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高坡 发表于 2010-1-20 22:29

zsl_ly 发表于 2010-1-20 22:31

看看什么事

486 发表于 2010-1-20 22:32

关注一下

swawa 发表于 2010-1-20 22:44

高度关注事件发展…

wephom 发表于 2010-1-20 22:47

这个斑竹面生得很,怀疑是关系户,突然就驾临了。
怀念我们的空版··········

swau508 发表于 2010-1-20 22:50

是哪个板块的斑竹啊,不认识。要是觉得不爽还是潜水吧。

dongfenghua 发表于 2010-1-20 22:50

看这个id就想起了uc1234

dongfenghua 发表于 2010-1-20 22:53

楼主也是的,有必要这样吗?不就是一个论坛吗?看不惯不来就是了,比这里好的多得是。

qq3135665 发表于 2010-1-20 22:53

这帖子马上也要被河蟹了。。。杯具。。。

rocawear 发表于 2010-1-20 22:56

河蟹了河蟹了河蟹了^c^

黄土高坡 发表于 2010-1-20 22:57

qinyongning 发表于 2010-1-20 22:58

河蟹之前,杯具之后

rocawear 发表于 2010-1-20 22:59

确实有点怀念我们的空版··········

老删帖会影响运动员情绪滴~~~:D

[ Edited byrocawear on 2010-1-20 23:03 ]

wephom 发表于 2010-1-20 22:59

在这呆久了,有感情了,舍不得走啊···········

♂深√神♂ 发表于 2010-1-20 23:02

删前留名,河蟹之前/

梓秋 发表于 2010-1-20 23:13

呵呵,最近好像此人很火

哈哈笑哈哈 发表于 2010-1-20 23:14

我顶你了岂不是我的号也快被封了呢?

qq3135665 发表于 2010-1-20 23:22

Posted by dongfenghua on 2010-1-20 22:50 http://www.ibmnb.com/images/common/back.gif
看这个id就想起了uc1234

袄!!偶的神哪!!!:-|

st_ibm 发表于 2010-1-20 23:29

我挺楼主,但版主别对我记仇

fatpanda 发表于 2010-1-20 23:31

我也顶楼主

shanggu 发表于 2010-1-20 23:34

高度关注,希望些帖不要被河蟹。。。。。

776565000 发表于 2010-1-20 23:35

鎴戜竴鐩翠互涓鸿繖鏄?墖绁炴皵鐨勫湡鍦

wjzwjz 发表于 2010-1-20 23:35

不知道该说什么..

lnirly 发表于 2010-1-21 00:01

版主上照片吧…

杨健 发表于 2010-1-21 00:15

个人感觉,扣分可以,不过一下扣掉了50NB,似乎有点过了!
期待版主改正一下,补分回来就是了,也算是给个说法了。
这版好不容易有个版主了,也希望楼主能支持论坛管理者、版主的工作,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关注

lololohh 发表于 2010-1-21 00:25

呵呵,50NB可以发很多篇交易贴,损失严重啊,楼主

c@ini@o 发表于 2010-1-21 02:21

LZ老会员了,关于类似的事情应该早就见怪不怪了。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有没有你我都无所谓。

其实,不论哪个论坛、网站,喜欢则留、不喜欢则去;现在对版主不爽,不来就是了。说不定过段时间,回来看看,看到熟悉的兄弟,又重新融回来了呢?

迷路人 发表于 2010-1-21 02:38

我顶楼主

帅哥 发表于 2010-1-21 02:49

对版主的版务处理有意见请在站务区提出。本贴转移到站务区。

请相关当事人说明情况,友好交流,谢谢。

jin-1234 发表于 2010-1-21 08:30

回复 #1 黄土高坡 的帖子

对51nb的管理一直都很支持,当自己发言不当被扣分时,觉得每个斑竹都是在为51nb发展而贡献自己力量,均表示理解,但这个理解只从看到了jin-1234 这个所谓斑竹发生了改变

原因,本人在一篇“"陈书伟有话说”一文有回复(此文已被删除,最后回复也是jin-1234,不知道具体情况),针对jin-1234 此人的看法,回复内容大概是“要求jin-1234 下台,换个斑竹”因为本人也用无限卡,对于“"陈书伟有话说”一文表示支持,对jin-1234 的做法看不过眼,因此发了回帖,并知道有可能会被扣分。

谁曾想jin-1234 还真是小人行径,这种人也可以做斑竹?对我实行报复,翻出我2009-12-31 22:50的帖子,进行扣分,真正感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如图,并不是我有意要加你之罪,而是有的网友对你的低俗发言义愤填膺。
并且扣了50分,请问,本论坛什么情况会有这样的扣分,并且搞笑的是,还赠送一分,说啥“拜托您注意文明用语”是不是心里有愧,手发抖点错了。此人,太差了,完全不具备担当斑竹的资格。
再次要求跟换本版块斑竹jin-1234 ,当然,我个人的意见不能左右管理员的判断,希望是一个参考。论坛是大家的,不是斑竹权利滥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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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教】发个会被关小黑屋的帖子,针对这个版块所谓版主jin-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