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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新闻】国家广电网络公司成立风声再起 传中移动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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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2 10:03:27| 字数 1,288| - 中国–湖北–武汉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关于第五次电信重组的传言升温后,有关国家广电网络公司成立的传言再起,此次重心则是中国移动将入股国家广电网络公司,且最终两家公司可能融合到一起。引发此事关注度的还是日前出台的“383”改革方案中,其中提到关于“电信重组”的论述,具体论述是,“加快业务相互开放,实质性推进三网融合,实现电信、互联网、广电主体业务相互开放和相互进入。

传国家广电网络公司定位趋同于电信运营商

整合分散的监管职能,建立统一监管体系。再次重组电信企业,形成多家竞争实力相当的电信运营商”。

这激起了市场人士的热议和猜想,有香港媒体报道,“383”改革方案提到的电信业重组与广电网络公司有关。

据国务院8月14日印发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显示,要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在试点基础上于2013年下半年逐步向全国推广,而国网公司也被明确“点名”要加快组建,推进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据悉,国家级广电网络公司据传会取名“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按早先的设计,“其定位于大型文化企业,既然要符合产业经济规律,又要符合我们国家的文化传媒的管理政策和管理规律,同时要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其越来越趋同于电信运营商角色,与文化传媒没有太大关系,否则的话就无法参与“383”改革方案提到的电信业重组,国家广电网络公司将仍然在广电系统内。

与中国移动的关联纠葛

早在2010年初国务院颁布的《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中,就明确提出在试点阶段(2010-2012年)“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

不过,以国家广电网络公司的实力来看,其无法与三大电信运营商形成平等的竞争地位,因此,自2012年3月开始,不断有消息称中国移动将入股国家广电网络公司,最新的传闻则仍然重复此点,并认为中国移动没有固网入户的资源,与国家广电网络公司正好可互补。

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广电网络公司即便成立,也不会永远独立经营,未来有可能与中国移动融合,因为假如电信、广电完全双向放开,国家广电网络公司很难抵挡住三大运营商的市场攻势,其与一家大型电信运营商联合是趋势,只是如何与中国移动融合引发了无数猜想。

广电有线网络计划加强全国互联互通

不过,在未重组的情况下,广电计划启动的“136工程”,这个工程由多个与国家级广电网络公司有关,被指颇具广电特色,完全基于广电自身的行业资源优势而打造。

其中,一个中心是指构建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内容分发交换中心。三个系统包括全国有线电视网络运营支撑系统、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内容管理系统、全国有线电视骨干网传输交换系统。六大基地则涵盖广播电视内容集成基地、文化资源集成基地、数字电视出版物集成基地、数字电视互动教育内容集成基地及综合资讯服务基地。

今年3月,广电总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要以国家级广电网络公司为龙头,建设全国有线网络互联互通平台,实现各地网路、技术、业务、运营及管理的互联互通。同时,全面提高网络的大规模内容汇集能力,开发各种跨越新兴业务,加快高清交互、视频点播、信息服务等新业务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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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22:15:50| 字数 946| - 中国–湖北–武汉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广电再出手 对电信运营商意味什么?

“七月流火”,这两天互联网电视行业又掀波澜,广电总局两次分别约谈七家牌照方,进一步强调了规范行业市场的种种举措。其中对电信运营商与牌照方之间在互联网电视的合作上给予了清楚的规范。要求牌照方立即停止和电信运营商的不符合要求的合作(包括变相开展直播服务)等。

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此举并未触动他们的底线。

电信运营商已经透过OTT得到好处

互联网电视产业,是在三网融合和宽带战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互联网电视发展中,电信运营商有明显的优势,其一,网络传输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电信运营商优势所在。其二,电信运营商有丰富的用户渠道和用户资源。

近年来,电信运 营商大力发展宽带业务,很多城市家庭都具备了4兆以上的网络配置,北京、上海、广东、四川、江苏等发达地区的很多家庭都具备了10兆乃至更高的网速配置, 高带宽为用户通过电视收看高清大视频提供了物理基础。包括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移动(4G)和电信运营商都通过与互联网牌照方合作为用户家庭提供高清画 质的新的电视体验。作为推广宽带业务的一部分,电信部门获得了新的用户和新的盈利模式。不可否认,OTT业务提高了带宽资源的使用率,提高宽带增值空间, 发展和促进了运营商的渠道建设。

内容集成不是电信运营商的强项

对于已经开展 IPTV、OTTTV的电信运营商来说,要求自主的内容聚合、内容整合并非电信运营商的长项。电视播控和内容运营除了政策的制约外,其本身就是一个非电信 专业的运作系统。到目前为止,在用户内容体验方面,以电信为主导的内容节目成功的还不多。因此把内容运营和内容集成播控交给内容集成服务商(牌照方),才 是强强组合。

对电信运营商意 味着做好网络资源的优化升级和传输保障,既提高了宽带资源的变现能力又能够提升品牌的美誉度和用户的满意度,这是个必然选择。同时对于牌照方来说,如何将 丰富的内容包括播控和集成服务与运营商融合起来,为用户家庭提供完美的用户体验,应该是牌照方的职责所在和重要支点。

据行业观察家分析,新广电近来一连串的监管动作,对于互联网电视的两大运营发展主体,电信运营商和牌照方都既做出了规范又保障了发展,广电系和工信系不是竞争关系,不是零和游戏,只要各自发挥优势,各有各的盈利空间和服务空间,互联网电视肯定将继续大发展。

当然,商业网站和山寨盒子都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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