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1:52
李团长
发表于 2006-8-9 12:03
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2:06
w0017
发表于 2006-8-9 12:09
该贴是寻找论文枪手。解释完毕
w0017
发表于 2006-8-9 12:13
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557/50197/50198/3507911.html
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2:13
w0017
发表于 2006-8-9 12:15
http://www.cyberlawcn.com/Get/llyj/zscq/20051106333.htm
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2:15
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2:16
w0017
发表于 2006-8-9 12:17
下面是引用原贴。
原帖由 米空 于 2006-8-8 22:32 发表
求俄语论文枪手。。。。急 。
没办法
还是发到北京区吧
长话短说
俄语
俚语文化的论文。写了个初稿,不过双方都JB不满意,搞的我里外不是人。
现求一枪手继续写
时间比较紧
只有半个月时间
书目我这边有。
需要的就是把现在这篇零乱的文档添加上1W字左右的俄语。
价格方面 我现在也没有多少钱了。只能提供2K。
有能帮上忙的XD米空这里先谢谢了。
原帖由 米空 于 2006-8-9 10:28 发表
恩说明一下
是研究生毕业论文
所以要求比较高
大家帮帮忙 。。呵呵
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2:18
w0017
发表于 2006-8-9 12:19
楼主因一“研究生论文”未完成在网站上公开以金钱交易形式请人代写其中一部分。
这种行为明显会影响网站的生存。
[ 本帖最后由 w0017 于 2006-8-9 12:21 编辑 ]
阿牛
发表于 2006-8-9 12:24
关注。。。。。
在玩T30
发表于 2006-8-9 12:32
有点资历也不能乱来的吧?什么时候自己开个论坛,您爱咋弄咋弄,
Qsting
发表于 2006-8-9 12:36
lz歇歇吧,就你这点破事还拿出来说。
管理员和斑竹们无偿为大家付出的时候你在哪里?
大家都是省自己的空闲时间来管理,没有谁愿意吃饱了来被lz投诉。谁又愿意摊上楼主这点子事。
w0017绝对是个尽职尽责的好版主,他的很多帖子使我受益颇深。每月的在线时长也数一数二。
我觉得没封你的号都是仁慈的了,专门网的IP前几天天被相关部门查封你知不知道?
你发这个找枪手的贴之前有没有想过,发的帖子有没有可能违规?如果惹了大麻烦你又如何承担的起?
所以我劝楼主,该收敛一下了。
据我所知,同样在北京区搅浑水的还有李团长,其实你们二位都挺没劲的。
ThinkForever
发表于 2006-8-9 12:38
原来还能投诉啊,我早就想投诉了,翻老贴还禁我言
jackyhubin
发表于 2006-8-9 12:50
客观说,我今天搜新贴就看到米空的这个求助贴了。心想,现在的学生都这样吗?并没有打开看。
老实说,枪手现象现在很多,很普遍,但到专门网上求个枪手这么不含蓄地还是头一次看到。还明码标了价的^u^。
米空兄如果想知道违了什么法,法可能谈不上,不过教育部的相关硕士生论文抄袭或者枪手的规定应该还是很清楚的,不信可以自己去查一下。
另外,这种东西在专门网上还是少点的好。就算一定要救一个,也写和含蓄点,不要让什么ICP管理局之类的部门抓到口实,也不会影响到专门网。
个人意见。
pingfeily
发表于 2006-8-9 12:55
原帖由 w0017 于 2006-8-9 12:19 发表
楼主因一“研究生论文”未完成在网站上公开以金钱交易形式请人代写其中一部分。
这种行为明显会影响网站的生存。
支持一下
Choi
发表于 2006-8-9 13:16
原帖由 jackyhubin 于 2006-8-9 12:50 PM 发表
另外,这种东西在专门网上还是少点的好。就算一定要救一个,也写和含蓄点,不要让什么ICP管理局之类的部门抓到口实,也不会影响到专门网。
我也是这么觉得。毕竟前一阵也闹过一些事被封了一段时间IP。现在应该多注意一下。至少不要让人抓住把柄。
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3:34
rrainbow
发表于 2006-8-9 13:37
关注一下~~~~~~
姑苏客
发表于 2006-8-9 13:39
原帖由 米空 于 2006-8-9 13:34 发表
呵呵
楼上那几个搅浑水的就算了
不就是以前被我PK过吗
也就只能在别人的裤档下面汪汪叫几声对你们的叫声可以完全无视
现在的问题是
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别和我扯什么这个那个的
有问题的贴子我自己 ...
就这素质?我以前高看您了
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3:41
姑苏客
发表于 2006-8-9 13:44
原帖由 米空 于 2006-8-9 13:41 发表
抱歉
还真不知道楼上的是谁。
承蒙您以前高看
不过
可否告诉我您是谁呀
偶好像不认识您
不用认识,看到了随便说两句。毕竟是专门网名人,自然高看
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3:45
leoyoungn410c
发表于 2006-8-9 13:46
这种帖子
谈论的枪手内容从法律来说是违法的
不要忘了前几天论坛被网警关闭两次
昨天又接到网警电话要求删帖子
删除这个帖子我认为并不过分
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3:53
HOPE
发表于 2006-8-9 14:00
寻找写论文的枪手事宜不符合专门网论坛主题,w0017版主的管理操作不存在问题。即使退一万步来说,以金钱作为交易的事宜也只能到专门网商城交易,也不符合地方版块的交流范围。
"米空"能不能长大一点?
米空
发表于 2006-8-9 14:03
尼伯龙根
发表于 2006-8-9 14:04
支持w0017,那些杂7杂8的帖子该删就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