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1 09:39

【请教】请那位两次先后删除掉偶四个帖子的admin同志说明一下

没其他的,只是希望删帖的时候稍微用心些,事情的实情到底如何弄清楚了直接删除也罢,如果没弄清楚,仅凭自身猜测,希望删除前能与帖主PM一下,而且更重要的,删除后回PM过去居然没有人理!    昨天问了HOPE老大,他正在休假,告诉我来站务区问问。

      前后两次删帖的情况为:
到: niceboy
时间: 2006-11-26 10:39
内容: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悄悄话。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admin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顶级的P4 M 2.6G ES,2.4G正式版 1G 667内存
发表时间: 2006-11-25 17:03
原论坛: ◇二手交易区◇
目标论坛: 回收站

操作理由: 商业运作请申请专门网商城商家。
http://www.ibmnb.com/shop/index11.php?x=applicantshoperdetail.php&floc=1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admin
到: niceboy
时间: 2006-11-26 10:40
内容: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悄悄话。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admin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入了A31P,出原装IPS高分A30,苹果POWERBOOK G3终结版
发表时间: 2006-11-14 17:10
原论坛: ◇二手交易区◇
目标论坛: 回收站

操作理由: 商业运作请申请专门网商城商家。
http://www.ibmnb.com/shop/index11.php?x=applicantshoperdetail.php&floc=1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admin
到: niceboy
时间: 2006-11-26 10:40
内容: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悄悄话。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admin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15寸高分IPS标配带蓝牙的R52,5400.3硬盘,S30都出
发表时间: 2006-11-6 11:40
原论坛: ◇二手交易区◇
目标论坛: 回收站

操作理由: 商业运作请申请专门网商城商家。
http://www.ibmnb.com/shop/index11.php?x=applicantshoperdetail.php&floc=1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admin
到: niceboy
时间: 2006-12-20 21:51
内容: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悄悄话。

以下您所发表的主题被 admin 执行 移动 操作。

主题: 预感着M90快到手了,出R50P,A30P,S30三个机器
发表时间: 2006-12-15 15:56
原论坛: ◇二手交易区◇
目标论坛: 回收站

操作理由: 商业运作、赢利为目的的交易申请商城商家:
http://www.ibmnb.com/shop/index11.php?x=applicantshoperdetail.php&floc=1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第一次我就明确的表示,仅仅是自己玩的东西,没必要去申请商家,会员卖家即可,第2次出的几个机器R50P买来折腾了一个多月(先后超频升级CPU风扇),30P也近一个月了,一直放在家里接USB电视盒看电视,而S30更是今年6月份的时候就买了的,用了都半年了,我所出的几台机器都是自己用着的机器,一边用着一边见了喜欢的机器又买下,如此循环有何不可?能算商业运作么?


第二点:对于第三个交易帖,买家SONG版是我好朋友,我将机器先货与他,愿意等待一个月左右收回机款,可是货发出去后10多天后,居然交易的帖子给删除了,试问如果换成其他人,买家撕票该如何办呢?

第三点: 对于第2个交易帖,买家先款购买我那个G3,交易还没结束,帖子删掉了,然而却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机器屏幕在运输过程中摔破了,然而原始的交易帖也不见了,如果我抵赖,完全不管,作为买家,连基本的交易纪录都无法找到,试想,这将对买家意味着什么呢?

第三点:   最后一个交易帖,买家打了R50P的200元订金,此交易帖也是唯一的证明,还有其他表示想买30P的兄弟预定说明      也就这么冷不丁的删了,除了我自觉的去履行承诺,买家心中又如何去想呢?



因此,说大了,是对卖家的不负责,同样是对买家的不负责!      前一次就删帖事情问了HOPE老大,他告诉我admin账号不是他一个人用的 ,因此他也不知道是谁删除的,希望删除偶帖子的同志,请将最后一帖复原    谢谢   再次申明,偶严格的按照专门网的会员卖家要求,进行了身份确认,而且,我在专门网的一切交易行为都不会演变成商业行为。

Blaster2002 发表于 2006-12-21 09:43

不明白怎么的…就知道早上一来找不到交易确认贴了…

zhou_iap 发表于 2006-12-21 09:56

好像规矩是一贴只能卖一个东西,拆卖除外。

你多开几个贴,一件一件的分别卖不就得了,还缺那几个nb吗?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1 10:37

原帖由 zhou_iap 于 2006-12-21 09:56 发表
好像规矩是一贴只能卖一个东西,拆卖除外。

你多开几个贴,一件一件的分别卖不就得了,还缺那几个nb吗?


