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myam 发表于 2004-3-2 00:23

怀疑uniview为aweilee的马甲,并继续在二手区交易

http://www.ibmnb.com/forum/viewthread.php?tid=96752&fpage=1
上面帖子中的 80GN60G硬盘与aweilee在
http://www.ibmnb.com/forum/viewthread.php?tid=97753&fpage=3
这个帖子中的描述是一样的
怀疑为同一物品,

Rapid Restore功能的IBM 便携式 USB2.0 硬盘驱动器
明显为aweilee在
http://www.ibmnb.com/forum/viewthread.php?tid=91466&fpage=1&highlight=Rapid%2BRestore
这个帖子里购买
这个东西最近只出现过一个,不会是巧合吧

还有uniview在
http://www.ibmnb.com/forum/viewthread.php?tid=87507&fpage=1&highlight=%2Buniview
这个帖子里出售的X23 X24都是aweilee的机器

X23在这个帖子里出掉了
X24与http://www.ibmnb.com/forum/viewthread.php?tid=97753&fpage=3这个帖子里的X24 MQA显然为同一个机器

当然,可能巧合的是,恰好aweilee这个时候把机器交给了uniview,uniview又恰恰想卖这些东西,但是世间的事情也太巧合了吧,巧合的让人怀疑
请管理团队查实!

adamyam 发表于 2004-3-2 00:26

关于aweilee我想说几句
不管aweilee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也许他像很多人描述的那样,人很不错
但是如果再这样做
是不是认为大家都是傻瓜呢
一而再,再而三的打擦边球
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呢
大家来说说吧

cxj_2000 发表于 2004-3-2 00:36

adamyam 发表于 2004-3-2 00:44

就事论事
下面是我才搜索到东西
索性就说到底吧
http://www.tompda.com/bbs/display.asp?forumID=1587423&luntan=4#1587423
大家可以自己看看
到底是怎么回事应该明白了吧

adamyam 发表于 2004-3-2 00:48

Originally posted by cxj_2000 at 2004-3-2 00:36:



aveilee跟上面那个U是两个人。

关于aweilee,我说几句:

aweilee人至少是个人,买卖东西也比较合适网友们。不是JS,只是一个比较喜欢折腾的人。楼上上的交易帖子已经很久了,大家就不要翻起来吧。

前几天发生的事情,怎么能说是很久了呢
JS不JS好像大家也是知道的

就算是JS,只要不违反坛子里的规定,应该也是欢迎的吧

我说的是违反规定这件事情,而不是aweilee这个人

adamyam 发表于 2004-3-2 00:56

越抹越黑

zorro 发表于 2004-3-2 07:41

我也觉得这哥们不错,就是挺爱折腾。

yansy 发表于 2004-3-2 08:29

经查,uniview和aweilee这两个ID确实是同一个ip,已经提交管理团队讨论,谢谢楼主的支持。

xrayden 发表于 2004-3-2 09:35

Originally posted by xidinke at 2004-3-2 07:31:
楼上的吃的太饱了?管理员会弄好的,勿急躁

对于网友的热心协助管理,不应使用"吃太饱"这种语气挖苦。扣3NB.

xidinke 发表于 2004-3-2 09:37

Originally posted by xrayden at 2004-3-2 09:35:


对于网友的热心协助管理,不应使用"吃太饱"这种语气挖苦。扣3NB.
俺虚心接受。

xrayden 发表于 2004-3-2 11:39

Originally posted by xidinke at 2004-3-2 09:37:

俺虚心接受。

最低就是3NB了,本来俺只想扣一个,没找到这选项:D
个人送回2NB给您。

[ Last edited by xrayden on 2004-3-2 at 11:40 ]

xidinke 发表于 2004-3-2 12:02

Originally posted by xrayden at 2004-3-2 11:39:


最低就是3NB了,本来俺只想扣一个,没找到这选项:D
个人送回2NB给您。

[ Last edited by xrayden on 2004-3-2 at 11:40 ]
谢谢。

俺上面说的话的意思是,楼主为这事发帖多了,我数了一下是5帖,没必要发那么多吧。管理团队会解决的,当然楼主精神是可佳。

aweilee 发表于 2004-3-2 13:23

aweilee 发表于 2004-3-2 13:44

aweilee 发表于 2004-3-2 13:48

edgu 发表于 2004-3-2 13:51

假如我是个现实中的JS,在论坛出自用600上的一根内存条~

价格呢比市场上还低,你说违反论坛规则了吗?会封锁注册ID吗?

aweilee 发表于 2004-3-2 13:55

edgu 发表于 2004-3-2 14:09

你怎么老是乱说话呢,坛子里谁有JS行径,请举证说明~~

我在专门网上买的一些东西也是一些老鸟的当月交易次数用完,托朋友代出的.
再麻烦你举例证明,看看有没有人在被斑竹警告之后仍我行我素,被禁止发言后还让
马甲继续出货的。

呵呵,万一有,也不可以作为今次你脱罪的理由~~

laterxu 发表于 2004-3-2 15:34

aweilee 发表于 2004-3-2 17:37

w0017 发表于 2004-3-2 17:42

Originally posted by laterxu at 2004-3-2 03:34 PM:
斑竹是禁止aweilee这个ID发帖卖东西,不是禁止aweilee本人及其朋友发帖卖东西,什么时候专门网流行株连九族了???
有些人就是喜欢没事找事,无风起浪,浪费网站资源!

