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4 11:55

就纠纷解决过程中用词不当向当事人mulder道歉

http://www.ibmnb.com/thread-498865-1-1.html
在上贴的讨论过程中,我是用了“骗”字来表达对mulder放我鸽子这种言而无信的做法。后来经过网友提醒,和当事人抗议,我斟酌再三,觉得确实是有可能存在不同地方的人对这个“骗“字的理解不同,性质界定有差异的问题。有可能给mulder的定性加重。因此在此就由此可能造成的危害向mulder道歉。
由于要保持帖子的完整性,我不去修改帖子了,在这里声明一下,我所说的“骗“只是指mulder言而无信,出尔反尔的放鸽子行为。别无他意,更不含有经济方面的诈骗问题。

gjy 发表于 2007-2-24 14:23

大家都有一个好的态度,事情就好解决了。

mulder 发表于 2007-2-24 14:33

http://www.ibmnb.com/thread-499291-1-1.html
这是我公开道歉的帖子。

尤尤影儿 发表于 2007-2-24 14:55

事情解决了就好

mulder 发表于 2007-2-24 15:02

原帖由 尤尤影儿 于 2007-2-24 14:55 发表
事情解决了就好


事情没有解决,她仍然不善罢甘休。请看相关帖子最新进展。

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4 15:05

还没呢,我的最终意见在原贴我得跟贴中http://www.ibmnb.com/viewthread.php?tid=498865&pid=6905039&page=3&extra=page%3D1
83楼,这里简要说以下原因,卖家先看到ma678朋友的调解贴,但是没有立刻主动开贴道歉,而是在那里等我回复,意思很明显,只有我开贴了他才会开贴。
而我开贴的原因绝对不是和他妥协,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使他的罪名,他一项不能少,不是他的,也不会给他多填一点,所以,我发贴把我的话的原意说清楚,而这个过程中如果造成别人对他的误会,使我的责任,所以我为这个可能发上的情况道歉,但是这个并不是我和他妥协的表现。我要等卖家的真心悔过,而不是为了息事宁人的一种让步

mulder 发表于 2007-2-24 15:08

那我只能认为你以后的行为是无理取闹了。

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4 15:10

那说明你还没有认错的勇气

mulder 发表于 2007-2-24 15:12

LZ你骂我是骗子,到你口里却光勉堂皇的说成了用词不当?说的是何等轻巧?一番大义凛然的演说之后,我请问LZ你是否内心真正的认识到毁谤别人的错误?你何时内心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问题的严重性?等你什么时候心里真正认识了错误再来道歉不迟。

我看你这个帖子也不用开了,你开帖子说向我道歉。弄了半天你是这样向我道歉?说了半天,最后还是指责到别人的不是。高,实在是高。大家请看清她的嘴脸。

[ 本帖最后由 mulder 于 2007-2-25 00:54 编辑 ]

dongmai 发表于 2007-2-24 15:26

怎么一会“他”一会“她”的,搞不清你俩的性别了*.*lll

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4 15:30

这是卖家MULDER故意以此对本人造成侮辱,声明本人男性!

mulder 发表于 2007-2-24 15:32

本人打字快,没仔细看。另外看了一下KENT9910帖子中,对我的称呼也一直是她。我一直也没追究你什么,我也知道你可能是一时打错字,还没往你故意侮辱我这个层面上想。我看你也不用用这个说事了。事实上并不知道他的性别。只知道他的地址和名字,仅此而已。

[ 本帖最后由 mulder 于 2007-2-24 15:35 编辑 ]

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4 15:35

原帖由 mulder 于 2007-2-24 15:12 发表
我看你这个帖子也不用开了,你开帖子说向我道歉。弄了半天你是这样向我道歉的。说来说去,最后还是指责到别人的不是。高,实在是高。大家请看清她的嘴脸。
我开贴把我的意思讲清楚,并为有人可能发生的误解而给你造成的影响象你道歉,但是绝对不表明整件事情的其他部分中我承认你是对的,所以我要把话说清楚让大家明白.

另外大家注意MULDER的用词,又开始骂街了(如画线部分)

rockyzippo 发表于 2007-2-24 23:16

搞不懂楼主,,屁大点事情,大过年的,双方都道歉了就算了嘛...

charlestan 发表于 2007-2-25 11:55

满站务区都是这个事情

sammycheung 发表于 2007-2-25 12:18

看来以后卖家贴最后都要加上一句"本人保留对本贴的最终解释权"

既然钱都退了,楼主就不要再纠缠了.
其实你提那200损失的事情,无非是想让对方赔偿你一些经济损失,或者继续完成交易.
要弥补损失就直说,不需要拐弯抹角的.说什么欺骗了你.骗你啥了?你那225块钱不还在你手里么?

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5 13:28

原帖由 sammycheung 于 2007-2-25 12:18 发表
看来以后卖家贴最后都要加上一句"本人保留对本贴的最终解释权"

既然钱都退了,楼主就不要再纠缠了.
其实你提那200损失的事情,无非是想让对方赔偿你一些经济损失,或者继续完成交易.
要弥补损失就直说 ...

