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4G资费整体规则
(一)多终端共享(未上线)
该功能暂未上线,正式上线后由支撑中心公告通知具体操作和规则。
增加的多终端共享功能,只限于流量,话音暂不共享
多终端共享其实是多号码共享,每个参与共享的终端必须要有一个单独的移动号码。具体规则如下:
1.
只有使用4G自选套餐、4G飞享套餐、4G上网流量可选包的客户才可享受多终端共享服务,共享内容为客户套餐内的总流量,语音通话不在共享范围内。 2.
多终端共享的主卡必须是手机,不能是数据类终端。 3.
4G流量共享主卡用户必须是4G套餐,参与共享的终端可以是3G用户,且必须与主卡用户是同地市用户;共享副卡最多不超过4个。 4.
每增加一个共享终端,加收10元功能费,由主卡用户支付 5.
流量共享副卡可以有基础套餐,也可以没有基础套餐。副卡有基础套餐时,优先使用基础套餐内包含的流量或者副卡订购的流量套餐,用完后使用共享流量;当共享流量用完后,副卡客户产生的流量按照副卡客户所使用的套餐外资费方案收取流量费用。副卡客户没有基础套餐或者基础套餐不含流量时,直接使用共享流量,当共享流量用完后,副卡客户产生的流量按照主卡客户资费方案收取费用。 6.
主卡客户套餐内所有流量都可以共享,包含主卡客户基础套餐、流量可选包、加油包、营销活动赠送的LTE单模流量。 (二)客户保护规则
1.
流量资费双封顶规则:为保护客户利益,避免产生高额流量费,4G流量资费采取500元15GB双封顶规则,其中500元和15G均为套餐外费用和流量(包括标准资费的费用和流量)。用户套餐外流量达到15G后,如果要求继续使用,按照标准资费计费。此外,为保护公司网络,单客户每月设置50G的流量封顶值,到达50G后,停止客户当月流量使用功能,下月恢复。 2.
4G客户首月费用减免规则:对于4G入网首月客户,如流量标准资费或套餐外资费费用过高(如超过50元),在月末出账后,根据用户实际流量使用情况主动匹配最优套餐,多收的费用进行减免(标准资费流量及套餐外流量资费为1元/M,若使用0-40M,按实际使用量计费;40-400M,只收40元,400-600M,只收50元;600-1G,只收70元,以此类推),并通过短信告知用户,推荐用户订购4G流量可选包。 |