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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本区交易管理规则、交易规则及中介规则(2011年10月23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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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0 12:15:15| 字数 3,214| -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区交易管理规则、交易规则及中介规则

为了维护会员利益和论坛秩序,经公开讨论,特制定本版的交易管理规则和交易规则。
  
交易管理规则
  
1、未经许可,论坛上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包括发帖、回帖、悄悄话、签名的形式。一经发现,直接封锁注册ID。  
2、本论坛免费为网友自用物品交流服务;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数量超过限制的交易请申请专门网认证商家。一经发现违例情况,将直接删除相关帖子,情节严重者封锁注册ID。
3、所有和团购、代购有关的内容,必须报经版主或管理员审批通过之后,才能发表。违例情况将在不经警告的情况下直接删除,情节严重者封锁注册ID。
4、本版允许交易的产品:笔记本电脑及其相关配件(或同类产品);其它产品请发到跳蚤市场交易。
5、本版允许网友之间的转让,所有转让的物品必须是自己使用并拥有所有权的,每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3件(商家交易除外)。每人在30天内交易次数不得超过3次。交易期限为30天,超过30天将自动结束交易。如果交易未完成,请重新开帖交易。  
6、本论坛及其所有者、维护者不为论坛交易真实性负责,网友需自行评判交易风险;对网友因在本论坛上交易导致的任何损失,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为了维护论坛秩序和气氛,严禁在论坛上公开争吵。如果出现交易问题或纠纷,应由当事人于本论坛之外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当事人一致同意于本论坛内解决,则交由管理员裁决并且需无条件接受管理员最终裁定。  
8、如交易一方认为另外一方有欺诈行为的,应将证据提交管理员予以披露,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擅自发布指责或攻击对方的信息。   
9、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的转让、求购或代购,请报版主或管理员,批准后方可进行。  
10、必须经专门网认证的会员才可以发表交易,发表交易时在认证交易区点击“登陆商品”。卖家应当填写自己的相关资料,以方便交易双方联系。

交易规则
  
总则  
  
本规则意在规范论坛上的交易行为,为会员提供指导和参考,也为会员提供解决交易纠纷的依据。
  
本规则只适用于通过专门网进行的交易行为,交易双方必须都是本论坛注册会员。  
  
本规则不能被用来解决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即本规则只适用于解决交易各方都诚实进行交易时发生的纠纷。  
  
细则  
  
1、开帖交易  
  
卖方开帖  
  
卖方开帖出卖物品,必须详细描述物品的状态,提供明确的价格。买方可以跟帖或者发悄悄话与卖方商谈具体细节,包括价格。  
  
卖方必须对所有悄悄话或论坛上的争购帖进行回复,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做不到,则必须在论坛上发帖公开说明。  
  
买方开帖  
  
买方开帖求购物品,不必明确价格。卖方可以跟帖或者用其他方式联系出卖,价格不必在论坛上明确。  
  
买卖双方都有权利对对方提出限制,比如要求一定的注册时间、分数和发帖数量等。  
  
2、成交声明  
  
买卖双方成交后,一方在论坛上发帖声明已经成交,另外一方跟帖声明同意,两个帖子共同构成成交声明,缺少任何一个都被认为尚未成交。  
  
成交声明是在专门网上判断交易是否达成的唯一根据,成交声明发出后,除非双方特别要求,版主有权封贴以节省网站资源。  
  
成交声明发出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取消交易或附加交易条件。  
  
3、不成交声明  
  
如果买卖双方已经发出成交声明后又决定取消交易,则应发帖声明取消交易,另外一方也须跟帖声明同意,两个帖子共同构成不成交声明,交易取消。如果一方发出声明取消交易之后,另一方在登陆论坛后24小时内没有跟帖表明同意或不同意,则被视为同意,交易也被视为取消。  
  
已经成交的物品,不得在交易没有完成且没有不成交声明的情况下再次被交易。  
  
4、优先权  
  
由于优先权不易操作,专门网不承认优先权,卖家有权选择任何交易对象,同样买家也有权选择任何交易对象。开帖求购或求售只起到为会员提供信息的作用,开帖者没有优先权。成交与否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的协商。  
  