规定是一次三件的哦    :)

edgu 发表于 2006-12-21 10:43

要低调啊

根子莫非就出在楼主上次和米空的事体上

rebsun 发表于 2006-12-21 10:43

zhou_iap 发表于 2006-12-21 12:10

3件指的是三个配件,整机一次只能出一个吧。

管理方怎么说怎么是,就别争了。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1 12:52

呵呵       反正PM给admin没任何回音,联系HOPE老大,他也不清楚是谁“干”的          删归删   总也得删的个明明白白啊   更何况涉及到买家的切身利益啊……    打了的订金,先打出的机款……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1 12:53

原帖由 edgu 于 2006-12-21 10:43 发表
要低调啊

根子莫非就出在楼主上次和米空的事体上


应该不系挂   哈哈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1 12:53

原帖由 zhou_iap 于 2006-12-21 12:10 发表
3件指的是三个配件,整机一次只能出一个吧。

管理方怎么说怎么是,就别争了。


是的       等着那个admin来说

lvliang 发表于 2006-12-21 13:03

自己算去吧,超斑和管理员有权限用admin帐号。
三个管理员,一个管data,一个hope,一个帅哥。道长不管人间俗事,HOPE没有做,估计也不是帅哥做的。
自己想想,找找吧。
也别急,不见得是意见,不见得那么复杂。。。

edgu 发表于 2006-12-21 13:13

原帖由 niceboy 于 2006-12-21 12:53 发表



是的       等着那个admin来说


哦,记不清当时是你自夸还是米宏说的“一年出几百台”

够格做商家了
:D:D:D:D:D

admin 发表于 2006-12-21 15:02

解释如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交易均属于商业运作。

rebsun 发表于 2006-12-21 15:06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1 16:42

原帖由 edgu 于 2006-12-21 13:13 发表



哦,记不清当时是你自夸还是米宏说的“一年出几百台”

够格做商家了
:D:D:D:D:D


那肯定不是偶   哈哈

偶3年来所有玩过的机器才百台不到吧    :D      收到admin同志的PM

但是偶还是提出异议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1 17:04

刚才买偶30P的江苏盐城的兄弟告诉我钱已经打来……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1 18:01

原帖由 admin 于 2006-12-21 15:02 发表
解释如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交易均属于商业运作。


偶是以玩机为目的才买机,玩腻了出之为处理方式          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去买机   然而我能以低于别人的价格买到,仍然能以低于别人的价格卖出去,这并不是件不合逻辑的事吧    总不是说非得每台机器都亏本那才叫不以赢利为目的呀       更何况,我的工作机或者玩的比较久的机都是亏本卖的

夜雨灯 发表于 2006-12-21 23:06

楼主不是JS啊,好像在二手区也是蛮活跃的嘛。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2 00:58

原帖由 夜雨灯 于 2006-12-21 23:06 发表
楼主不是JS啊,好像在二手区也是蛮活跃的嘛。


爱玩啊   没办法   好比玩摄影的   谁没有三五个镜头,而且大都爱折腾来折腾去    呵呵

rebsun 发表于 2006-12-22 08:05

zljsfgitfk 发表于 2006-12-22 09:03

你也不差那几个钱,就申请商家吧。。这样下次出东西也方便了。因为你出的东西很多的呀。

lvliang 发表于 2006-12-22 10:18

原帖由 rebsun 于 2006-12-22 08:05 发表
小声地问一下,admin是谁啊?

你真不知道假不知道,一个共用账号,超斑以上都可以用。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2 10:20

原帖由 zljsfgitfk 于 2006-12-22 09:03 发表
你也不差那几个钱,就申请商家吧。。这样下次出东西也方便了。因为你出的东西很多的呀。


NO   原则问题       除非我不在这单位上班了      玩家就是玩家,商家就是商家         多谢老兄的好意劝导   ^u^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2 10:23

原帖由 lvliang 于 2006-12-22 10:18 发表


你真不知道假不知道,一个共用账号,超斑以上都可以用。


呵呵      其实偶除了知道SONG版   HOPE还有ZHANGYONGTAO   Yban以及帅哥几位外   其他还真没怎么留意   当然2手区的Z版绝对有印象(因为以前有时候物品(配件)件数超标)


还是吕哥清楚

admin 发表于 2006-12-22 10:51

原帖由 niceboy 于 2006-12-21 18:01 发表



偶是以玩机为目的才买机,玩腻了出之为处理方式          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去买机   然而我能以低于别人的价格买到,仍然能以低于别人的价格卖出去,这并不是件不合逻辑的事吧    总不是说非得每台机器都亏本那才叫不以赢利为目的呀       更何况,我的工作机或者玩的比较久的机都是亏本卖的 ...