不仅仅是这个id,而且包括aweilee本人的其它马甲(如果马甲存在的话),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在专门网二手区发贴进行交易。当然,没有禁止他的朋友发贴。

edgu 发表于 2004-3-2 18:14

Originally posted by aweilee at 2004-3-2 05:37 PM:


首先谢谢楼上的朋友仗仪直言,
再来回答EDGU的问题,第一我是不会举例的,
第二我请你看看我刚才的发言: "坛子里有不许代朋友出东西否则封掉ID的规定?"你把这个规定找出来,好么?别的话多说有什么意思 ...


关于二手区有无奸商,以前小健在本区说过和你类似的话,被斑竹一顿好K,
殷鉴不远,应该就在第一版,你找找看~~

“坛子里有不许代朋友出东西否则封掉ID”的规定现在没有,以后会不会有不肯定;
但你ID将来的被封肯定不是由于这个原因,而是因为你屡教不改,企图用马甲来
挑战管理团队的容忍底线~~

你不是第一次吃处罚了吧,也不长个记性;这一次嘛,一审已经判了,不过是HOPE
做人宽厚,给了你48小时的上诉期而已。

HOPE说了,“坦诚的朋友,即使有过错,论坛都将从宽处理;不坦诚的朋友,最终会
在广大会员的监督下被论坛彻底拒绝。”如果你做人坦荡一些,端正自己的态度作个
“最后陈述”,我想包括我在内会有许多XD为你求情,事情也许还有转机。

可惜你好像没“坦诚”这个概念;直到现在,还是抛出种种站不住脚的理由来为自己辩
护,数一数,字数该满千了吧?说一千道一万,你都没有从前那个令人发指JSGG   
M-16能侃,他的下场,你不会没看到吧? 话说回来M-16那孙子倒也硬气,被拍成那
样始终都没见他的马甲~~

adamyam 发表于 2004-3-2 20:40

Originally posted by aweilee at 2004-3-2 13:44:
坛子里有不许代朋友出东西否则封掉ID的规定?
我在专门网上买的一些东西也是一些老鸟的当月交易次数用完,托朋友代出的.

"JS,只要不违反坛子里的规定,应该也是欢迎的吧"----------你看过版规么?-----论坛不接受任何以牟取利益为目的的行为。本论坛只为网友交流服务,不为商家利益服务。一经发现违例情况,将直接删除相关帖子,情节严重者封锁注册ID。

JS是不允许在这里出东西的!


既然楼主说我煽风点火,我看我也必须说两句了,虽然我一向不喜欢太多话
对于本站对JS的态度,我是这样理解的,JS以讨论技术的身份来到我们的坛子,应该是欢迎的,因为这是个技术论坛,我很鄙视那些张嘴闭嘴都喊什么JS的人,很多人按照aweilee的定义也应该算JS,但是我觉得他们并没有什么违反论坛规定的地方,反倒对于这位AWEILEE先生,口口声声什么自己卖东西买的便宜,先把自己和JS区别开,认为自己利用马甲和朋友的ID来一而再,再而三的违反规定就是值得同情的??
我发帖子的本意不是说想说aweilee是JS还是什么,本心而论,我本人并不认为你是JS,但是你自己的所作所为真的没什么值得你自我标榜的,本身我觉得你做的事情是对论坛规定的挑战,以为用别人ID或者马甲来交易,来一而再,再而三的交易东西只要不挣钱就是合理的,就是值得同情的,大家都应该一而再,再而三给你机会是吧??
我想你错了,你这样做纯粹是对论坛规定的挑战,你和uniview的关系可以解释,但是我想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东西是你的就是你的,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东西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还不敢于承认,也没必要标榜自己卖的东西便宜,以此转移大家的视线
至于cxj_2000这个人,虽然说我多管闲事,但我觉得他好像还不情况,请仔细看我的帖子,也请大家先仔细看我上面的帖子
谁是谁非,一目了然

laterxu 发表于 2004-3-2 21:20

aweilee 发表于 2004-3-2 22:35

aweilee 发表于 2004-3-2 22:40

jared 发表于 2004-3-2 23:04

aweilee别太激动,好好把事情讲清楚吧,尤其是和unview的关系问题,我们都知道人一旦激动就容易搞不清楚状况,你现在只剩下为数不多的时间来解释这个问题,好像也只有48小时可以用,现在已经过去14个小时了,如果赶快把握剩下的时间,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我们以后可能就要与跳舞的男孩说再见了

aweilee 发表于 2004-3-2 23:56

skywalker_inb 发表于 2004-3-3 00:16

我倒是挺喜欢aweilee这个爱败家爱折腾的家伙的,呵呵:D

edgu 发表于 2004-3-3 00:16

Originally posted by aweilee at 2004-3-2 11:56 PM:
楼主向斑竹管理层提出我违反规定:理由是uniview为aweilee的马甲,并继续在二手区交易

反对理由
1)UNIVIEW这个ID是我朋友的,不是我的,我来专门网就是他介绍的,这一点从注册日期就可以看出来;
2)坛子里没有不许代朋友出东西的规定-----这点楼主也承认了;
3)退一万步说,即使我就是uniview(假设的啊),在虚拟世界中处罚的对象是id,我用uniview登陆的时候,aweilee就是另外一个id而已;



到这田地了还不肯坦承你用 uniview 这个ID来转让你的物品,是不是〈黑客帝国〉看多了?

看来专门网不仅是个教育人的地方,也不仅是个改变人的地方,还是个出人的地方~~~

你看你吧,说你傻,你就一直流鼻涕。HOPE 又给了你新的一次机会,你却楞把
自个儿朝小胡同里逼。呵呵,借用王朔老师的一句话,“傻得都没法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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