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 发表于 2004-2-8 10:29

红烧鱼 发表于 2004-2-8 10:37

支持一下!

qdwwl 发表于 2004-2-8 10:46

严重支持,BS那个哥们。

balyson 发表于 2004-2-8 10:47

算我一个

FFEE 发表于 2004-2-8 10:51

我估计一个马甲要出现了, housklee这个ID在专门网没得混了,经过这件事,我想该没几个人敢放心大胆的和他交易咯。

大家也不用B4他,都不理他就成了,论坛上不怕骂不怕吵,就怕没人搭理。

aweilee 发表于 2004-2-8 10:57

Fg 发表于 2004-2-8 11:14

无语。。。。。

楼主应吸取教训,楼主的行为对红烧鱼来讲,也不是公平的。

对housklee无话可说,从今天起,我是不可能同他进行任何交易了。

T21-user 发表于 2004-2-8 11:39

强烈支持处罚.
取消他的交易权!

mrna 发表于 2004-2-8 12:06

不知道那位仁兄的马甲是什么,想知道,嘻嘻

发表于 2004-2-8 12:12

希望那们人兄换名之后悔过吧,在专门网上混我觉得诚信是最重要的.

laterxu 发表于 2004-2-8 12:16

龍渡寒潭 发表于 2004-2-8 12:40

非常支持,B4这种行为

ajuxiaoyuer 发表于 2004-2-8 12:51

K掉他的这个号吧,反正他是不敢用这个上饿~

rayray 发表于 2004-2-8 13:09

其实这种人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你能处罚的了多少?
无论在什么社会,这种视信誉为粪土的人永远存在。
专门网虽然是网络上的一个虚拟社区,但毕竟是建立在现实的人当中,
不可能是完美乌托邦,大家对他存有幻想,完全是唯心的一相情愿。

我不赞成处罚,没任何意义与效果。
大家能通过这件事,得到有益的启发,这才是marksman发帖用心所在。

gnuls 发表于 2004-2-8 13:24

楼上说得也要道理,就算不处罚,housklee在这边也吃不开了

joshua0319 发表于 2004-2-8 13:29

支持楼主的建议

潜入更深的蓝 发表于 2004-2-8 13:30

建议把他的积分转负不能在2手区交易

xidinke 发表于 2004-2-8 13:38

支持,关到监狱里去

maxi2000 发表于 2004-2-8 13:39

同意楼上方式!

zzzzzz 发表于 2004-2-8 13:44

其实道个歉也没什么!关键是态度恶劣,口出不逊。

pczu 发表于 2004-2-8 13:50

1/此事到此,我想确实如同rayray所说,处不处理,杀伤力已经显现了。
2/我也同意红烧鱼所说的一段话
“我们整个社会还是很欠缺诚信的!
这方面要向西方国家取长补短的!
在网上失掉诚信还好说,
要是在社会上失掉诚信,
那麻烦可就大了,
银行不给你贷款,
电话公司欠费就停机等等等等~”
3/但我也不完全赞成rayray所说的“专门网虽然是网络上的一个虚拟社区,但毕竟是建立在现实的人当中,不可能是完美乌托邦,大家对他存有幻想,完全是唯心的一相情愿。”
一个良好的秩序需要我们来共同建立与呵护,我们共处于专门网这个虚拟社会中,我想我们应该有所贡献。
4/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诚信应该是一个人做人的基本原则。
5/我到今天记得我的高中母校的校训是“做好人、读好书”,到今天我也感觉这6个字很有意思,一先学会做人,二要做一个好人。

hfsm1.6 发表于 2004-2-8 14:15

P版分析的很透了,“先学会做人,要做一个好人”!!!

qdwwl 发表于 2004-2-8 14:19

社区是虚拟的但是人是真实的,对吗?

wzxiaozhang 发表于 2004-2-8 14:23

housklee固然需要处罚,但是marksman对红烧鱼的行为难道就是人道的吗?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换机子),不惜对红烧鱼放鸽子。我觉得也应该受到处罚,比如扣分什么的。

marksman 发表于 2004-2-8 14:34

真要是像楼上的说的处罚我的话我虚心接受~~虽然我已经做了补救措施了但是再次对我的行为向红烧鱼道歉

清风 发表于 2004-2-8 14:36

我支持楼上的朋友,凡事做到无愧于心最重要。

wsjiajv 发表于 2004-2-8 14:53

缺乏诚信之人 值得bs!

blades 发表于 2004-2-8 15:39

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就好了

yansy 发表于 2004-2-8 16:20

housklee的做法并没有违反论坛规则,因此论坛不能对其处罚。
但是这种做人的态度确实不是大家能接受的,只能接受大家道义上的谴责了。

xiaogangziyzh 发表于 2004-2-8 18:26

Originally posted by 静 at 2004-2-8 12:12 PM:
希望那们人兄换名之后悔过吧,在专门网上混我觉得诚信是最重要的.
我估计有点难,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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