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nedyzhong 发表于 2005-1-2 00:48

对这件事我不发表什么评论。

但对我出机器时的ILTT网友的评论,我觉得当时ILTT态度不够礼貌,这里也指出来。
他评论的一些内容请看原贴:http://www.thinkpad.com.cn/forum/viewthread.php?tid=193783&fpage=1&highlight=%2Bkennedyzhong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ILTT at 2004-12-21 03:09 PM:

我可没有你这么无聊,你有权利说我象JS一样转悠,当然我也有权利说你的价格不好,不过毕竟后者是事实



价格不好当然可以说。不过感觉你的方式不大礼貌。

“人家是48G 5400转硬盘+端口复制器,好像和P3 1.33G和双电池不相上下哦”,你这样说就给我这样的感觉。

gucici 发表于 2005-1-2 00:48

ILTT 发表于 2005-1-2 00:51

Originally posted by kennedyzhong at 2005-1-2 12:48 AM:
对这件事我不发表什么评论。

但对我出机器时的ILTT网友的评论,我觉得当时ILTT态度不够礼貌,这里也指出来。
他评论的一些内容请看原贴:http://www.thinkpad.com.cn/forum/viewthread.php?tid=193783&a ...
那我在这里对您说声抱歉了,真是对不住,希望您能谅解,谢谢

卖女孩的火柴 发表于 2005-1-2 00:55

我觉得楼上的, 除了揭露别人坑人作假之外,没必要去诋毁别人的东西, 砍价也要善意砍价, 这里不是tompda, 可以漫天要价, 坐地还钱

ILTT 发表于 2005-1-2 00:57

Originally posted by gucici at 2005-1-2 12:48 AM:
ThinkPad论坛交易管理规则及交易规则
交易管理规则
8、如交易一方认为另外一方有欺诈行为的,应将证据提交管理员予以披露,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擅自发布指责或攻击对方的信息。

仔细看看,严格来说,这条 ...
所以说,T21-USER的情况更为恶劣!捏造莫须有的人,莫须有的交易和当事人,试问,这样还不算侮辱和中伤吗?

ILTT 发表于 2005-1-2 00:58

Originally posted by 卖女孩的火柴 at 2005-1-2 12:55 AM:
我觉得楼上的, 除了揭露别人坑人作假之外,没必要去诋毁别人的东西, 砍价也要善意砍价, 这里不是tompda, 可以漫天要价, 坐地还钱
请搞清这个帖子的主题再发言,谢谢

卖女孩的火柴 发表于 2005-1-2 01:00

Originally posted by ILTT at 2005-1-2 00:58:

请搞清这个帖子的主题再发言,谢谢


我是针对这个帖子里引用的事件发言

卖女孩的火柴 发表于 2005-1-2 01:01

难道我就说, 有理,打倒扰乱秩序的中级会员^^?^u^

ILTT 发表于 2005-1-2 01:02

Originally posted by 卖女孩的火柴 at 2005-1-2 01:00 AM:



我是针对这个帖子里引用的事件发言
那就请您另开一帖发表您的观点,我会积极配合的,也请您尊重我,谢谢

ILTT 发表于 2005-1-2 01:08

Originally posted by 卖女孩的火柴 at 2005-1-2 01:01 AM:
难道我就说, 有理,打倒扰乱秩序的中级会员^^?^u^
现在是法制社会了,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要讲道理,说我对或错,只要有道理,我都会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比如对于kennedyzhong朋友,我就觉得很对不住,说的话的确有些过头了,以后会注意的,有机会的话,我可以送个小东西,比如减重模块或者小红帽给kennedyzhong,希望能原谅我的无心之过

laterxu 发表于 2005-1-2 01:10

kennedyzhong 发表于 2005-1-2 01:12

Originally posted by ILTT at 2005-1-2 01:08 AM:

现在是法制社会了,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要讲道理,说我对或错,只要有道理,我都会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比如对于kennedyzhong朋友,我就觉得很对不住,说的话的确有些过头了,以后会注意的,有机会的 ...

非常遗憾,当时没有看到你的道歉。也许是你忘记这件事情了。。。

ILTT 发表于 2005-1-2 01:12

Originally posted by laterxu at 2005-1-2 01:10 AM:

原来早已PM过管理员和超级版主了,这样的话没什么好说的了,既然管理层都这个态度,XD你还是算了吧,不过我相信也达到你的目的的,至少跟帖的人大多是相信你而不是相信那位至今还没见人影的那位“大侠”。
支持 ...
多谢支持,您也看到admin的话了吧,是不是也觉得很莫名呢?

ILTT 发表于 2005-1-2 01:28

Originally posted by kennedyzhong at 2005-1-2 01:12 AM:


非常遗憾,当时没有看到你的道歉。也许是你忘记这件事情了。。。
不好意思啦,言者无意,听者有心,我已经在您的最新的帖子里面留言了,希望不算太晚吧

yansy 发表于 2005-1-2 11:30

我来答复这件事情。

ILTT是tompda的商家,其之前的ID是markjay,因为在本站违规被禁止登录了。ILTT这个ID注册以来,虽然超过80%的帖子都是发在二手区仍旧进行交易,但是因为没有明显违规就一直没有进行处理(考虑的另外一个方面是大多数网友不知道ILTT是商家,且其交易的物品不好区分是否为自用的还是专职交易的,不处理也不会引起公愤)。

ILTT这个帖子中提到的那个连接,T21-user确实有说过他有朋友在tompda被骗,但是没有直接指认是ILTT所为。虽然如此,当时管理团队仍然要求T21-user提供直接证据,但是T21-user并没有提供有力的直接证据,本着不能冤枉好人的本意,所以T21-user的发言当时就被版主删除掉了(删除的时间在ILTT发表本贴之前)。

本站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去查实网友不在本站进行的交易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所以此贴也一直没有处理,等待T21-user自己来说明情况。包括ILTT多次pm我,我也一直在劝他和T21-user私下去处理这些事情,本站所能做的只是管理好自己的版面而已,不能去干涉其他的网站。

现在T21-user一直没有答复本贴,客观上对ILTT造成了负面的影响,所以本站处理如下:

1.T21-user禁止发言三天,以示惩罚。
2.ILTT商家身份已经确认,按照本站惯例,之后不准在二手区发布帖子,一经发现,即禁止此ID登录本站。
3.此贴即时关闭。
4.此处理意见是响应ILTT网友PM我的对T21-user的投诉请求,双方如不同意此处理意见的,请直接提请站长HOPE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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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求助】中级会员严重扰乱二手区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