上述规则自2003年9月20日开始生效;自2003年9月20日开始,所有在本论坛新发生的交易行为视作完全接受上述规则,本站有权随时根据上述规则处理一切违例情况和当事人。如有不尽事宜,另行补充。
  
专门网
2003年9月20日
2004年3月4日修订
2004年7月20日修订
2005年8月20日修订
2006年7月27日修订
2006年12月21日修订
2010年8月13日修订

专门网中介服务:请参阅 http://www.ibmnb.com/thread-655297-1-1.html 

(以下内容暂停:随着专门网论坛网友之间交易的增多,为了尽可能地保证网友交易的安全和方便,经过考察和策划,现正式推出专门网中介服务。

一、服务宗旨:保证网友交易安全,方便网友交易。

二、服务程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由专门网进行中介,在本区专门发帖说明情况及连接,经专门网中介员确认之后即可操作。操作流程为:
    1、买方将双方确认的货款金额汇至专门网中介员指定帐号,并回帖说明。如果由买方支付汇费,需连同汇费一起汇出;如果由卖方支付汇费,该汇费将在交易确认之后汇给卖方时扣除。专门网不为交易的任何一方支付汇费。
    2、专门网中介员将于24小时之内跟帖确认是否收到货款并通知卖方发货;
    3、买方收到货后,进行检测并在论坛上跟帖说明情况,并须于收到货后48小时之内通知卖方及专门网中介员是否接受此单交易。如果买方收到货后7天之后仍然不确认交易,专门网中介员有权将此笔交易货款支付给卖方。
    4、如果买方确认交易,专门网中介员将于24小时之内将交易款项汇到卖方指定帐号,中介过程结束。
    5、如果买方认为产品有问题或其它情况,需即时跟帐上说明情况。如交易取消,专门网中介员办理退款时将扣除汇费。

三、专门网中介员:zjerry

四、专门网中介免收中介费用

五、专门网中介服务宗旨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方便。对于交易过程中成色的判别、运输过程中的问题及其它交易纠纷,原则上不介入,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如果双方同意接受专门网的裁决,可交由专门网管理员进行裁决并需无条件接受裁决结果。

六、上述条款解释权属专门网。

专门网
2005年1月24日)

经过30多天试运行,现开始正式运行。
2005年3月3日
2006年4月2日修订
2006年7月29日修订
2006年12月21日修订(红色部分为本次修订内容)

2011年6月22日补充:
【公告】关于加强认证卖家及商家ID管理的公告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网友利益,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专门网论坛认证交易区采取了认证交易的方式,只有通过实名认证的会员/商家才能发起交易。但近期一些情况显示,个别商家将其论坛ID转至他人使用,对交易秩序秩序了一定程度的混乱。针对上述情况,现根据交易规则强调如下:

通过实名认证的会员/商家,只能由申请认证的本人或其实体使用,不得转由他人或其他实体使用。
违反上述规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其本人或实体负责;一旦查实有违反上述规则的,专门网将注销其认证资格,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本公告自即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专门网
2011年6月22日

2011年10月23日补充:
关于进一步完善论坛交易的公告

长期以来,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网友的权益,专门网论坛交易区一直实行实名认证交易的方式,得到了广大网友的认同和支持。随着论坛的不断发展,网友的需求亦呈现出更多层次,因此,结合这些年的情况,经管理团队讨论,现在对论坛交易区作出进一步完善措施,具体如下:

1、通过实名认证的会员,30天内可发出交易帖从原来的3个增加为5个;

2、未通过实名认证的会员,如果注册时间达到51天,并且发帖数量达到51帖,可不经实名认证而直接发出交易帖,但会在交易标题红色标注“未通过实名认证”字样,并且30天内只能发出最多2个交易帖;

