面的划痕是事先说明的。还特意说明屏亮度好,无点。电池只保用一个小时。”
3.再数日后,我拿到机器,实际成色如下“屏内有杂质,屏有坏点,屏框有裂缝,并有修复裂缝的痕迹,指纹是坏的,喇叭接触不良等”
4.当天试机,因为我无知,电芯被锁。沟通后由螺丝免费解锁,各付运费
5.电池收到后,通知我朋友木鸟付款。之后发现电池仍有部分缺陷,但因是我操作不慎锁电芯在先,故作罢
6.随着机器的缺陷逐渐暴露,我在一时冲动之下,发了“【原创】我的垃圾我的X41T,天上不会掉馅饼,便宜其实不便宜~购买螺丝第三批41T有感” http://www.ibmnb.com/thread-796394-1-1.html 这个帖子


首先,我想向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是“义务”,什么是“权利”:

义务:1、“权利”的对称。法律对公民或法人必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在社会主义社会,义务与权利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公民或法人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例如:服兵役。
  2、道德上应尽的责任。
  3、不要报酬的:义务咨询|义务劳动。
  概念:义务意味着主体必须响应他人的要求,针对客体做出某一特定的行为

权利: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在法律上一方有权利,他方必有相应的义务,或者互为权利义务;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会只承担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嗯,很拗口,可能大家看了很头痛甚至蛋痛,所以我用民工都能听懂的话重说一遍:



义务:就是指要求你必须要做到的事。
权利:就是指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的事。


履行了义务,才能享受权利,想使用权力,必须尽义务
OK,这样的话大家应该了解吧。

螺丝兄卖机器,应该履行对机器成色及相关情况的告知义务,很遗憾,螺丝没有完全履行;我买机器,应该履行在规定时间内验货、放款的义务,我完全履行了。
至于我收到机器之后,选择如何处理问题,那是我的权利。我可以选择:
1.与螺丝沟通,退或换
2.不与任何人沟通,自担损失,但是在51nb上讲出事实经过
3.其他

    螺丝怪我没有选择第一种方案,而采用了第二种方案,对他造成了不利影响,要求我道歉。但是,我想告诉螺丝,选择哪种方案,是我的权利,与他人无关。如果是我的帖子里面有欺骗、夸大、断章取义等与事实不符的成分,我可以道歉,但是很遗憾,没有。我不需要为我讲出事实而道歉,也无需对我行使选择哪种方案解决问题的权利而道歉。

    让我来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来说明螺丝要我道歉这种要求的无理性吧。例如我在超市买到了一盒过期糕点,钱付了,回家才发现,那么我大致有三种处理问题的方法:
1.凭小票到超市退货甚至索赔
2.自认倒霉,不要求超市退货或赔偿,但在没有与超市沟通的情况下,利用手上的证据在媒体上曝光
3.大大咧咧,不跟任何人说,自己吃掉,拉肚子3天

    对我来说,以上种种选择都是平等的,采用任何一种方案都是我自己的权利,只与我的性格有关,与他人无忧。如果我很精明,我可能选退货;如果我很冲动,我选择曝光;如果我很懒,我选择吃掉。但超市能因为我选择曝光而要求我道歉吗?到底是谁错在先啊?

    同理,螺丝希望我采取的是第一种,而以我牲口般的性格和冲动,我选择第二种。但既便如此,螺丝就有权利在我收到货不对板的机器后选择说出事实而向他道歉吗?
答案是显然的。

    螺丝对我作出的选择的异议,其实根源是因为我的选择让他失去了选择的权利,对不?但义务和权利是对应的,你没有尽到义务,何来享受权利?

    螺丝的机器不是纸糊的,我的钞票也不是HD编号的,这笔交易,你亏了,我也亏了。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双亏的结局呢?我觉得,责任不在我,如果螺丝硬要找个人出来负责,那么追根溯源,请翻到我在上面对于“义务”这个词条的解释,如果你尽到了详尽描述的义务,那么一切都可能不会发生。请不要说机器太多,没有时间一一测试的借口,你赚钱,我花钱,你觉得我作为一个消费者,需要理会这些吗?
所以我觉得,要道歉的人,不是我和只是替我付钱的木鸟;要接受道歉的人,也不是螺丝。


所以,对于螺丝要求我道歉的要求,我的答复是:
NO


对于螺丝表示在他已经受口诛笔伐信誉受损情况下,仍愿意退机或维修,但只要我道歉的建议,我的答复是:
NEVER


螺丝兄,不是每笔交易都能赚钱或者保本的,偶尔也是会亏本的。我已经拿出勇气,准备承担我这种选择的后果,绝不会找你退或换机,我的损失我自己承担,也请你拿出勇气来,承担你应承担的后果,言尽于此。







[ Edited by我是凯子 on 2009-3-12 17:51 ]

SIMOU 发表于 2009-3-12 17:59

支持双方论道

FUCKY 发表于 2009-3-12 17:59

支持凯子兄,你的那位朋友,就是楼主,也有责任
话说回来,帮朋友配组装买二手,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互相体谅下
至于商家,不评论,大家心里都有杆称

byeideal 发表于 2009-3-12 18:00

之前的帖子也关注过   支持凯子

这样成色的机子也好意思发出来

现在搞得有点名气的商家比买家还要牛X,名气就是靠积累出来的。机器好,别人赞你,但别因为被人赞惯了,发了垃圾还不让人喷。
出来混,错了就要站正。

[ Edited bybyeideal on 2009-3-12 18:09 ]

pwghy 发表于 2009-3-12 18:00

:D :D :D

mx0822 发表于 2009-3-12 18:03

兄弟,佩服你坚持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态度,让咱们大家一起营造一个健康的购物环境。

wendows 发表于 2009-3-12 18:26

大鸡吧都说了,那咱也跟风顶一下。。 凯子,我看你行!