请看完相关帖子再发表言论,首先我的要求已经提出,并不是你猜测的样子,我只要求麦家有勇气将自己的行为让所有人知道,让大家以后和他交易之前心里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仅此而已,从我法帖第一天开始对麦家就已经不抱希望了,发帖只是替卖家作了他没有勇气做的事情。因为我们这里没有taobao那种评价体系,否则一个差评了事,根本不用在这多说,以后也不会经常过来看帖回帖了,无聊。
不了解事情经过不要乱说,否则就有混淆视听之嫌。

woshishewa 发表于 2007-2-25 13:38

LZ 我佩服你 你赶得上唐僧了~~~~~

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5 13:46

楼上的,我何尝想这样?但是理不辩不明啊,
我何尝不希望事情早点解决呢?

woshishewa 发表于 2007-2-25 14:06

人人有你这种钻研精神就好了 咱们也早登上月球了 我是相当的佩服了啊

sammycheung 发表于 2007-2-25 14:13

原帖由 KENT9910 于 2007-2-25 13:28 发表


请看完相关帖子再发表言论,首先我的要求已经提出,并不是你猜测的样子,我只要求麦家有勇气将自己的行为让所有人知道,让大家以后和他交易之前心里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仅此而已,从我法帖第一天开始对麦家就 ...


引用一段你的帖子:

另外,别人放我鸽子可是我不能放我同学鸽子,这样我就需要另行购买硬盘使用,而同样的价格显然是不能够买回同样的硬盘的,要是想用同样的硬盘就要付出更多的资本,现在80g5400转的串口硬盘价格在500左右,这样我至少凭空损失200元。这个损失我应当自己默默承担吗?请大家评判。由于大家都是网友。我并没有和mulder提出任何条件,等大家帮忙评评理在最后议定解决办法。

标红部分,如果你并不如我说的那样想,你何必扯这个呢?

和mulder交易的人也不下少数了,他好不好,大家心里自由分寸.从帖子上看,卖家根本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错误,也道歉了,你还想怎样? 见好就收吧!

还有,打错同音字的情况谁都有,你也有.如果卖家现在来抓你的小辫子,你怎么说?^u^

gjy 发表于 2007-2-25 14:23

本来以为解决了,可是怎么还是这个结果。
楼主,你太执著了。做人要大度一些,不能沉湎于小事,弄得大家心情都不好,也许大家以后还可以做朋友呢!

halfpast7 发表于 2007-2-25 14:34

这样下去没有意思,无法解决任何问题~

能量 发表于 2007-2-25 14:36

sammycheung 发表于 2007-2-25 14:38

楼主先要卖家道歉,卖家道歉了.楼主又说卖家道歉不够诚意.人退一步你进一步,何必呢.大家都退一步,这事情就过去了.双方都没什么损失,如果有就直接说出来.能赔的陪.不能赔也就算了.

zhangxi8199 发表于 2007-2-25 16:52

把你这种精神用于你的学业吧

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5 20:55

原帖由 sammycheung 于 2007-2-25 14:13 发表



引用一段你的帖子:

另外,别人放我鸽子可是我不能放我同学鸽子,这样我就需要另行购买硬盘使用,而同样的价格显然是不能够买回同样的硬盘的,要是想用同样的硬盘就要付出更多的资本,现在80g5400转的串 ...

就你说的红字部分,我说明一下,我是说,被人放鸽子了,我有权出来说说,有权出来讨公道,而不是忍气吞声。我有权出来指责他,揭露他,没错吧。

sammycheung 发表于 2007-2-25 20:59

原帖由 KENT9910 于 2007-2-25 20:55 发表


就你说的红字部分,我说明一下,我是说,被人放鸽子了,我有权出来说说,有权出来讨公道,而不是忍气吞声。我有权出来指责他,揭露他,没错吧。

是的,你有权,你也揭露了,也指责了.但你并没有到此为止.

你不觉得你得寸进尺吗?

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5 21:16

原帖由 gjy 于 2007-2-25 14:23 发表
本来以为解决了,可是怎么还是这个结果。
楼主,你太执著了。做人要大度一些,不能沉湎于小事,弄得大家心情都不好,也许大家以后还可以做朋友呢!

不是我执著,讨个公道,卖家先看来别人建议的另行开贴道歉,而他没有,反倒是要求我道歉,有人认为我给他定性重了,那我解释一下,道个歉没什么,应该勇于面对。但是这之后卖家再说什么我就很难接受了,他要是诚心嘛,当时直接开贴,怎么说我都不会再说什么了,就像当时他要不是让我问他,而是直接短信我根本不会有后来的事情。因为他礼数到了,我吃亏也只能认了。但是他觉得涮我一下没什么,不管我什么感受,他自己该吃吃该喝喝,我还真接受不了。这是我为什么说他不诚心(这也回答了上面某人的问题)。所以我要站出来说话,就是这样的。我非常希望尽快解决,但是现在需要的是mulder的诚意啊

很想和你交个朋友,觉得你说话很实在,赏光的话加我qq

KENT9910 发表于 2007-2-25 21:19

原帖由 sammycheung 于 2007-2-25 20:59 发表


是的,你有权,你也揭露了,也指责了.但你并没有到此为止.

你不觉得你得寸进尺吗?
请注意你说话的口气,文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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