3、注册时间未达到51天且发帖数量未达到51帖的,必须通过实名认证才可发出交易帖。

认证交易区仍保持现行的会员交易帖与商家交易帖两列并排显示的方式。
同时重申论坛严禁搭车交易,请广大会员共同监督,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并尽可能地通过实名认证交易。

特此公告。

专门网
2011年10月23日
人生满希望
T700: i7-1195G7, 64GB RAM, 1T M.2+2T HDD, 15in UXGA(1600x1200) LED    |   X62s: i7-5600u, 32GB RAM, 128GB mSATA, 12.1in SXGA+ AFFS LCD
X2100: i7-10710u, 32GB RAM, 512GB M.2, 13in WQXGA LCD(3000x2000)      |   T70: Xeon(R)E3-1505L, 32GB RAM, 512GB M2+ 2TB HDDx2(Ra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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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16:28:41| 字数 605| -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证交易区◇禁止先款、先货行为说明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15-10-8 09:56 编辑

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网购被越来越多的网民接受,51nb.com专门网◇认证交易区◇也日益活跃起来。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例如:交易双方不在同一城市、从未见过面、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及地址、同时对产品的新旧程度认知不同,等等特殊情况),由此造成一定的交易纠纷,更有个别、别有用心之徒利用进行网络诈骗。为了保障专门网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尽量避免交易纠纷的发生,专门网建议网友选择淘宝网或其它第三方中介完成交易。

备注:51nb专门网◇认证交易区◇禁止先款、先货行为,如果发生纠纷后果自负。

    某些网友在互联网上与,从未见面的网友聊的比较爽,就放低的警惕性,导致先款、先货的事件发生。当对方收到款或收到货后、找不到人,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这时就到网站发布被骗的帖子。为了保障网友的个人利益不受侵害◇认证交易区◇禁止先款、先货行为,如果因为先款、先货受骗,(由于没有通过专门网中介完成交易,货款不在专门网账)。
专门网有权按下面几点进行处理:
  1:专门网有权删除此类受骗帖子;
  2:专门网有权不插手此事,保持沉默;
  3:专门网根据情节的严重性,有权选择是否找买卖双方进行协调;
  4:如果被骗方报警,专门网将全力配合警方办案;
  5:专门网有权对买卖双方按网站规则进行处理;
备注:51nb专门网◇认证交易区◇禁止先款、先货行为,如果发生后果自负。


                                             51nb.com 专门网
                                             2008年3月31日
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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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16:30:53| 字数 1,549| -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商品如实描述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16-3-22 21:16 编辑

为了避免交易出现不必要的争议或纠纷,保证交易更有序地进行。51nb专门网◆认证交易区◆执行“商品如实描述”从而更好地保证卖家和买家双方的权益。

    “商品如实描述”是卖家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也是卖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卖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商品如实描述的规则剖析:
一、“商品如实描述”是卖家的基本义务
    买家了解商品详细信息主要依靠商品描述,买家有权获得真实、客观、全面的商品详细信息。“商品如实描述”使买家可了解商品的真实状态,有效减少交易纠纷的发生。

二、卖家应该对哪些商品信息进行描述?
    卖家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1、◆认证交易区◆出售全新笔记本电脑、数码产品及相关配件的卖家,需要商品的型号、具体配置、销售地点、保修时间等相关产品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2、◆认证交易区◆出售二手物品的卖家,需要对出售物品的性能及基本使用情况,外观成色、是否进水、是否维修过、具体某些部位存在瑕疵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3、◆认证交易区◆出售服装及鞋袜的卖家,需要注明所售物品为正品、原单、高仿及面料与材质 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4、卖家在自己店铺内所明示的责任条款,若违反法律法规和◆认证交易区◆的规定,则这些条款无效,如:内容为单方面免除卖家责任、将相关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或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若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认证交易区◆的规定,则这些条款有效,如卖家为了招揽生意,明示“假一赔万”的承诺,一旦违背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卖家兑现承诺。