fsw123 发表于 2009-3-12 18:29

在这里我想讲几句。便宜的东西不要去想。任何东西都有他的价值。如果实在是看不下去。可以跟卖家淘通下。加点钱换个好点的。那个机器我看过了。太差了。

byeideal 发表于 2009-3-12 18:33

8楼的哥们ID有才:)

wolfbinhe 发表于 2009-3-12 18:38

哎 这么一曝光螺丝的机子在论坛难卖了   无形的损失可谓是非常非常大

[ Edited bywolfbinhe on 2009-3-12 18:42 ]

wolfbinhe 发表于 2009-3-12 18:41

顺便说下8楼的大鸡吧是原来的liuwen吧 看头像发现的^v^

xueyubin 发表于 2009-3-12 18:41

生意上钱永远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信誉~!!!

love_wensi 发表于 2009-3-12 18:48

难卖不难卖,主要看商家的“良心”了

我是凯子 发表于 2009-3-12 18:59

Posted by big-penis on 2009-3-12 18:51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螺丝滑牙了。

兄弟的ID太生猛了

analoneman 发表于 2009-3-12 19:01

前排关注,看完后庆幸自己没贪便宜买1×××的×41t

金陵老游侠 发表于 2009-3-12 19:04

算了,本来打了一堆话的,不想发出来了

简单点,交易双方都有问题。螺丝不该把这样成色机器发出来,买家觉得不满应该立刻退货

大家都让一步就好沟通了

oubj 发表于 2009-3-12 19:10

对于是1998血拼X41T,我自已第二批也搞了一台,对于这交易,无语。
明白了,网购电脑有风险。

42096596 发表于 2009-3-12 19:18

螺丝把这样成色的机器发出来,就应该预计到会有凯子的这种行为,非常同意“不是每笔生意都赚钱”的看法。

巴库 发表于 2009-3-12 19:19

支持凯子,兄弟你做的对,我们大家都有义务揭露不良商家的

375550177 发表于 2009-3-12 19:20

看了凯子的发言,潜水300米深也要上来顶一下了。
现在大家对权力和义务确实太淡漠了。
谢谢凯子的发言,让人深思。

巴库 发表于 2009-3-12 19:33

对了在补充句,商家们在此次事件中应深刻反思,信誉建起来不易,毁掉很快的

zxl38 发表于 2009-3-12 19:37

我认了,我认栽,我认赔,但就是咽不了这口气,
太没看得起兄弟了
不爽就要叫出来。说什么也要给你个差评

木鸟 发表于 2009-3-12 19:38

Posted by analoneman on 2009-3-12 19:01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前排关注,看完后庆幸自己没贪便宜买1×××的×41t
这个说法也不完全对,就大家买的情况来看,性价比合理的最起码也在8成以上。最起码我先买的一台,是肯定对得起哪个价格的。
哎言尽至此,大家内心就这事都可以换位思考一下。

realgaofei 发表于 2009-3-12 19:39

这件事情我是这样理解的,凯子本人的意思并非指责螺丝的货不正,而是指责螺丝没有实现告诉他这些瑕疵,这些机器的价格在这里放着,你总不至于指望能和别的商家的3000的一样,所以,买家选择了低廉的价格就要接受低廉的质量,但是,机器的瑕疵应该早说清楚,让买家自己衡量买于不买,掩盖瑕疵来糊弄消费者信誉肯定是要受损的,有一说一,一分钱一分货不是很好吗

limingwyn 发表于 2009-3-12 19:41

支持“凯子”兄弟,把这个垃圾JS赶出51NB

我是凯子 发表于 2009-3-12 19:48

Posted by zxl38 on 2009-3-12 19:37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了,我认栽,我认赔,但就是咽不了这口气,
太没看得起兄弟了
不爽就要叫出来。说什么也要给你个差评

不爽!!

不好意思,木鸟
我连累你了

lioulangzhb 发表于 2009-3-12 19:53

Posted by 金陵老游侠 on 2009-3-12 19:04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算了,本来打了一堆话的,不想发出来了

简单点,交易双方都有问题。螺丝不该把这样成色机器发出来,买家觉得不满应该立刻退货

大家都让一步就好沟通了
不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在双方没沟通这个机器的缺陷的情况下
螺丝如果是无意发的这个货,那应该主动承担责任,也就是要主动召回这个机器。
如果有意的发准备蒙混过关,那我就不多说说什么了。
买家把本本的实际情况贴出啦是买家的权利,根本谈不上要道歉什么的,又不是无中生有诋毁你的货。
好比如果比如双方当面交易,卖家收到买方一张假币会怎么处理呢?

fsw123 发表于 2009-3-12 19:59

在51上卖东西就要对的起51。支持我是凯子。这样的机子也敢拿出来卖。这是钱的问题。这样做是拆51的台。

fatpanda 发表于 2009-3-12 20:03

**\ 支持凯子,螺丝生意做多了是吧,店大压客啊,要知道,这个版可以让你的生意立马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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