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zz0602 发表于 2009-6-14 17:49

【原创】广东CMNET会不会另外收费

在国际上,通常只有一种GPRS接入方式,为什么在中国会有CMWAP和CMNET两兄弟呢?其实,CMWAP 和 CMNET 只是移动人为划分的两个GPRS接入方式。前者是为手机WAP上网而设立的,后者则主要是为PC、笔记本电脑、PDA等利用GPRS上网服务。它们在实现方式上并没有任何差别,但因为定位不同,所以和CMNET相比,CMWAP便有了部分限制,资费上也存在差别。而现在,大家都很担心,担心移动会不会因为开通了3G而把CMNET限制了或者对CMNET的流量另外计费。有用无限流量卡的朋友应该清楚的记得移动在2008年11月7日发来的短信。信息内容大致如下:“尊敬的神州行/动感地带客户,您正使用的20元GPRS不限cmwap流量套餐。11月7日0时起,若以cmnet方式通过手机蓝牙、数据线等方式连接电脑或手机登陆非WAP网站,产生流量正式按1元/兆收取,不足1兆按1兆计算。了解以上两种方式区别请本机直拨*125*803#。中国移动。”自发出这条信息后,移动就开始名正言顺的收费了。但是,计费之后,受到了广大移动用户的抵制,更有甚者诉诸以法律,事情闹得满城风雨。移动自知理亏,而后放弃收费,但相关官网却依然厚颜无耻地标明CMNET每M/1元,一直拖拉至今。但是我们不必为这种事情担心,只要移动还是通过CMNET连接TD-SCDMA我们就可以合法使用我们的CMNET流量。只要我们可以拿出中国移动对CMNET以往不收费的清单,就可以说明我们按以往套餐就包含CMNET和CMWAP双接入点不限流量的事实是构成合法的合同关系的。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是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条的明确规定,说明移动依法不能够随意对CMNET进行收费。再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这就说明移动在2008年11月7日发给客户的信息本身没有法律效力。同时,以后如果对CMNET所采取同样的方法进行收费的行为也是不附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换句话说,移动如果要对CMNET进行收费,必然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作出必要的民事赔偿。以上做法参考网友在对待2008年11月7号收费措施的成功经验。希望大家学以致用!如果移动再对CMNET进行收费,我们仍然继续使用CMNET流量的接入点,一定要让他产生扣费。具体扣多少看自己的话费而定,反正扣的这些费用移动都会双倍返还被你。扣费后,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我们对10086进行投诉以做到主动沟通事宜。查费后打10086咨询和投诉,10086会给你解释,不必让他记录投诉交给后台或者客户经历来处理,这样只会浪费宝贵的时间。2、要求仲裁,让仲裁部门来解决。3、直接给工信部寄信,地址是否北京西长安街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收件人:信访部门收。邮编100804。记得一定要寄挂号信。4、到当地人民学院立案,直接起诉中国移动。立案费用低于50元,这个过程产生的费费都是由中国移动承担,请大家不要因为这点小钱放弃维权。因为,这种行为是表明我们态度的唯一权利!当然,以上的措施是在我们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采取。按现在中国移动坚持不换号就可上3G的原则,中国移动已经很明确地表明要充分利用2G的优势拓展3G的业务,也不例外只有这样它才能够在3G市场上有一席之地。不换号是明智之举,同时,不换号的情况下推行TD就意味着在利用以前客户的CMNET直接连接TD。这就无形种宣布了CMNET上网不须再另外收费的事实,以现在的流量套餐计费。而无限流量客户也同样因中国移动这种战略而受益。综上所述,移动是不能够对广东CMNET产生的流量进行收费的。当然,还要在广大移动用户的严厉监督下, 我们一直认为移动形象好过联通的印象才得以延续。中国最好的通信公司也不至于为了无限流量而翻了3G的船。

gene21 发表于 2009-6-14 17:55

楼主牛

帮顶了..

ICEBEE 发表于 2009-6-15 12:01

也来帮顶一下

gameover 发表于 2009-6-15 12:27

帮顶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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