三、具体哪些情况会被判定“描述不符”?
    有效的“商品描述”涵盖以下内容,卖家对这些内容描述和实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明显偏差时,可能会被判定商品描述不符投诉成立:
1、卖家通过商品详情页面、论坛悄悄话、QQ等渠道,向买家传递的所有与商品本身有关的信息。例如卖家就商品本身(实物照片)、邮费、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件向买家描述的内容;
2、对存在瑕疵的商品,卖家应事先如实描述。

四、卖家未按要求对商品进行如实描述,出现纠纷处理规则。
1、买家购买二手笔记本电脑、数码产品、及相关配件,收到后发现功能及成色同卖家描述的不符(在约定的保修时间内),且和卖家协商不成的,可以向51nb专门网◆认证交易区◆发起投诉。51nb专门网有权根据相关事实,进行独立判断,具体并视情况会要求卖家提供售后服务(进行换货或者退货)。
2、对故意蒙骗买家、用假冒伪劣产品充当原装正品的卖家重罚。
例如买家购买全新笔记本电脑、数码产品、服装、鞋子等商品,收到后发同卖家描述的不符、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且和卖家协商不成的,可以向51nb专门网◆认证交易区◆发起投诉。
51nb专门网有权根据相关事实,进行如下处理:
2.1:要求卖家无条件退货(往返快递费均由卖家承担);
2.2:将卖家加入◆认证交易区◆黑名单;
2.3:给卖家处于永久性禁止访问51nb专门网;
2.4:51nb专门网没收剩余商家租金;

      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网购被越来越多的网民接受。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例如:交易双方不在同一城市、从未见过面、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及地址、同时对产品的新旧程度认知不同,等等特殊情况),由此容易造成一定的交易纠纷,更有个别、别有用心之徒利用进行网络诈骗。为了保障专门网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尽量避免发生交易纠纷,专门网建议大伙通过淘宝网及其它第三方担保的方式完成交易。  

温馨提示:51nb专门网◇认证交易区◇禁止先款、先货行为,如发生纠纷后果自负 。
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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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10:13:55| 字数 465| - 中国–广东–深圳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告】51nb专门网与淘宝网合作说明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16-3-22 21:24 编辑

传统的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实体店进行,因此各种商品的竞争只体现在实体店及传统的媒体(报纸、杂志、电视、收音机…..)上。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此类竞争已经在互联网上表现的更加激烈;为了满足厂商们的需求、在互联网上的推广模式越来越多。

    淘宝网是国内规模最大,也是国内用户最多的网上交易平台。为了能进一步提高51nb专门网◇认证交易区◇商家的诚信、带动商家的销售,51nb专门网在2015年3月份受淘宝联盟邀请加入了淘宝联盟。加入淘宝联盟后,51nb专门网◇认证交易区◇商家发布的交易帖中的淘宝链接将获得优化与转化,51nb专门网也可以得到一定的收益。

    网友点击交易贴中的淘宝链接,进入淘宝网页面、下单购买此商品,如果该商品加入了淘宝直通车(或淘宝客)、同时设置了佣金,等交易成功淘宝网会把该商品的佣金,减去淘宝网收的技术服务及相关费用后、按月付给51nb专门网。


                        特此说明

                        谢谢您对专门网的支持!



公告链接: http://www.ibmnb.com/thread-1556123-1-1.html

面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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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10:27:42| 字数 270| - 中国–广东–深圳 电信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清退认证交易区服装、鞋袜类交易的公告

本帖最后由 东乡 于 2016-3-22 21:21 编辑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论坛认证交易区服装、鞋袜类的交易给部分网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麻烦,同时也给论坛交易秩序和氛围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经综合考虑评估,现决定取消认证交易区上述两类商品的交易。同时,我谨代表专门网对由此给网友带来的麻烦致以诚恳的道歉,并请大家共同监督、维护认证交易区的交易秩序。
请东乡版主于本月内完成上述两类商品的交易帖和商家的清退。

特此公告。

专门网
2016年1月22日



公告链接:http://www.ibmnb.com/thread-165472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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