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ovon 发表于 2009-9-11 10:42

奇怪了。我犯了哪条了 卖旧衣 PM你也不回复

[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myjoys2009-9-1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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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消息] 您发表的主题被执行管理操作myjoys2009-9-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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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悄悄话。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myjoys 执行 删除 操作。

主题: 统计局称中国取消户籍制成历史必然属个人观点
发表时间: 2009-9-11 09:08
所在论坛: ◇网友联谊区◇

操作理由: 不符合该讨论区主题
请参考本版规则
谢谢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回复 - 转发 - 标记未读 - 下载 - 删除 - 关闭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悄悄话。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myjoys 执行 删除 操作。

主题: 迎国庆 城管呼吁市民摆鲜花
发表时间: 2009-9-11 09:25
所在论坛: ◇网友联谊区◇

操作理由: 不符合该讨论区主题
请参考本版规则
谢谢
那下面的怎么就符合了呢就因为你审核了。这种内容就可以发出来?还是这种级别的MM你惹的起?



2009年9月9日讯,北京,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中国扶贫开发典型人物”颁奖典礼暨文艺演出在京举行。宋祖英身着戎装,飒爽英姿,献歌《长大后我就成了你》,为祖国60年国庆献礼。

演出结束后,宋祖英换上便装离开,而一旁的助理负责为其拎包,原来宋祖英也还用LV的入门款Neverfull。

voovon 发表于 2009-9-11 10:48

再说我转贴了吗? 转帖的标准是什么??转帖要有标题要有丰富的内容。我的内容呢?

linlin0607 发表于 2009-9-11 10:49

楼主,别闹。乖。

秋水霸刀 发表于 2009-9-11 10:50

回复 #2 voovon 的帖子

起来围观一下

看51的p民和51的官员之间的PK

woodbook 发表于 2009-9-11 11:05

只要是P民,你就要有这个觉悟: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

voovon 发表于 2009-9-11 11:11

3楼 给我个理由还有我不是闹,
5楼 同上

悶鍋 发表于 2009-9-11 11:21

如果你拿砖头砸不到他,你就忍了吧

龙星 发表于 2009-9-11 11:31

这样的主题 你可以发到深水区玩几天嘛

没有必要发到开放的区域

快到60大寿了 事多着呢

万一哪一下不小心被巡逻的看到, 又要封好几天大家都没得玩

按照LZ的逻辑 , 所有摆地摊的,一个被城管抓住了, 所有的都该一起被抓 。可事实不能这样, 只有少部分被抓了 还有一部分幸免遇难了

yangzhenguo 发表于 2009-9-11 12:02

低调路过!:D

irbesartan 发表于 2009-9-11 12:35

:o 60大寿,查得紧,一些棉感的东西少发点,这对大家都好1

姐夫 发表于 2009-9-11 12:46

曾经我们也很认真 甚至比楼主更认真

谁说的: 认真 认真你就输了   


劳神劳力 伤脑细胞伤身体想开点楼主 这些鸡巴事说白了都是一些嚼头

就是一些贱人在扯蛋

g5mini 发表于 2009-9-11 13:17

harmonious society

myjoys 发表于 2009-9-11 13:33

专门网论坛 » ◇网友联谊区◇

本版规则
1、本版只供网友联谊使用;
2、禁止政治、军事、社会评论的内容;
3、未经审批,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帖,一经发现直接删除;
4、确实有转帖需求,经版主审核可发出转帖。转帖中必须明确写明真正来源链接;


请学习
在给你的理由时候过于简单
请再次学习

如果可以
请莫变相转帖或者讨论不该讨论的内容

再请看看
http://www.thinkpad.cn/forum/thread-843235-1-1.html

王者风缺 发表于 2009-9-11 13:34

而且是乱扯蛋。。。

MAXIM 发表于 2009-9-11 13:47

HOPE 发表于 2009-9-11 13:57

Reply to #15 of MAXIM

你觉得应该是什么样的处理方式?

目前的情况是:
1、版规明确置于该讨论区上方;
2、每个版主操作,均有悄悄话通知有关会员,并在悄悄话中明确说明了操作原因。

HOPE 发表于 2009-9-11 13:59

Reply to #1 of voovon

你发的那些被版主删除的主题,明显是违反该讨论区的规则;请遵守和尊重专门网论坛及相关讨论区的规则。

xiaomilee 发表于 2009-9-11 14:03

个人建议觉得不妥的帖子直接转到深水区去

voovon 发表于 2009-9-11 14:32

首先 给个基调:这事了了 不追究了。

voovon 发表于 2009-9-11 14:51

接下来说几句废话:
我是看到麦旧衣审核通过那MM的帖子才发贴的,你上行 我看到可以容忍这个限度,我就下效啊。发到联谊区不合适,你完全可以移动到深水区,我也PM你移动到深水区了。你为什么不做呢,又不回PM说明原因,我才搞出这个帖子质问,你又移动到公告区来,你累不累啊。换成是你,都是这种程度的帖子,别人的帖子可以没事,你的被删除,管理员选择性执法,问了又不回 你服不服?现在是非常时期大家都知道,来这里的什么人都有,换个人,心胸狭窄的,举报啦。网警啦 到时候   万能的专业网   又不的安宁了。有意思吗? 为人做事要细腻,考虑得周全,估计他人感受,不然会惹祸的,也不知道你听进去多少入耳了。你这水平,也就街上执法队的水平,照章办事,不懂变通,遇到平头老百姓没问题,遇到有点势力的,你着人忌恨不要紧 倒霉不要紧 会连累你的东家的。

MAXIM 发表于 2009-9-11 14:52

hlxyhqc 发表于 2009-9-11 14:59

我就路过,没什么事,
这个问题不止你一个提出。

linlin0607 发表于 2009-9-11 15:08

没有结果的。BBS就是这样的。
是否选择性无法判断,度没严格标准的。
而且这也是我们这边理解的选择性。
如果是版主那早有这个消息的禁令通知呢?

火星总督 发表于 2009-9-20 01:26

虽然卖旧衣删除过我一些主贴和回复
我觉得她是神经绷得太紧的=神经兮兮的动不动就吹罚的裁判,不是黑哨
楼主,屋檐有高有低论,坛有宽有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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