楼主的购机目的与本论坛的交易没有直接关系,关键在于楼主的交易为其带来了赢利。据悉,楼主曾经试图将一台二手A31p加价400元出给本站站长HOPE,如此行为与商家有何区别?

重复一次: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交易均属于商业运作。

xrayden 发表于 2006-12-22 11:26

其实从管理的可操作性来看,不可能一一去判定大家的交易究竟处于商业目的还是自用目的,很多时候也难以界定。
楼主或许确实是自用,但是任何一个商家也可以用他把所有商品把玩过为由来说他也是自用。此例一开,人人说自
用,那是不是商家岂不是只能凭管理人员主观意志来判定?还有什么意义?所以管理必须有可量化的执行标准才有
可操作性,限制交易数量即是这种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能很好区隔商家和自用交易的标准,而没有任何一种标准可以
完美的解决任何问题,不是么。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2 13:39

原帖由 admin 于 2006-12-22 10:51 发表


楼主的购机目的与本论坛的交易没有直接关系,关键在于楼主的交易为其带来了赢利。据悉,楼主曾经试图将一台二手A31p加价400元出给本站站长HOPE,如此行为与商家有何区别?

重复一次: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交 ...



如果说是朋友送我一台A31P   那HOPE想要,我也该直接送他老人家了?      所以那台A31P我压根就没有公开卖   :D    而且我也很明确的对买家表示卖给HOPE赚400,卖给其他兄弟要多赚300    能买到便宜的好机器是我的本事,如果我卖的太便宜了,难道不会有商家说我扰乱市场么?即使我最后赚700,照样比坛子里其他兄弟出的价格低的多的多~~~      无论从道理还是人情上,我想,这没什么说不过去的吧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2 13:40

原帖由 xrayden 于 2006-12-22 11:26 发表
其实从管理的可操作性来看,不可能一一去判定大家的交易究竟处于商业目的还是自用目的,很多时候也难以界定。
楼主或许确实是自用,但是任何一个商家也可以用他把所有商品把玩过为由来说他也是自用。此例一开,人 ...


量化的标准用限制交易数量难道还不够科学么?   如果觉得一月三次,一次三件数量过大,大可在版规里进行修改      您觉得呢?:P

xrayden 发表于 2006-12-22 13:47

楼主....您自己说了3年来玩得笔记本近百台,这也不是小数字了,自己也承认了买卖二手笔记本有利润,就注册个商家也很正常的事。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您这是在打擦边球,这又何必呢。

niceboy 发表于 2006-12-22 13:55

原帖由 xrayden 于 2006-12-22 11:26 发表
其实从管理的可操作性来看,不可能一一去判定大家的交易究竟处于商业目的还是自用目的,很多时候也难以界定。
楼主或许确实是自用,但是任何一个商家也可以用他把所有商品把玩过为由来说他也是自用。此例一开,人 ...


另外还有一个更细节的问题,交易已经进行中的帖,管理员未通知买卖双方,直接删除,导致买家或卖家无据可依,试问   若真有一方不诚心,受损方势必会向网站求援吧,何必呢?作为管理者应该考虑到这点


上次无锡的兄弟买我那台苹果G3机器,收到机器没有仔细的检查就签收了,结果屏幕已经是破了……   然而,在买家收到机器钱,我那个交易帖就关闭了……   买家直接联系了HOPE老大,如果这样的事情多有发生,那HOPE老大不烦死去了   


因此,我只明确的表态,本人在国家事业单位上班,最大也可以说唯一的爱好就是折腾机器,玩机器,势必有买有卖,能买到足够便宜的,是我的本事,能卖的比别人便宜,是我对回报上的知足,如果真以赢利为目的,我自然会申请商家,再花点钱在2手区顶上留个名         但是确实没有这个必要,我玩机,同时也能让广大的笔记本爱好者能以更实惠的价格享受到足够品质的机器,我想,于情于理    都不是坏事,何况,我也积极的按照版规去办事,说太多,似乎显得对专门网不满   :D    其实没有       只是希望管理员同志们能够比较更加的清楚我的那些交易      :)

HOPE明知道A31P偶赚了他钱之后,不也想找我买偶淘到的那台SONY    SW77么?       哈哈       大家都是玩家       至少,我做事还是会比较周全的去考虑的。   对任何一位管理员都没有抱怨,只是再次希望能将偶最后那一个交易帖恢复下吧   两位买家都先后付款了    好歹也是对坛子里兄弟的一个交代,如果觉得我出机器的行为不可取   以后我争取在数量上降低,质量上提高    一月折腾1-2台好了吧   :D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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